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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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2007年广州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根据省委、省政府和省纪委、省政府纠风办、市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以及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发电[2007]13号)、市纠风办《关于印发〈2007年广州市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穗府纠办[2007]3号)的精神,为做好2007年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促进和加强教育系统的政风行风建设,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结合我市教育系统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全市教育系统2007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纪委、省纪委第七次全会和市纪委二次全会和2007年全国、全省纠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紧紧围绕当前教育改革发展的任务和市委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富民优先、民生为重”的政策,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在招生、办学、教育收费和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等方面反映的突出问题,改善和优化教育环境,促进教育发展和教育公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我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原则是:依靠群众,社会监督;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开透明,务求实效;边评边改,评改结合;完善制度,规范行为;促进管理,加快发展。二、组织领导为加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领导,市广播电视大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要实行党委(党组、党总支、党支部)统一领导,“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纪委、纠风部门组织协调,群众广泛参与,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落实,并取得明显成效。(一)成立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统一部署,对政风行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并对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市教育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进行指导、督促、检查。组长:华同旭副组长:王小强、谢鸣、陈茂林、孟源北、黄素明、吉振才、徐建华成员:林洽生、谷忠鹏、张健浩、潘煦秔、沈子鸣、甄国健、黄树生、邵国良、谢光沛、梁泽铭、陈少梅、余德燊、何丽容、郭镇霞、温丽雅(二)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市教育局行评办)。办公室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日常工作,包括制定计划、宣传报道、信息收集、情况总结上报、联络协调和检查考核等工作。主任:王小强(兼)副主任:林洽生、余德燊、何丽容工作人员:从市教育局机关处室、市广播电视大学、市教育信息中心和局属学校抽调一批干部集中办公,分成若干个工作小组,做好日常工作。(三)被评议单位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市教育局的做法,成立相应的机构负责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领导和组织协调,并抽调精干人员组成专门工作机构负责政风行风评议的日常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市教育局负责局机关和局属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指导、督促和检查市广播电视大学和各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在当地党委、政府的领导和政府纠风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本部门和所属单位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市广播电视大学党委及行政班子负责组织本校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三、评议范围和时间我市教育系统被评议的单位是:市广播电视大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评议时间:至今年11月,被评议单位要全部完成评议。四、评议内容我市教育系统的评议内容与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07年广东省教育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有关内容保持一致,严格按省教育厅规定的评议内容实事求是地开展评议活动。(一)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其直属单位(不含学校)的评议内容1.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政策情况。3.依法行政、履行职责情况。4.解决困难家庭子女上学问题的情况。5.推进、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情况。6.推进教育改革,加快教育事业发展情况。7.依法办学情况。8.干部和其他管理人员勤政廉政情况。9.改进干部作风、服务态度情况。10.推行政务公开、校务公开情况。11.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12.建立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的情况。(二)公办学校的评议内容1.领导班子的政治责任感,事业心情况。2.贯彻执行党和政府教育方针、政策情况。3.依法办学情况。4.执行教育收费政策、规范教育收费行为情况。5.执行收费公示制、承诺制、收费通知、收费卡情况。6.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情况。7.是否存在收取“择校”费、赞助费、捐资助学情况。8.是否存在乱办班、乱补课、乱征订学习资料情况。9.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情况。10.实行校务公开情况。11.干部教师廉洁奉公情况。12.师德师风、教书育人情况。13.对群众来信、来访的态度及处理情况。14.建立校风教风学风建设长效机制情况。五、评议方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采取问卷调查、暗访检查、公开评议和组织考核四种形式进行,市、区(县级市)的评议内容、标准在全省教育系统内保持一致,做到议评结合,结果公开透明。(一)群众问卷调查:市、区(县级市)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组织群众填写“民主评议教育行政部门政风行风工作问卷调查表(附件1)”的方式进行。参评学校(含幼儿园)通过组织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填写“民主评议学校校风情况问卷调查表(附件2)”的方式进行。除学校以外的教育系统其他事业单位用附件1的调查表进行群众问卷调查。群众问卷调查采取定向调查和抽样调查两种形式进行。定向调查应在学生、家长中进行;抽样调查应在被评议单位的“窗口岗位”中进行。问卷调查表中的总体评价分为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三个档次。被调查者根据问卷调查表中的评议内容,应实事求是地对被评议单位作出评价,80~100分的为满意,60~79为基本满意,59分以下为不满意。同时,可填写具体问题和建议。(二)暗访检查:不定期地组织暗访组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跟踪检查暗访;检查暗访的情况要做好记录,发现问题要及时反馈给有关单位,限期整改。