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发布日期:2011-08-17信息来源:仙女镇浏览次数:412字号:[大中小]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工作职责一、负责组织传达学习上级保密工作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措施;组织制定本机关保密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坚持定期召开会议,听取保密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保密工作,着重解决保密工作实际问题。三、结合机关学习,对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做到警钟长鸣,增强保密意识,使机关工作人员自觉做好保密工作。四、对机关保密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针对问题及时组织整改,严肃追究违反保密法规的行为,配合上级认真查处泄密事件。五、及时掌握相关情况,负责向本级党组织和上级保密工作部门请示、报告保密工作情况。六、按照有关保密规定,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切实加强涉密载体、新闻宣传、对外提供资料、依法确定秘密、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和保密技术配备等方面的保密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圆满完成各项保密工作任务。七、认真总结保密工作经验,大力表彰在保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及时向保密工作报送有关信息。机关保密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保密法》及有关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履行保密义务。二、机关工作人员对工作办公场所负有安全保卫责任,严格遵守有关保密规定,在特殊情况下,当国家秘密安全受到威胁时,应挺身而出,敢于斗争,不怕牺牲,确保其安全。涉密岗位工作人员做到先备案,后上岗;先培训,后上岗,持证上岗。三、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物品,使用统一登记帐簿登记管理,做到专人专室专柜妥善保管,定期检查核对,确保帐物相符。四、国家秘密文件资料及物品保密管理实行分管领导和保密干部负责制,在使用、传递、借阅、销毁、清退、保管等方面负有直接责任。未经上级批准,不准擅自复制密码电报、涉密文件、资料。五、严格执行密码电报收发管理规定,杜绝密电明传、密收明复等问题的发生;对密码电报定期核查,确保安全。六、落实技防措施,计算机及信息系统配备国家保密技术产品,切实加强计算机及其信息系统的保密管理,防止发生泄密事件。七、对涉密计算机、非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介质、非涉密存储介质统一进行登记、编号,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涉密计算机做到专机专用,不得与国际互联网或其它公共网络联接;非涉密计算机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八、制定保密宣传教育计划,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法制观念,自觉做好保密工作。九、加强对保密工作的领导和督办检查,督促工作人员按照保密管理规定正确处理电报、公文,严防发生泄密事件。十、严禁使用手机等无线通信工具谈论国家秘密事项;严禁移动存储介质在涉密计算机与非涉密计算机上交叉使用。十一、加强保密安全设施建设,对要害部位安装报警器、配备文件碎纸机、铁门、铁窗等安全防护设备,提高保密安全管理水平。十二、组织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和掌握本机关保密范围,落实定密责任人,按照法定程序确定国家秘密;做好确定国家秘密登记,统计和上报工作。十三、机关党政组织和主要负责同志重视保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保密工作并解决好实际问题;机关保密组织健全,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及职责明确,做到保密工作领导落实、组织落实、经费落实、工作任务落实。保密学习教育制度一、结合机关政治和业务学习,适时安排保密学习内容,对机关工作人员加强保密法制和保密知识教育每年度达到一次以上,督促依法做好保密工作。对拟安排在涉密岗位的人员,做到先备案、培训,后上岗,并持证上岗。二、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新进工作人员在岗前进行保密教育,明确保密规定和责任,教育其自觉遵守纪律和保密规定。三、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对工作人员的保密学习适时进行检查,督促按规定完成保密学习任务。四、保密学习教育情况纳入班子民主生活会、党员民主生活会、干部年度考核和干部述职内容,督促机关工作人员认真落实保密工作责任制。五、机关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年度保密学习教育计划,分阶段实施,采取专题教育、观看保密教育片、知识竞赛、知识测试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保密宣传教育活动,营造良好的保密工作氛围。文件资料收发管理制度一、收文1、机关公文实行保密干部专人接收和管理。保密干部收到文件资料后,应看清来文单位、标题和内容,使用统一登记簿准确登记,不得漏登、错登。2、收到的文件资料,要认真填写好处理单,及时送有关领导批阅,按照批示意见进行传递、承办;保密干部对承办的公文应跟踪督办检查,严防丢失等问题的发生。3、文件资料办理完毕后,要认真进行清点核对,及时收回入柜,妥善进行保管;“机密”级以上文件资料和密码电报不准在保密室外过夜。二、发文1、本机关的文件资料经主要领导审核签发,对涉密的文件资料应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机关发文要严格登记、准确注明文种、文号、秘级内容、份数、发往单位,做到手续清楚,去向明确。2、寄发涉密文件资料,一律通过机要交通传递或指派专人专车递送,严禁托人携带或通过普通邮件寄发。三、管理1、文件资料及物品实行保密干部专柜专盒专室保管,定期检查核对,保证账物相符。2、机关工作人员不准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去与工作无关地方;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文件资料及物品外出,应经主要领导批准,对携带的文件资料及物品应密不离人,妥善保管,确保安全。3、借阅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和签字手续,办理完毕后应及时清退归还,防止发生丢失等泄密事件。4、机关除立卷归档和清退的文件资料外,其它所有文件资料不准变卖,一律送交市国家保密工作部门统一销毁,不准自行擅自处理。制发“三密”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制度为了切实做好本单位制发“三密”(“绝密”、“机密”、“秘密”简称“三密”,下同)文件资料保密管理工作,防止发生泄密事件,根据《保密法》和有关保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机关工作人员要加强保密知识的学习,熟悉本单位的保密范围和涉密事项具体内容,在起草文件资料时做好依法确定密级和保密期限,按照定密程序严格审查和报批。二、经保密审查和批准打印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本单位涉密计算机上打印,不准在非涉密计算机上打印;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严格按照批准的打印份数和分发范围执行。