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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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中共禹城市委关于在全市党的基层组织和广大共产党员中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的实施方案为进一步深化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主题解放思想、放开搞活、集中精力、率先跨越。二、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刻领会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全面加强基层党的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服务人民群众、加强基层组织的实践中建功立业,全力推进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和谐、率先发展。三、总体安排按照中央、省委和德州市委的统一部署,这次深化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从2011年7月到2012年党的十八大召开,以“做贡献创佳绩、喜迎党的十八大”为主题,着重围绕迎接党的十八大开展活动,向党的十八大献礼。(一)动员部署(9月5日前)2市委召开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推进会议,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进一步安排部署。各基层党组织也要层层召开会议,对这项工作进一步进行部署。(二)制定方案(9月20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按照市委关于开展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的总体安排,结合各自实际,对本单位下一步活动开展制定出具体的实施方案。(三)公开承诺(9月10日前)围绕市县乡换届、为民服务、本职工作,各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作出承诺,并通过各种方式向群众和社会公开,接受监督。1、下发通知。(9月10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下发关于做好公开承诺的通知,对公开承诺工作做出安排。2、作出承诺。(9月15日前)各基层党组织根据各自职能特点,确定出具体的承诺内容,结合自身工作性质、为民服务情况、市县乡换届工作,作出具体实际、可操作性强的承诺;党员根据各自的岗位职责和技能、年龄等情况,从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七一”讲话、市县乡换届工作、实现工作目标、提供优质高效服务等方面,作出具体可行的承诺。3、公布承诺。(9月30日前)基层党组织的承诺内容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公示,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员的承诺要通过党员会议、公开栏等形式进行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各基层党委的公开承诺内容在《禹城市报》进行公示。34、积极践诺。(10月—12月)各级党组织建立创先争优活动台账,实行销号制度,对党组织和党员承诺事项,完成一项,销号一项,及时量化践诺情况,适时将承诺完成情况通过各种途径向群众公开,加强群众监督。5、群众评诺。(12月底)各级党组织要综合运用村民大会评议、座谈会交流、民主生活会商议等方式,对各级党组织和党员的的公开承诺完成情况进行评价,指明不足,令其限期整改。(四)领导点评按照分级负责、归口管理的原则,扎实开展创先争优领导点评活动,上级党组织负责人适时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实事求是肯定取得的成绩,指出存在的问题和努力方向。1、点评时间:市委对各党委活动开展情况每季度进行一次点评,分别在每年的1月、4月、7月和10月进行;各党委对下属党支部(总支)、各党支部对党员每月进行一次点评。2、点评范围:市委负责同志对各党委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各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对各基层党支部(总支)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各党支部(总支)书记对党员开展活动情况进行点评。3、点评形式:基层党组织向上级党组织、党员向党支部汇报前段活动情况,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打算。上级党组织负责人对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点评,总结成绩,指出问题,提出整改方向。点评可召开会议集中进行,也可单独点评。每次点评要形成专门记录。4(五)群众评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创先争优、做兴禹先锋活动情况,要适时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评议打分,了解群众是否满意。1、评议时间:每半年开展一次评议,分别在每年的6月和12月进行。2、评议范围:对基层党委进行评议时,参加人员包括基层支部(总支)班子成员和管理、服务对象代表;对党支部(总支)进行评议时,参加人员包括该党支部(总支)的全体党员和部分群众代表。3、评议形式:对基层党组织开展创先争优活动情况,采取召开评议会、随机电话查访或发放调查问卷等方式进行评议。对党员参加活动情况,由基层党组织通过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民主生活会和设立评议投票箱等形式,组织党员互评和群众评议。对群众评议基层党组织的结果和群众评议党员的结果,要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六)评选表彰结合公开承诺、领导点评、群众评议等活动开展情况,对全市各条战线涌现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开展“五个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五带头”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活动。2012年7月1日前,结合纪念建党91周年,市委集中表彰个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名优秀共产党员。2012年7月1日前,按照省委、德州市委统一安排,做好先进基层党组织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表彰工作。四、创新自选动作5在创先争优活动期间,扎实搞好自选动作,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提升活动内涵,展示活动成果,促进活动开展。(一)开展一次大走访活动。(2011年9-11月)按照上级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扎实开展以建设“幸福禹城”为目标,以“听民言、察民意、解民忧、暖民心”为主题,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送政策、送服务、送幸福”为内容的党员干部“三问三送”全民走访实践活动。