(三)公开评议:依靠市、区(县级市)行评团进行深入调查、召开会议、面对面的评议。市、区(县级市)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就群众问卷调查和暗访检查中所反映出来的问题,经过归纳梳理后,召开有被评议单位领导参加的会议,由行评团就教育系统政风行风现状、存在的问题进行面对面的评议。(四)组织考评:由市、区(县级市)行评团根据掌握的情况,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市、区(县级市)纠风办还将委托有关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对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进行抽样调查,根据民意结果进行评议。六、工作步骤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分为宣传发动、自查自评、落实整改、接受评议四个阶段,从5月开始至11月结束。(一)宣传发动阶段(5月)1.成立领导机构。被评议单位均要成立政风行风评议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负责领导、组织、协调、指导本地区、本单位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到机构健全,责任到人,工作到位。2.学习文件,提高认识。各单位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省和市有关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政风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的积极性和自觉性。3.制定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实施方案。被评议单位要根据市教育局实施方案和当地政府纠风部门的要求,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做到目标明确、任务具体、措施有力、方法得当。4.召开动员大会,部署行评工作。各被评议单位要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传达贯彻中央、省和市的有关工作指导意见和要求,讲清意义,部署工作,统一思想,使教育系统的干部、教职员工了解政策、掌握方法、明确任务。5.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通过教育网站、电子屏幕、报纸杂志、横幅标语、情况简报、墙报等媒介,大张旗鼓地宣传教育系统的职能、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教育改革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宣传政风行风评议的意义和作用、评议内容和要求,营造良好的行评氛围,使大家认识政风行风评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增强责任感,积极主动地投身到政风行风评议活动中。6.被评议单位要向社会公布政风行风评议举报电话、意见箱、电子邮箱,市教育局在本局政务网站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栏,拓宽渠道,广泛收集意见。(二)自评阶段(6-7月)被评议单位要对照评议内容和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评自纠,按“边查边评边改”的原则,发现什么问题就要解决什么问题。要通过召开座谈会、问卷调查、走访服务(教育)对象、设立政风行风评议专用意见箱、电子邮箱等方式,从有利于反映真实情况、有利于解决突出问题、有利于提高群众对教育工作的认识出发,收集对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并将社会各界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及意见归纳整理,找准本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对照政风行风评议的内容和要求,边查边改,以查促改。各单位在完成自查自评工作后,于7月18日前写出自查自评报告,分别报上一级行评办和当地政府纠风办及行评团。自评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基本情况,抓政风行风建设的主要措施与成效,自评及征求意见的主要做法,自评的等次,存在的问题及努力方向等。市教育局在抓好本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同时,要组织有关人员加强对市广播电视大学、各区(县级市)教育局以及市教育局局属单位开展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负责对本机关和所属参评事业单位自查自评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期间,市、区(县级市)行评团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收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调查被评议单位在政风行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了解行风建设和行评工作开展情况;其成员开展分散独立的行风调查活动。(三)落实整改阶段(8-9月)被评议单位针对自查自纠情况,结合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深入分析,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整改方案,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建立健全有关规章制度。要注意在一定范围内公布整改情况,对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解决;对一时不具备条件解决的,要列出整改计划;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做出说明。通过落实整改,促使广大干部和教师理想信念进一步坚定,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意识进一步增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存在的主要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党风廉政建设和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迎接各级行评办、行评团的检查。市广播电视大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市教育局局属单位要对前面三个阶段的工作进行小结,由市教育局行评办汇总,向省教育厅和市行评工作领导小组提交转段申请报告,经批准后转入评议阶段。(四)接受评议阶段(10-11月)在巩固提高上一阶段整改成果的同时,作好准备,认真向行评团汇报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情况,并虚心接受其检查评议。期间,市、区(县级市)行评团将到被评议单位听取自评情况汇报,采取与领导班子“面对面”的评议、查阅资料、明察暗访、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问卷调查、社会抽样调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全面客观评价被评议单位政风行风情况;并结合调查了解的情况、单位自评情况、基层对机关的评价情况、独立的民意调查机构抽样调查的情况,由市、区(县级市)行评团成员按照《广州市行风评议结果档次评定暂行方法》的有关规定,对被评议单位的政风行风建设情况进行投票,综合评定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档次结果。市、区(县级市)行评团召开民主评议通报会,与被评议单位交换意见,宣布评议结果。被评议单位要积极协助、主动配合行评团做好评议工作。对行评团提出的评议意见和建议,要认真对待,逐条梳理,分析原因,研究进一步整改的措施,并抓好落实。评议工作结束后,市教育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将于11月份对全系统的评议情况进行总结,对评议结果优秀的单位进行表彰;对问题较多、整改不力的单位给予通报批评,督促整改,并取消该单位的各项评先评优资格。通过今年的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各单位要认真总结经验,吸取教训,研究对策,从健全机制和完善制度入手,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政风行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