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水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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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水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服务群众“八件实事”的工作方案为深入开展“警民亲”活动,落实好服务群众“八件实事”,根据县政法委的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贯彻落实“八件实事”,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坚持以“服务群众、管理创新”为主题,使“八件实事”落到实处,警民关系更加和谐,人民群众得到实惠。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紧密结合工作职能,深入群众,联系群众,服务群众,从群众最急需的事情做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问题改起,力争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干警为民服务意识进一步增强,群众工作能力进一步提升,便民利民举措进一步完善,警民关系更加融洽和谐,司法行政队伍形象进一步改善。二、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八件实事”是全县司法行政系统广泛深入持久开展“警民亲”活动的重要举措,是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的具体行动。全县司法行政机关要高度重视,把落实“八件实事”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要亲自抓,亲自研究部署,亲自督导检查,起好带头表率作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细化方案,明确措施。各县要按照“八件实事”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有针对性的贯彻落实措施,明确每一阶段的工作重点和工作目标,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要对“八件实事”实行项目化管理,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落实流程,制定落实标准,建立考评体系,将责任落实到各科(股)室、各乡镇司法所和具体人头。“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要主动、及时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三)加强督导,完善考评。要将“八件实事”的落实情况纳入目标绩效考核,实行定点联系指导工作,认真落实执法(业)巡视、执法(业)公开和作风巡察“三项机制”。对“八件实事”落实不到位的,按照责任追究制追究相关责任部门和个人的责任。活动期间,县局将进一步加强作风巡察和警务督查,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对各县活动开展情况进行专项督导,实施动态考评。(四)加强宣传,树立形象。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宣传方案,主动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积极争取新闻媒体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充分借助报刊、广播、电视、手机、网络等各种媒体,充分展示活动特色亮点和司法行政干警亲民爱民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努力营造“警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三、具体工作措施(一)构建“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工作目标:建立覆盖县、乡、村的法律援助网络,确保法律援助需求者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一家受理法律援助的站(点)。对未成年人、经济困难的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维权案件优先提供法律援助。全县每年办理240件援助案件,每名律师平均每年至少办理5件法律援助案件。工作方法:一、进一步加强乡镇、村(社区)法律援助网点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法律援助工作站的作用。对于可以就地调解解决的民事纠纷,以及由当地基层法庭处理的案件,由法律援助工作站直接办理;对于案情复杂的案件,转县级法律援助工作机构办理。两个工作日内必须将是否受理回复法律援助申请人。二、确保法律援助股或工作站对申请法律援助的群众,在符合条件和材料齐全的情况下,得到“一站式服务”,办妥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律师指派等全部手续;三、实行预约上门接受法律援助申请或提供法律服务,各机构要公布联系方式,为受援群众预约提供方便。四、阿坝普法网开辟法律维权受理平台,各县要加大宣传力度,对交通不便的受援群众,可通过维权平台申请,县局将每天查看,及时受理。保障措施:一、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全面推进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建设;二、加强对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能力,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质量;三、落实“一小时法律援助服务圈”的构建,认真开展“我为党旗添光彩、法律援助惠民服务”活动,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四、年底前县法律援助中心派出工作组,抽查法律援助各项工作开展情况。(二)人民调解化纠纷促和谐工作目标:在乡镇、村(社区)调解组织全面覆盖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人民调解“五进”工作,“五进”覆盖率达到90%,以个人命名的调解工作室达到13个,人民调解员培训率100%,矛盾纠纷受理率100%,每年调解矛盾纠纷不少于2000件,调解成功率不低于96%,协议履行率不低于92%。通过公开调解、以案释法、接受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教育群众,组织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助理员积极参与大调解,参与率达75%。工作方法:一、结合人民调解“五进”工作,加大物业管理、医患、劳资、工商、环保、交通事故、旅游、工业园区、行政接边地区等专业性、行业性、区域性调解组织的建设,主要车站、规模性市场、旅游景区和重点城镇小区、农村院落(牧民定居点)“五进”要实现全覆盖;二、积极推进以调解能手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三、推荐鉴定人进入专业性调解组织,积极参与医患纠纷矛盾化解工作;四、服务司法公正,经法院依法通知,鉴定人出庭率达95%以上;五、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做好涉法信访工作,引导上访群众合法理性表达诉求,维护上访群众的合法权益。除法律服务资源严重溃乏地区外,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与涉法信访的工作覆盖到乡级以上党政机关。