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招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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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电子科技职业学院2007年招生工作方案2007年是学院正式挂牌招生的第一年,也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的一年,能否成功关系到学院的生死存亡。董事会、学院对2007年的招生工作高度重视,要求精心组织,千方百计地完成任务,实现招生目标。我院由于刚刚组建,在师资建设、教学设施、教学环境、制度管理、专业设立等方面都存在不足,没有品牌知名度,因此今年的招生战役将是一场硬战、苦战,全院上下必须对此有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为了确保今年的招生任务胜利完成,特制定以下方案。全院一盘棋,由董事会、学院统一领导,统一指挥。1、依托省内为招生重点,利用集团以往的优势,加大招生力度,拓宽招生层次,突出高职特色;2、以三年制高职大专为重点,兼顾全日制短线自考本科、成教大专、远程教育、五年制(中、大专连读);3、执行招生奖励政策;4、经费实行按招生计划总预算、支出项目分预算制度,厉行节约,杜绝浪费。5、尽量减少转学,以免造成转学压力太大;6、加大招生专干培训力度,提高工作效率;7、采用在各地区设立招生宣传办事处,重点县设立招生宣传站,招生宣传网络覆盖各省各中学的招生管理模式;8、优化生源质量,规范招生行为。一、为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有效地开展招生组织工作,经研究决定,成立董事会领导下的学院2007年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下设工作小组。总策划:赵小年策划组成员:吴能文、郭亮、朱纲校领导小组组长:李洪基负责全局工作。2常务副组长:佘学先负责学院招生政策的制定、落实、负责具体招生工作及省厅招生计划工作、负责学院招生宣传策划和形象包装。副组长:彭训中负责招生期间人事协调。副组长:杨练负责招生期间的教学工作,各系部协调。副组长:袁云初负责新生、家长的报到工作。副组长:宋福平负责新生的日常管理、保卫。副组长:赵存阳负责学院招生的后勤保障工作。副组长:周钰负责中专部新生接待、安排。组员:梁德育负责招生期间学校的宣传。组员:李明俊负责招生财务的监督,招生费的落实。招生领导小组下设招生办公室,按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指挥、组织、协调全院招生工作的开展、实施。招生办公室主任:佘学先(兼)成员:熊吉华唐义马亮梁桦学院招生办公室主要任务是完成全院招生工作计划制定,组织实施,保持与招生点联系,不断整合资源,落实招生计划,以及各种招生资料的设计、发放等。加强与教育厅及各省、市、县招生点的密切联系,及时反馈,及时调整策略。下设工作小组:1、录取报到组(4人)组长:熊吉华成员:肖沛吴桂芳蔡茂生职责:主要负责计划内的网上录取工作及新生的报到工作。2、电话咨询、网上咨询、信息收集组(18人)电话咨询成员:李志红唐小武刘娟网上咨询成员:龙晓丽柳姣钟婷信息收集成员:宁琳铃朱丽宋勇职责:负责电话的接听、咨询与有意向学生联系,及各市、县学校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制定及落实每日信息统计及物资的配备发放。33、宣传组(5人)组长:梁德育成员:毛文瑛学生:职责:主要负责招生期间学校的宣传,各地市、县中学班级进行招生宣传演讲,负责录取通知书的打印和发放及招生资料的保管。4、新生、家长接待组(5人)组长:袁云初成员:杨彬龙艳飞陈甸瞿铁梅余丽学生:职责:主要负责来校学生及家长的接待、咨询和接受报名。5、车站接待组(30人)组长:(待定)成员:高荣曾苗学生:职责:负责汽车东站、汽车西站、汽车南站、火车站的接待工作。6、安全保卫组组长:刘建辉成员:职责:主要负责学院的安全保卫工作。7、后勤服务组(17人)组长:赵存阳成员:吴小华袁国荣李传理曾伟颜细元谭洪升胡逸峰贺业产梁理明蒋再全刘立华刘珍香刘秋良彭国栋邓秋冬职责:主要负责招生的后勤保障,暑假留校工作人员的就餐工作。