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4小时信息巡查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对网站的有效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和《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等国家法规、规章,特制定本规定:一、每周定期对我局网络的安全运行日志进行必要的巡查,对出现的安全隐患进行必要的处理。二、每周对我局网站进行一次备份,防止校园网站信息的破坏和资料的丢失三、网站安全管理总负责人每天定时对网站各栏目信息进行巡查、监管。四、对公安机关公共信息安全监察部门确定需查证的案件,各级负责信息安全管理的人员要认真协助调查,并做好详细记录,必要时须提交书面调查报告。不得拖延、推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