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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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哈尔滨市养老服务业发展暨综合改革试点工作三年行动方案序号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具体指标时间进度责任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一、实施养老服务供给能力培育工程1完成省养老机构建设三年行动方案指标每千名老人拥有床位率:2015年达到30‰,2016年达到32.5‰,2017年达到35‰。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53426张。其中:道里区4816张;南岗区5788张;道外区4395张;香坊区4521张;平房区1105张;松北区958张;呼兰区3225张;阿城区3167张;双城市4241张;五常市4977张;尚志市2911张;巴彦县3565张;宾县3117张;依兰县2106张;延寿县1407张;木兰县1282张;通河县928张;方正县917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0576张。其中:道里区5461张;南岗区6561张;道外区4982张;香坊区5126张;平房区1253张;松北区1086张;呼兰区3657张;阿城区3591张;双城市4809张;五常市5643张;尚志市3300张;巴彦县4042张;宾县3534张;依兰县2388张;延寿县1596张;木兰县1454张;通河县1053张;方正县1040张。全市养老床位总数达到68263张。其中:道里区6154张;南岗区7394张;道外区5615张;香坊区5777张;平房区1412张;松北区1224张;呼兰区4121张;阿城区4047张;双城市5419张;五常市6359张;尚志市3719张;巴彦县4555张;宾县3982张;依兰县2691张;延寿县1798张;木兰县1638张;通河县1186张;方正县1172张。各区、县(市)政府—2—序号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具体指标时间进度责任单位2015年2016年2017年2提升公办养老机构服务功能实施市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工程,完善政府托底保障功能,发挥其示范引领、培训实训、功能试验作用。实施市属养老机构升级改造工程。工程项目以市发改委当年立项为准工程项目以市发改委当年立项为准工程项目以市发改委当年立项为准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3加快建设区、县(市)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发挥政府托底和区域性示范带动作用。建设区、县(市)综合性社会福利中心。18个区、县(市)福利中心全部完工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4增强公办养老机构床位护理功能,提高为失能(失智)老人服务能力。重点为农村五保、城镇“三无”老人及“三低”失能(失智)老人、高龄老人提供无偿或低收费的供养、护理服务。提高公办养老机构护理床位比例。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20%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25%以上护理型床位占养老床位总数的30%以上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5推进现有公办养老机构改革。推进现有公办养老机构(事业单位)改革。择机实行择机实行择机实行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6开展公办养老机构延伸服务,为社会办养老机构和周边社区、农村提供养老服务技术和项目支持。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延伸服务。4所市属公办养老机构12所市、区两级公办养老机构22所市及区、县(市)两级公办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7发挥社会办养老机构主体作用重点扶持社会力量开办非营利、规模化、连锁型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健身场所,成立文娱活动组织。扶持社会力量开办养老服务机构、老年健身场所和文娱活动组织。出台扶持政策市民政局及各相关部门8适度发展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适度发展社会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探索模式引导发展引导发展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9鼓励个人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便民养老机构,面向一般收入老年群体提供基本养老服务。鼓励个人因地制宜兴办家庭化、小型化便民养老机构。出台扶持政策市民政局及各相关部门10鼓励民间资本通过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公有产权的养老服务设施。支持有资质和管理经验的社会力量参与面向社会提供经营性服务公办养老机构的管理和经营,开展“公建民营”。鼓励开展“公建民营”。出台“公建民营”政策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支持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公建民营”市民政局市发改委市国资委11鼓励境外投资者以独资、合资、合作等方式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鼓励境外投资者兴办、运营养老服务机构。按照外资投资管理办法,启动2家试点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市商务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12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吸引医疗服务、日间照料、心理咨询、法律援助等公益或半公益社会组织进入社区,实现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化发展、集约化经营。建设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站点,吸引公益或半公益的社会组织进入社区。20个中心社区开展试点40个中心社区开展试点60个中心社区开展试点市民政局市卫生计生委市司法局市妇联各区、县(市)政府13支持社区或个人依托居民住宅组建养老互助点,实现老年人就近、便利照料式养老服务。支持社区或个人依托居民住宅组建养老互助点。全市300个全市400个全市500个各区、县(市)政府14动员驻区单位开放职工活动场地及设施,鼓励商场、银行、药店等社会公共服务机构利用现有公共空间辟建休闲驿站,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临时性休闲活动场所。动员驻区单位开放职工活动场地及设施,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临时性休闲活动场所。全市100家全市140家全市200家各区、县(市)政府15建立志愿为老服务登记制度,引导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职工、大中小学学生和社会志愿者参加养老服务活动。建立志愿为老服务登记制度。调研,整合资源规范化管理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民政局16按照无障碍设施工程建设相关标准和设计规范,推动和扶持老年人集聚社区庭院的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老年人家庭和老年人集聚社区庭院开展无障碍设施改造建设。结合年度老旧庭院改造计划,实施无障碍设施改造逐步扩大范围逐步扩大范围市建委市城管局市住房局市民政局市残联市老龄办各区政府17提高农村养老服务水平公办敬老院面向周边自费老人开放,拓展社会寄养、日托照料和社区为老服务。公办敬老院向周边自费老人开放。20所农村敬老院40所农村敬老院60所农村敬老院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18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对部分条件较好的服务站实施改造,促其转型升级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农村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站。城区42个、农村82,其中升级为中心站10个城区42个、农村82,其中升级为中心站20个城区43个、农村82,其中升级为中心站30个市民政局市农委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19在有条件的村屯兴建老年公寓、托老所,实行集中居住式居家养老。