二、招生任务基本任务3500人,目标4000人。按学历层次划分为:三年制国家计划内大专41200人,成教大专800人,远程教育500人,自考本科600人,中、大专连读600人。外省任务200人,作为机动计划,不列入招生总任务。三、招生地区及招生任务:见附表四、招生资料准备〈一〉小简章:共需印制40万份。4月30日印好5万份,5月份全部印完。〈二〉大简章:共需印制20000份。5月15日印制1万份,5月份全部印完。〈三〉画册:15000份。建议由专业人员制作。〈四〉光碟:3000份。〈五〉计划内三年制大专报名表5万份。〈六〉彩版全开校报:5万份。〈七〉录取通知书:2万份。〈八〉快件信封2万份。〈九〉大展板200份,易拉宝200份。〈十〉文化衫:3000件。〈十一〉〈〈招生指南〉〉150套。五、招生管理工作1、招生是一项系统工程,各部门之间要紧密合作,统一指挥,服从管理,具体制度如下:a、严格实行县级负责人制,其他招生人员进入该区域招生,必须征得负责人同意,由负责人统一与学院结帐,招生任务数归县级负责人。准入制和费用领取通气制,学校制定最低标准计内600元,计划外800元,具体费用与负责人商议。所有市、区、县招生专干由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不再设地区负责人。b、金满地招生报名处归招生领导小组统一指挥,计内生一律不算广告生,由县级负责人结算;计外生确因广告来院,不结算生源费。如有争议者,由招办斟酌处理。c、实行日汇报制度。招生期间各省市、县招生点必须把每天的工作情况及第二天的工作计划及时汇报。招生办按不同的招生阶段制定日汇报表,各省(外省)市、县严格按汇报表向招生办汇报。5d、必须严格执行招生实施方案。如有好的工作方式、方法,必须提前汇报。如擅自行动,不服从领导,取消招生资格,不予结算生源费。2、学院招生办实行主任负责制,其主要工作职责:(1)主任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在招生办全面指挥、组织、协调招生工作,确保招生任务和招生目标的顺利实现。(2)制订招生实施办法,传达学院各种招生政策及与招生有关的决议。(3)全面组织实施方案,包括招生人员的选拔、培训等。(4)做好各外省、地级市招生工作协调,整合资源,以及各项信息的收集与整理等工作,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作出阶段性汇报。(5)做好网上录取、补录、政策咨询、录取资格审核等工作。(6)招生结束后负责生源费的核对、统计工作。(7)做好学生在省里注册前的转学、退学等相关工作。(8)按时提出符合要求的准确、完整、有效的新生注册信息。(9)恪守工作职责,严格依法依规,规范操作流程,并切实做好信息保密工作。3、各县招生站负责人职责:⑴制定县招生方案,完成本县招生任务;⑵收集各种招生信息,向地区(外省)督查员和招生办汇报;⑶负责组织学生到学校参观报到;⑷负责建立本县各中学招生代理。4、学院各处(室、)、系(部)主要工作:⑴院办在4月20日前完成对招办人事编制的制定和人员的选定等工作,并根据需要抽调老师到招生办协助工作。⑵院办作好学院标语、横幅等宣传辅助工作;保证1~2台车从4月1日开始作为招生办专用车辆,由招生办主任调度。⑶后勤处在迎新前搞好学院及周边的环境卫生和绿化,妥善做好新生的吃、住准备;协助招生办搞好招生接待室物件购置、布置等工作;做好校园内指示标志牌,学生宿舍的清理、准备等后勤服务工作。⑷各系(部)根据本系(部)的特点、特色做好宣传广告牌。六、招生费用管理办法:6招生费用要厉行节约,节省各种不必要开支,学院正处在发展时期,招生专项经费由招办及主管院长在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统一调配,最大限度节约经费。1、招生预算内经费,招生办厉行节约,由主管副院长审批后,财务处监督,按实报销。如超出预算,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集体决定。2、学校招生需要印刷的资料以及一次性用品、消耗品、固定资产等物资采购,由招生办提出内容、质量、数量、规格、交货时间等,经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由财务审核,专人负责。3、专职招生人员实行费用包干制,其差旅费、应酬费、通讯费等与生源奖励费包干,学院不另行报销。专职招生人员其费用分两次按任务150元/名的标准借支,一次借支经费一般不超过3000元。