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技术要点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编制提纲前言1、方案编制总则2、项目及项目区概况3、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4、水土流失防治方案5、水土保持工程设计6、水土保持监测7、水土保持投资估(概)算及效益分析8、方案实施保证措施9、结论与建议10、报告书附件前言•简要说明工程概况,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前期工作进展、方案编制和报审过程。•简述本项目区的地形地貌、气候类型,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的划定情况,说明水土流失防治标准的等级。•阐述本项目施工扰动的特点及形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影响及方案编制的必要性和意义。第一章方案编制总则方案编制的目的意义编制依据(1)法律法规(2)部委规章(3)规范性文件(4)规范标准(5)技术文件和相关资料方案编制深度和设计水平年(1)总体深度要求按可行性研究深度把握。(2)补报方案深度工程项目已开工建设、主体工程设计已达到初步设计深度的,方案可达到初设深度,审查时可适当增加深度要求,但方案审查不能代替设计审查。(3)同一项目的不同部分设计深度不同如项目涉及移民安置(迁建)区和专项设施(公路等)改(迁)建的,如可研阶段尚未具体落实,方案中提出水土保持要求,明确由地方政府在移民等相关规划中落实方案、检查、验收(建议另行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水土保持方案);如果落实,深度应加深,一并纳入水土保持方案。设计水平年(1)建设类项目:设计水平年一般为基建完工后的第一年。(2)建设生产类项目:包括设计水平年和方案服务期。设计水平年一般为基建完工后的第一年。方案服务期从施工准备阶段开始计算,最长不宜超过10年,10年的水土保持方案重新编报。设计水平年:届时方案确定的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均应布设到位,并能稳定持续、初步发挥水土保持功能,达到水土保持专项验收的标准。水土流失防治标准(一)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水土流失防治区的位置划分:(1)一级标准:依法划定的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保护区、重点监督区和重点治理区及省级预防保护区。(2)二级标准:依法划定的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和重点监督区。(3)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它区域。(二)按开发建设项目所处地理位置、水系、河道、水资源及水功能、防洪功能等划分:(1)一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和省级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保方案论证确定作为一级标准防治的区域。(2)二级标准:开发建设项目生产建设活动对国家、省级、设区市人民政府依法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的防洪河段、水源保护区、水库周边、生态保护区、景观保护区、经济开发区等直接产生重大水土流失影响,并经水保方案论证确定作为二级标准防治的区域。(3)三级标准:一级标准和二级标准未涉及的其它区域。同一项目所处区域出现两个标准时,采用高一级标准。第二章项目及项目区概况项目概况(一)基本情况:主要描述建设项目名称、工程主要目标、工程等级与规模、施工方式、项目法人、项目所在地的地理位置(应附平面位置图)、建设性质、总投资(应注明土建工程投资)、建设工期等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并附工程特性表。(二)项目组成:列表说明项目主要组成,工程主要建筑物的数量、种类、分布,工程布局,如厂区、施工区、料场的位置等(应附平面布局图)。(三)工程征占地:永久性征占地和临时性征占地,并以工程区及分行政区说明占地性质、占地类型、占地面积等情况。(四)主体工程建设方案比选(1)项目主体工程设计:项目主体工程的不同方案及其各项主要指标,包括投资、效益、工程布设及占地面积等,推荐方案及其理由。(2)比选方案的水土保持意见:对主体工程的水土保持评价,宜用扰动地表面积、土石方量、损坏水土保持设施数量、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及危害等指标评价各比选方案,提出水土保持意见。(五)主体工程施工:说明施工交通条件、建筑材料的来源、主体工程施工方法及工艺。(六)工程量及土石方平衡:根据设计文件,说明工程土石方挖、填、回用、借方数量,土、砂、石、渣的排弃量,线型工程应分段叙述,并附土石方平衡表和土石方流向框图。(七)拆迁安置:主要包括拆迁规模、范围、安置原则、安置形式和生产、生活规划、拆迁和安置责任方。(八)工程投资及资金来源:说明工程总投资、资本金构成、水土保持工程投资的资金来源等。(九)进度安排:主体工程总工期,开工时间、完工时间、投产时间,建设进度安排以及施工季节安排等。对于分期建设的项目,还应说明后续项目的立项计划。项目区概况(一)自然环境概况(1)地形地貌(2)地质:防治责任范围内的地质情况,线型工程可分段论述,是否存在不良地质及灾害。(3)水文:防治责任范围内水文特征值,线型工程可分段论述。临河及低洼场地建设项目应说明场地高程、与洪水位的关系。(4)气象:应注意说明反映一定频率的降雨特征值和与植物措施配置相关的气候因子。(5)土壤与植被:可适当扩展项目区范围外。(二)社会经济概况对点型工程,可适当扩展项目区范围外。线型工程以乡、县为单位进行统计调查。涉及移民安置的,应说明拟安置或迁建区的位置、面积、土地利用现状等基本情况。(三)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1)项目区内的水土流失现状:本项目征占地范围内的水土流失类型区、流失程度、土壤侵蚀模数、侵蚀量、水土流失容许值,并列表说明。(2)项目所在区域水土保持分区、规划及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说明本项目区所属省级人民政府划分的水土保持“三区”的划定情况。简述项目所在区域的水土保持工作基础和开展水土保持工作的经验、教训。(3)防治责任范围内的水土保持现状说明防治责任范围内现有水土保持设施的种类、数量、保存状况、防治水土流失的效果等。如属扩建项目,还应详细介绍上一期工程的水土保持情况。第三章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预测(一)水土流失成因、类型及分布:主要是指生产建设过程中水土流失的成因、类型及分布。(二)预测分区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相一致。