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在文件资料的左上角加盖文件资料发文顺序号。三、寄发“三密”文件资料应通过邮政机要交通寄发,不准通过普通邮件和挂号寄发;派人送达的“三密”文件资料,应履行交接签字手续;发往市内的“三密”文件资料应严格履行收文签字手续,不准通过文件交换站分发;在会议上分发的会议材料,应打印清单一并装入会议文件袋,会后由参会人员交本单位保密员登记保管。四、对发出的“三密”文件资料,由发文单位保密员在第二年的第一季度组织对上年度的清退回收和关于审计,确保打印数与本单位存档数、外单位存档数、清退回收数帐物相符;收文单位对需要存档的“三密”文件资料,应打印存档清单交发文单位备案,发文单位在清退回收“三密”文件资料过程中,如发现丢失无法清退回收的,应督促收文单位查找并报市国家保密局处理。发文单位对“三密”文件资料清退回收情况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备案。涉密电子文件管理制度一、涉密电子文件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在处理公务过程中,通过计算机等电子设备形成、办理、传输和存储的文字、图表、图像、音频、视频等不同形式的涉密信息记录。二、涉密电子文件的保密管理,遵循严格管理、严密防范、确保安全、方便工作的原则。三、各单位应当指定专门机构或人员负责本单位涉密电子文件的日常管理工作。管理电子文件的涉密人员离岗、离职前应当办理移交手续;被撤销或者合并的单位应当将涉密电子文件移交给承担其原职能的单位或上级单位,并履行登记、签收手续。四、制作涉密电子文件,应当依照有关规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绝密级、机密级的应当编排顺序号。五、传递涉密电子文件,应当履行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禁止在任何非涉密网络上传递涉密电子文件。严禁在非涉密机上处理或存储涉密电子文件。六、因工作需要携带存储有涉密电子文件的载体外出,应当经单位主管领导批准,有二人以上同行,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使涉密载体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禁止携带涉密载体参加涉外活动。七、阅读、使用、复制和销毁涉密电子文件,应经单位的主管领导批准,同时办理登记、签字手续。复制的电子文件视同原件管理。八、保存涉密电子文件的设备,应当选择安全保密的场所和部位,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并由专人管理。九、涉密单位应该定期对涉密电子文件及载体进行清查、核对,发现问题及时向保密工作部门报告。十、需要归档的涉密电子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档案法律规定归档,不需要归档的,应当及时销毁。销毁电子文件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还原,禁止将存储涉密电子文件的载体作为废品出售。(单位名称)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一、信息公开原则推行信息公开,公开是原则,保密是例外。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和公开后可能会造成社会重大负面影响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免于公开的其他信息不得公开。除此之外的其他所有信息原则上都应当如实公开。如确实认为某项拟公开信息暂时不宜公开或不能公开的,须说明免于公开或暂不公开的理由,由保密审查责任人和分管领导审核确认。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程序信息公开工作中的保密管理总的原则是“谁发布,谁负责”、“先审查,后公开”。要严格执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登记制度,严格审查程序。拟公开信息必须逐条通过保密审查后才能进入公开程序。信息发布单位和发布人员按审查确认后的内容予以公开。未经保密审查批准,一律不得公开。对于是否可以公开界定不清或有争议的信息,应报市国家保密局审定。要按照中央、国家机关与国家保密局制定的《国家秘密及其密级具体范围的规定》,做好依法定密工作,准确确定属于国家秘密的事项,并用以指导本部门公开目录、公开指南的编制和拟公开信息、免于公开信息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使信息中该保密的能够切实保密,该公开的能够及时公开。三、信息网上公开的保密管理措施实现网上公开是信息公开的重要渠道。要加强对上网发布信息的跟踪检查,一经发现有涉密信息或重要的内部、敏感信息上网,应当立即删除,及时采取补救措施,迅速查明信息来源,并向市国家保密局报告。四、信息公开的保密责任追究制度信息公开工作是一项经常性的工作。必须把信息的公开管理与保密管理有机结合起来,形成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与保密管理新机制。要对信息公开中保密工作负主责,实行领导责任制、岗位责任制。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对本科室拟公开的信息进行初审,并提出初审意见,分管领导和定密责任人进行复审把关,以最终确保信息公开的合法性和安全性。保密领导小组负责人和定密责任人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督促各科室落实信息公开保密工作责任制,指导依法定密工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的开展,对信息公开的保密工作进行指导;认真做好本单位的信息集中公开阶段有关目录、指南及内容的保密审核,发现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有关科室暂缓公开;加强对已公开信息的全方位保密检查,及时发现泄密情况或泄密隐患,依法查处泄密事件。(单位名称)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管理制度1、单位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国家保密法规知识,熟悉和掌握本单位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具体内容,自觉做好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保密工作。2、单位建立网络上发布信息保密审查制度,未经保密审查批准的信息不得在网络上发布。3、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不得在非保密网络上发布。4、经保密审查批准发布的信息要做好登记,注明发布时间、发布人、审批人、发布范围等,做到有据可查。5、对拿不准是否属于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应报上级主管机关或市国家保密局审定,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发布。6、单位建立网络发布信息责任追究制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发布信息造成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和内部敏感信息,按照国家保密法规和党纪政纪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涉密网络保密管理制度1、涉密网络建设应按规定报国家保密工作部门进行现场检测,经审查批准后方可使用;涉密网络建设应由有保密集成资质的单位进行施工。2、涉密网络不得与互联网和其它公共网络联接,做到专网专用。3、涉密网络由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管理,做好使用情况记录。4、使用涉密网络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