外省借支经费可稍放宽限度。借支由招生专干填写借支单,主管副院长审批后由财务核办,招生完毕后冲抵生源费。招生专干招生期间月工资1200元。4、非招生专干因协助招生工作出差,按学院原差旅费管理办法执行。七、招生人员待遇及生源费的基本结算:⑴招生人员在招生期间,经院办、招生办联合考勤、考核,完成个人招生任务或地区性招生任务的发放全额工资。招生成绩突出的在下学期可以安排工作,贡献大的可优先安排中层领导职务。现有招生办工作人员均参与07年的岗位竞争、竞聘,实行优胜劣汰。⑵招生费用结帐:计内生一次性交清一年学杂费,计外生一次性缴纳5000元以上者,按计内1000元/人,计外1200人/元一次结清;计内生缴纳一学期学杂费,计外生缴纳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按生源费的一半结帐,待按标准交清再予结算。学院结算时间:2007年9月20日—30日,学院必须在此时间内结算所有招生费用。超额完成任务者,按方案规定在此时间内结算清楚,包括递增部分。⑶在校学生参与招生者,经招办审核录用后,4—8月每月领取生活补贴费600元,有独立的区域、有任务可享受招生专干一切利益。⑷预录费收据仅限招生点专干统一管理,收取的预录费由收取人支配,冲抵生源费。7⑸结算方式:个人(包括学生)招生必须由所在市、县招生负责人同意确认并在招生办备案才能参加招生,所提供新生报名表或生源信息,由市、县负责人核实,待新生入学后与市、县招生负责人结算,但招生办必须介入和监督其结算过程和结果。⑹招生劳务费发放程序:a、新生报到、缴费后由招生办将到校人数进行统计,并对每县、区招生人数进行核查、汇总后交财务处备案。计内学生交清一年学杂费,当即兑现1000元公关和差旅费(含抵扣所收的预录费),计外学生交清5000元以上者,当即兑现1200元公关和差旅费(含抵扣所收的预录费),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者经招办核实后兑现700元生源费(公关费用优先支付)。余下部分当年10月20日前缴清一学期学费者,劳务费在10月底前全部结清,未达标准者待缴纳达标后再予结算。b、财务处对招生办提供名单和数额进行核实后将招生劳务费直接通知有关人员,由财务处统一发放,原则上不允许他人代领。c、如因特殊情况本人未来学校结算劳务费,经主管领导批准并经本人委托后,可由招办负责人领取,送给本人,但须经两名经办人签字。d、兑付劳务费时,必须先扣除预支、预录费用,结清后方能结算。八、关于收取预录费的有关规定:经学院同意,在招生期间可向学生收取预录费。1、收费标准:每人520元,预录费500元,报名费20元。2、坚持学生自愿原则,在新生报到后冲抵学费。3、由学院财务处统一出具收据,缴费新生、招生专干、财务处各执一联。(印制预录费收据,每次限定金额520元并规定有效时间,9月10日前,可办理退费手续,9月10日之后不再办理退费手续)4、为了加强对收据的管理,收据原则上不发放给学生及校外人员。5、预录费可作为招生专干的借支费用使用。6、须妥善保管好预录费收据,原则上遗失不补。多收者,一经发现,按所收金额处以2倍罚款。7、凡由招生专干收取预录费而学生未到校者,一律由招生专干负责退还预8录费,凡发现未退还者,处以预录费五倍以上罚款。九、奖罚制度:为更好的调动学院招生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确保今年招生指标的顺利完成,最大程度实现学院的招生计划,做到赏罚分明,奖励方法另行规定。〈一〉假期教职员工的规定:①作为招生专干者,招生期间工资待遇不变。②假期上班者,暑假发基本工资,可轮休15天,上班一天补助25元;轮休期间上班,再另补30元一天。③因故既不参与招生工作,又没在校上班者,暑假期间每月发生活补助600元。④全体员工每人须完成3个招生任务,未完成者按每个任务扣200元计算。〈二〉设立部门招生工作奖:根据全院招生任务完成情况及各处(室)、院(系)对招生工作的配合情况,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另行研究决定奖励标准及办法。〈三〉费用说明:招办所有人员的工资不在经费预算内,所有奖金不在经费预算内,经招办负责人同意后来长沙参观考察的招生人员(不含在编的招生专干)、学生、学生家长6月20日前发生的费用计入经费预算内,6月20日后考察人员在长发生的费用不在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