(三)预测时段划分:(1)建设类项目对施工建设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恢复期)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2)建设生产类项目应分别对施工建设期(施工准备期、施工期、自然恢复期)和生产运行期的水土流失进行预测。(3)施工建设期的水土流失预测应根据预测分区及其施工进度、工期等分别进行预测。(4)生产运行期水土流失的预测时段应与方案的服务年限相一致,并与不同时期扰动地表的面积相协调。(5)应结合预测分区各单元工程的施工进度安排,结合产生水土流失的季节,以最不利的时段进行预测,施工时段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全年计算,未超过雨季长度的按占雨季长度的比例计算。(四)水土流失预测内容与方法应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开发建设项目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利用设计图纸,结合实地调查,对项目建设期、生产运行期开挖扰动预测内容与方法:(一)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根据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利用设计图纸,结合实地调查进行测算。(二)弃土、弃石、弃渣量:同上(但应特别注意标段划分和地形地貌因素)。(三)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预测:根据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项目设计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利用设计图纸,结合实地调查进行测算。(四)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同(一),但应注意可能造成水土流失的面积与扰动原地貌、损坏土地和植被的面积有时并不完全一致。(五)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指不采取任何水土保持措施的条件下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可采用地方经验公式法、类比法、试验观测法。建议采用类比法。①地方经验公式法(数学模型法):采用当地科学试验研究成果并经鉴定认可的公式和方法。②试验观测法:采用天然和人工模拟降雨试验,取得不同预测单元的土壤侵蚀模数,采用类比法的公式进行计算。③类比法:采用类比法进行水土流失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a、预测工程与实测工程具有较强的可比性,采用的类似工程应有水土流失实测资料。b、应列表分析预测工程与实测工程水土流失主要因子的可比性,并对有关参数的修正作出说明。(五)水土流失危害预测与评价应对项目区水土流失危害进行预测与评价(应注意客观),预测可能出现的水土流失灾害性类型、程度。(六)预测结果与综合分析应根据水土流失预测结论,明确产生水土流失的重点区域(地段)和时段,指出水土流失防治和监测的重点区域(地段)和时段。•扰动地表的土壤流失量计算公式:式中Ws1——扰动地表新增水土流失量,t;n——预测单元,1,2,3,……,n-1,n;Fi——第i个预测单元的面积,km2;Ms1——不同预测单元扰动后的土壤侵蚀模数,t/km2·a;M0——不同预测单元土壤侵蚀模数背景值,t/km2·a;Ti——预测时段,a。1101()nsisiWFMMT弃土弃渣场的土壤流失量可按下式进行预测计算:式中Ws2——弃渣流失量,t;Fi——第i个预测单元的弃渣堆积外表面积,km2;Ms1——弃渣面侵蚀模数,根据弃渣位置的洪水条件、降雨参数、弃土弃渣的物质组成、堆弃面的地形地貌、堆弃厚度、底坡及外坡等因素,由类比工程实测资料分析确定,t/km2·a;Ti——预测时段,a。221()nsisiWSMT第四章水土流失防治方案确定水土流失防治的原则量化水土流失防治目标(验收目标):(1)扰动土地治理率: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永久建筑物面积+水面面积/扰动地表面积(2)造成水土流失面积的治理度:水土保持措施防治面积/造成水土流失面积(不含永久建筑物及水面等面积)(3)水土流失控制比:方案目标值/项目区允许值(4)拦渣率:实际拦渣量/总弃渣量(5)植被恢复系数:植物措施面积/可绿化面积(6)林草植被覆盖率:林草总面积/责任范围面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的界定确定防治责任范围的原则: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负责防治。确定防治责任范围的依据:项目设计资料、实地调查成果。明确防治责任范围:(1)项目建设区:主要包括开发建设项目的永久征地、临时占地、租用土地和管辖范围等土地权属明确,需由项目法人对其区域内的水土流失进行预防或治理的范围。其主要特点是必然发生、与建设项目直接相关。拆迁安置区和交通道路、输电线路等专项设施迁建区也应包括在项目建设区。(2)直接影响区:指因生产建设活动可能造成水土流失及危害的项目建设区以外的其他区域。其主要特点是由项目建设诱发、可能(也可能不)加剧水土流失的范围,如若加剧水土流失应由建设单位进行防治的范围。注:①施工期,水库正常蓄水位以下的淹没范围应属防治责任范围。②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除文字叙述外还应列表、上图说明。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根据野外调查(勘测)结果,在确定的防治责任范围内,依据开发建设项目的地貌特征、自然条件、工程建设特点、建设时序、新增水土流失特点和项目主体工程布局等进行分区。分区结果除文字说明外,还应列表说明、附图表示。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分析与评价(1)按防治分区对主体工程设计中已进行设计的水土保持工程的类型、布置、设计标准等逐项进行详细叙述。(2)分别对各防治分区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的工程进行分析,对其是否能满足水土保持的要求进行评价,并提出评价意见和尚需补充和完善的水土保持措施。(3)列表汇总各防治分区主体工程设计中具有水土保持功能工程的工程量。防治措施体系及总体布局(一)防治方案总体布局与原则(1)结合工程实际和项目区水土流失特点,因地制宜、因害设防、全面布局、科学配置。(2)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充分重视项目施工过程中造成的人为扰动区及所产生的废弃物,设计临时性水土保持措施,尽量减少新增水土流失。(3)树立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理念,注重借鉴当地水土保持的成功经验和国内外先进技术,尽量做到低投资、高效益,有效控制和防治工程建设中的新增水土流失。(二)防治方案与措施拟定(1)应在分区的基础上,须经过反复调查论证和分析,确保所拟定的防治方案切实可行。(2)在进行措施布设时,应以全局的观点来进行,做到先全局,后局部,先重点,后一般,不重不漏,轻重缓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