走访人员为全体市级领导;高新区,各乡镇、街道,市直各部门、各事业单位班子成员及中层以上干部;重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积极开展政策大宣讲、排忧解难大走访、民生保障大调研、社会管理大问策活动,着力解决群众反映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努力化解基层矛盾纠纷,切实转变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提高群众满意度,为建设幸福禹城营造良好环境。(责任单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统计局)(二)全市开展颁发《党员证》活动(2011年9月—2012年1月)《党员证》的颁发范围为党组织关系在我市的党员和凭《流动党员活动证》、《党员证明信》在我市登记注册的外地流入党员。《党员证》由市委组织部统一印制,基层党(工)委负责颁发,以党员个人身份证号码进行编号。实行《党员证》注册登记制度,分为初始注册登记、组织关系变更注册登记和选举注册登记。《党员证》的功能定位:政治身份证明,记载党员个人基本信息,证明党员身份;记载学习活动情况,对党员参加组织生活、6交纳党费、党内表彰、民主评议等情况进行登记,作为考核评议的重要依据;参加党内活动凭证,党员可持《党员证》参加居住地或工作地党组织活动,享受党组织服务,接受党组织帮扶。9月份,制发各党委上报党员和流动党员的通知,建立全面详细的全市党员台账。10月份,组织部制作好《党员证》,10月底全部完成发放工作。(三)在农村社区开展“先锋社区”创争和“党员联户帮扶”活动。(2011年9月—2012年1月)先锋社区创争活动。9月份,经领导审核同意后,将《“先锋社区”创争工作考核办法》印发全市,并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先锋社区”争创活动的通知。11月底,组织各乡镇(街道)将拟表彰“先锋社区”名单上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12月,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督导组检查各乡镇“先锋社区”争创情况,进行综合评比。12月下旬,拟定全市优秀“先锋社区”报领导审定,予以表彰。“党员联户帮扶”活动。9月份,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党员联户帮扶”的通知。9月20日前,各乡镇(街道)将本党委“党员联户帮扶”活动帮扶人员名单上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10月、11月,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对各乡镇(街道)“党员联户帮扶”活动具体情况进行检查落实,主要包括帮扶措施、帮扶效果等情况。12月,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对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员联户帮扶”工作进行综合评比,对其中优秀者进行表彰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各乡镇、街道)7(四)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开展“三亮三比三评”活动。(2011年8月-2012年)在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扎实开展以“亮标准、亮身份、亮承诺,比技能、比作风、比业绩,群众评议、党员互评、领导点评”为主要内容的“三亮三比三评”活动。积极开展佩戴党徽、设立党员岗位牌、设置党员公示栏活动,利用公示栏、网络平台等公开服务承诺。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将加大督导、宣传力度,10月上旬,要求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推荐上报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窗口服务人员,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利用《禹城市报》进行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宣传部、各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五)在非公企业开展“三比三争三带”活动。(2011-2012年)在非公企业中开展以“党组织比作用,争创先进党支部,带动企业效益上台阶;党员比形象,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带动企业员工成骨干;企业主比境界,争做开明开放业主,带领更多群众来就业”为内容的“三比三争三带”活动。9月上旬,制定下发关于开展“三比三争三带”活动的通知,9月底,各企业要将本单位开展活动的具体实施方案报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对各企业活动开展情况,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通过简报信息、《禹城市报》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责任单位: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部、经信局、各企业党委)五、加强组织领导8(一)健全组织加强督导。各党委、市直各单位党组织在已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基础上,进一步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更好促进本质工作开展。同时,市委创先争优活动办公室成立督导组,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对各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的检查指导,发现解决问题,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开展得扎扎实实、富有成效。(二)坚持分类指导。结合农村社区、窗口单位和服务部门、非公企业的实际情况,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加强活动情况调度和督查,对搞得好的,积极巩固提高,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对处于中间状态的,激励他们学习先进,争当先进;对群众意见较大的,要认真督促其解决问题,提升服务水平。党员领导干部分别建立联系点,深入调查研究,加强检查指导,努力把联系点建成示范点。(三)强化舆论宣传。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积极宣传上级关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精神,宣传近年来我市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创先争优活动中创造出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促使创先争优成为各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群众的自觉行动和共同价值追求。(四)推进各项工作开展。把创先争优活动与学习贯彻胡锦涛同志“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市县乡党政领导班子换届工作、双区同建结合起来,与经济发展结合起来,与实现率先跨越结合起来,以创先争优活动推进全市各项工作健康发展。中共禹城市委2011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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