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质监站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组织验收备案办公室(受理部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站工程竣工报告书、按GBJ300-88《标准》的所有竣工资料、工程质量保修书(提前20个工作日)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工程竣工报告》3、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4、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5、建设单位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6、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7、有规划部门出具的规划验收合格证8、有公安消防出具的消防验收意见书9、有环保部门出具的环保验收合格证10、有监督站出具的电梯验收准用证11、质监站等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完成12、已按政府有关规定交质检费13、有燃气工程验收证明14、有单位工程施工安全等级评价书1、由建设单位组织工程竣工验收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分别汇报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执行强制性标准情况3、验收组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4、实地查验工程质量5、对工程勘察、设计、施工、设备安装质量和管理环节等方面作出全面评介,并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书》,若意见不一时,协商解决办法,重新组织工程竣工验收1、填写《竣工验收备案表》2、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报告》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附有的文件:(1)施工许可证(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3)《工程竣工报告》(4)《工程质量评估报告》(5)勘察、设计单位提交的质量检查报告(6)规划验收认可文件(7)公安、消防认可或准许使用文件(8)环保部门认可或准许用文件(9)电梯验收准用证及分部验收文件(10)施工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质量保修证书》(11)商品房应有《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12)法规、规章、规定必须提供其它文件工程建设竣工验收及备案程序和操作流程图提出整改意见项目经理、单位法人代表、技术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通知工程质量评估报告、监理资料、总监和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名,加盖公章规划、消防、环保、燃气等部门勘察单位设计单位通知通知通知结果5个工作日后质量检查报告,项目负责人和单位法人代表签名盖公章进行专项验收,取得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整改意见(资料未通过)同意验收(资料通过)验收程序所有竣工资料并附验收条件审核表(14条)提前7个工作日将验收的时间地点及验收组名单书面报送质监站进行现场监督验收之日起5天内交监督报告由建设单位15日内申报备案收齐、验证备案材料后15日内出具《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书》(正本一式四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