兴建老年公寓、托老所,实行集中居住式居家养老。制定相关政策,在1-2个村开展试点10个村屯开展试点20个村屯开展试点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20在条件较好的村民住宅设立居家养老互助点,开展邻里互助服务,村集体给予相应的补贴。村民住宅设立居家养老互助点。建立1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点建立2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点建立300个农村居家养老服务互助点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局市农委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21依托村民调解委员会、老年协会、志愿者队伍等社会组织,开展法律援助、舆论监督,督促家庭成员履行对老年人的供养和照护义务。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开展法律援助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22鼓励公办和城镇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与乡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鼓励公办和城镇养老机构、社会养老服务组织,与乡村建立长期稳定的对口支援。100%的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对口支援50%的各级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对口支援,并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80%的公办养老机构实现对口支援,并鼓励社会办养老机构参与市民政局各区、县(市)政府23促进医养结合发展鼓励部分闲置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康复医疗机构或开办老年护理院、非建制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养老医疗康复服务。鼓励部分闲置的医疗机构转型为老年康复医疗机构或开办老年护理院、非建制乡镇卫生机构开展养老医疗康复服务。落实《哈尔滨市全面推进医养结合型养老服务模式发展的实施意见》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24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25暂时不具备医疗服务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可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或其他医疗机构签订服务协议,为辖区老年人(含养老机构内老年人)提供约定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医疗卫生机构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养老机构、社区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26促进医养结合发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广泛开展健康筛查、保健咨询、上门巡视等服务。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老年人建立健康档案,与老年人家庭建立医疗契约服务关系。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27将设置在养老服务机构中的医疗机构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养老服务机构中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确定为医疗保险定点单位。逐步开展逐步开展逐步开展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28总结推广我市在三亚、威海等地的医保异地结算经验,积极探索在哈尔滨外出旅居老人较集中地区或针对外来旅居老人,各自确定1—2所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服务单位,实现医保网络的异地联通和实时结算。总结推广我市在三亚、威海等地的医保异地结算经验,积极探索在哈尔滨外出旅居老人较集中地区或针对外来旅居老人,各自确定1—2所医疗机构作为定点服务单位,实现医保网络的异地联通和实时结算。逐步开展逐步开展逐步开展市人社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29开展经常性敬老、爱老、助老活动。开展经常性敬老、爱老、助老活动。每年开展两次大型活动市委宣传部市老龄办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民政局30树立和表彰敬老爱老先进典型,积极传播正能量,营造健康的社会为老服务氛围。营造健康的社会为老服务氛围。31创新和发展养老文化创新和发展养老文化搭建老年人才开发利用平台,开展老年志愿者服务活动。搭建老年人才开发利用平台。调研建立平台,开展活动开展活动市老龄办32加强区、县(市)级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建设,依托老年大学、社区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老年文化、娱乐、健康等教育活动。加强区、县(市)级老年大学、社区老年学校建设。老年大学10所15所20所哈尔滨老年人大学33充分利用现代手段,拓宽老年文化传播渠道,为其老有所学、老有所乐搭建平台。拓宽老年文化传播渠道。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开展活动组织开展活动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局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34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开展老年精神关爱行动,重点实施“温暖空巢”“心灵慰藉”“舞动夕阳”等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建立老年人精神关爱服务组织。建立组织开展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开展老年精神关爱项目。市委宣传部市文新局市老龄办各区、县(市)政府35争创“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争创“国际老年友好型城市”。争建准备争建准备争建准备市老龄办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二、实施养老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工程36推动养老服务智能化推动养老服务智能化依托现有市和区、县(市)社区服务网络,整合市级养老服务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建立养老服务机构(组织)管理系统。整合市级养老服务基础信息管理平台。启动整合社区服务平台(国家试点)完成平台建设,实现平台功能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老龄办37充分利用电信“12349”呼叫平台,整合全市各类信息呼叫资源,将老年人服务需求和社会服务供给相联接,为老年人提供“咨询、转介、跟踪、评估”等一站式服务。整合市级养老服务呼叫平台。启动完成网络建设,实现功能整合市民政局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老龄办38利用信息手段,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将评估结果作为考核企业、机构承担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和老年人享受政府补贴的重要依据。利用信息手段,开展养老服务评估。启动开展评估工作39开通哈尔滨养老服务网站,实时发布养老服务信息,开展政策和服务咨询,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推广老年人使用智能卡。开通哈尔滨养老服务网站,实时发布养老服务信息。启动网站建设完成网站建设40鼓励开发和应用智能化养老服务管理软件,通过使用GPS定位、紧急呼叫和摔倒、失禁、异常移动监视等高科技产品,实现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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