抛光工艺要求与质量标准1.在进行抛光加工前,首先对照图纸检查是否有足够的抛光余量,型腔是否与图相符。加工完交付质检验收时必须将模具表面擦试干净,不能有油渍、沙子、灰尘等杂物。2.所有工作带必须前后倒角,不能有毛刺。所有加工面必须保证工作带的“三度”,即垂直度,平直度,光洁度,要求达到Ra0.4。3.下模工作带与端面要垂直,公差为0.01mm,平行度,平直公差0.01mm,不允许有龟背及波浪纹。下模工作带处内外角要倒角园滑(R=0.05mm)工作带不能有碰伤痕迹。4.平模工作带平整垂直公差0.01mm,壁厚间隙公差0.01mm,在没有规定公差的壁厚做下差-0.01~-0.02mm。5.工作带抛光不能直方向抛光,必须要横方向抛光,如有角位处比较小的位置,必须要用锉刀抛光,不能直接用砂布来回拉动抛光。6.模具壁厚公差±0.02mm,同一边壁厚公差0.01mm,手工位置壁厚公差0.01~0.04mm。分流部分壁厚与平面部分壁厚要均匀(除图纸壁厚另有要求外)公差0.02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