保障措施:一、采取定点联系、专项报表、信息报送、年度报表、抽查卷宗、走访群众等多种监督方式保证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二、采取集中培训、观摩交流、以会代训、旁听审判等形式,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培训;三、建立健全矛盾纠纷常态化排查机制,乡镇每半月排查一次,村(社区)每周排查一次,县每月排查一次,对排查情况登记分析,分类造册,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早发现、早介入、早解决、早分流;四、对一定区域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影响较大的、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组织精干力量调处。(三)建立法律服务“绿色通道”工作目标:建立公证服务“绿色通道”,对老弱病残等出行不便的群众,实行预约上门公证。实施“春风送暖”和“阳光便民”行动,对涉及重大民生的司法鉴定快速受理,司法鉴定机构每年办理司法鉴定援助案件4件以上,对符合《司法鉴定援助暂行办法》规定的当事人实行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做到应援尽援,免收鉴定费。开通、公布服务热线,简易案件1小时内快速受理司法鉴定,7日内出具鉴定报告。力争在“警民亲”活动期间,全县17县均建立一个司法鉴定受案点,以方便边远牧区、农区群众司法鉴定法律服务咨询及受理。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工作方法:一、开展免费为受工伤的农民工提供工伤伤残鉴定援助活动,解决农民工鉴定难的问题;二、切实发挥“黑水县家庭暴力伤情司法鉴定点”作用,为遭受家庭暴力侵害的弱势群体开辟司法鉴定绿色通道,对被鉴定人全部减免费用;三、对于70岁以上或有严重疾病、行动困难的老年人立遗嘱需要进行民事行为能力鉴定的,指派鉴定人上门服务;四、开通公证服务“绿色通道”,为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设立服务窗口,对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下岗职工、低保户等出行不便或经济困难的群众实行预约服务或派公证员上门服务,根据实际情况对公证费用予以减免;五、对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提供专项公证上门服务,对涉及重大民生或者上级领导指派的公证案件快速受理,指派专人两小时内与服务对象见面,迅速掌握案情,七日内出具公证文书;六、组织公证员积极介入,为拆迁提供法律咨询,凡涉及城建拆迁的证据保全、安置协议等公证事项及时快速办理,优先审批出证,最大限度减少纠纷和诉讼;七、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团,由县司法局牵头,挑选业务能力强、有专业特长的知名律师建立法律服务顾问团,围绕当地重大经济建设项目和涉及社会和谐稳定的重大案件中的涉法问题进行研究,形成法律意见和建议,为解决经济建设和维护稳定工作中的涉法问题提供决策依据。保障措施:一、全天候服务。利用各种途径宣传和发放法律服务便民卡,并开通“148”法律服务“一站式”便民咨询电话。并在阿坝州普法网上公开全县司法鉴定人名册、司法鉴定办理程序、司法鉴定执业活动投诉处理办法,方便群众咨询及投诉司法鉴定业务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二、高效服务。快速受理司法鉴定业务,建立简易案件快速鉴定通道,对于工伤伤残、道路交通事故伤残、民事自诉案件中接到鉴定委托后,应及时受理,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规定15个工作日内出鉴定书的,提速到7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出具鉴定文书。对来自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群众委托的鉴定,在确保质量的情况下,尽量缩短时间;三、建立证后回访制度。对重大或履行时间较长的公证事项主动进行证后回访,及时发现并积极协助解决有关问题;四、及时处理当事人投诉。设立公证处、主管司法局监督投诉电话并对外公布。对当事人投诉应及时受理,认真处理,按规定期限及时作出答复;五、为重点企业开展法律体检。组织律师走访了解当地重点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和法律需求,建立健全企业法人治理和内控的法律事务操作规范,降低企业经营全程的法律风险。对企业法律体检情况进行总结梳理,形成企业管理法律风险防范指引。(四)开展“亲情帮教大走访”工作目标:全面走访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人员亲属,积极联系他们做好安置帮教对象、社区矫正人员“亲情帮教”,形成齐抓共管、相互配合的工作格局,确保社区矫正人员重新犯罪率不超过1%,解矫衔接率达100%。全面及时了解和掌握刑释解教人员情况,严防脱管、失管、漏管情况发生,对一年内解教的人员回访率要达80%,当面走访率要达50%以上,对重点人员、重点地区的走访率要达70%,对三年内解教的人员回访率要达90%,当面走访率要达30%以上。工作方法:一、要对所有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的家属进行一次实地走访、开展交心谈心活动,对本人及其家庭成员生产生活状况进行全面地调查了解,形成书面情况报告,并提出解决其实际困难的方案。能办到的当面答复解决,不能办到或一时不能办到的要说明理由,讲清政策,需要协调有关部门共同解决的,要及时与相关部门取得联系,给予尽快办理。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那些生活困难、无固定收入、家庭缺少劳动力、子女入学难的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人员进行回访,并就提出的要求、请求的事项及时给予尽可能的帮助和支持。对情绪低落、心理状况不好的进行心理疏导,对有行为恶习的进行法制教育,结合日常工作对这些人员拟定具体的帮教措施并落实到位,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二、坚持并实行“12345”工作法,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矫正对象的家属,县局主要领导走访1人(次),分管领导走访2人(次);县局主要领导走访3人(次),分管领导走访4人(次);司法助理员至少走访5人(次)。四、要全面深入开展对社会服刑人员的矫正活动,拟定矫正方案,落实矫正措施,对社区服刑人员逐步实行“十个一”教育管理模式。即:对矫正对象每月进行一次集中教育,每月开展个别教育谈话一次,每月进行一次思想动态分析,每月组织一次公益劳动,每月听取一次思想汇报,每月开展一次监护反馈,每月进行一次家访,每月进行一次百分考核,每季度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集体谈话,每半年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一次评议鉴定。保障措施:一、县司法局要选派政治素质高、政策理论水平高、工作业务精、责任心强、善于沟通协调的同志参与走访工作;二、拟定详细走访方案,明确走访具体时间、制定走访具体路线、走访具体任务、做好走访记录等,并实行监督考核;三、要高度重视开展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有阶段性工作开展情况记录,活动开展要做到有安排、有措施、有总结。(五)“法律顾问进万村”工作目标:推行乡村法律顾问制度,达到每个乡镇都有一名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法律顾问。工作方法:一、结合“律师奉献进千村”活动,积极参与诉讼矛盾纠纷化解,整合全县法律服务力量,确保每个乡镇都有一名法律顾问,重点做好“后进村”的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农村依法治理,确保社会和谐稳定;二、由县司法局牵头,法律服务机构提供法律服务人员名单,采取与乡镇自愿结对和推荐相结合的方式,为每个乡镇选派一名专业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审核合同协议、重大矛盾纠纷的调处等法律服务和提供法律援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