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1部分:通用要求标准号:GB3836.1-2000替代标准号:GB3836.1-1983已被GB3836.1-2010替代发布单位: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和重庆分院、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发布日期:实施日期:前言本标准是根据国际标准IEC600079-0:1998《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0部分:通用要求》对GB3836.1-1983进行修订的,在技术内容上与IEC600079-0:1998等效,编写规则上与之等同并符合GB-T1.1-1993的规定。本标准在《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的总标题下分以下部分:第1部分:通用要求第2部分:隔爆型“d”第3部分:增安型“e”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第5部分:正压型“p”第6部分:充油型“o”第7部分:充砂型“q”第9部分:浇封型“m”在根据IEC60079-0:1998修订GB3836.1-1983时,为解决Ⅰ类电气设备非金属材料外壳的防火问题,增加了对塑料外壳的阻燃性要求。见附表E。本标准还保留了GB3836.1-1983中的部分内容:1)检验程序,以适应我国防爆电气产品检验的需要,见附录A。2)Ⅰ类电气设备的防潮要求,以满足我国煤矿潮湿环境条件的特殊要求,见附录C。3)Ⅰ类手持式或支架式电钻(以及附带的插接装置)、携带式仪器仪表、灯具的外壳,可采用抗拉强度不低于120MPa,且按GB13813规定的摩擦火花试验方法考核合格的轻合金制造。保留该内容,以解决我国某些特殊手持式电气设备的轻量化问题(见8.3)。本标准与GB3836.1-1983相比,有以下重要改变:1)标准名称的修订,即将《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改为《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2)将术语“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修订为“爆炸性气体环境”;3)塑料外壳为解决静电电荷堆积,增加了“外壳表面积”限制、“防止静电电荷堆积的结构”措施、“抗光老化规定”、“阻燃性能规定”等;4)修订了Ⅱ类电气设备外壳用轻金属含镁量的规定;5)外接地连接件的尺寸修订为与内接地连接件尺寸一样;6)塑料外壳的表面电阻测量方法修订为测量“相距(10±0.5)mm、长(100±1)mm、宽(1±0.2)mm的两平行直线段间的电阻值;7)增加了Ex元件、熔断器、插接装置、手提灯和帽灯等内容;8)在试验部分增加了塑料的阻燃试验、塑料耐光老化试验、轻合金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等;9)Ⅰ类电气设备无保护的透明件,在高机械危险的情况下,冲击试验能量从GB3836.1-1983的10J降为7J;冲击试验环境温度由(25±10)℃修订为(20±5)℃;10)取消了玻璃透明件用尼龙冲头作冲击试验的规定;11)防爆电气设备送审时,只要求制造厂送与防爆性能有关的资料,但增加了有关工厂产品质量保证文件资料的要求。本标准是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基础标准。防爆电气设备产品标准与本标准抵触时,应以本标准。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同时代替GB3836.1-1983。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都是标准的附录。本标准的附录B、附录G都是提示的附录。本标准由国家机械工业局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机械工业部南阳防爆电气研究所、煤炭科学研究总院抚顺分院和重庆分院、沈阳电气传动研究所等。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郭建堂、陈在学、黄荣光、万邵珀、季明焕、王军。本标准1983年8月首次发布,2000年1月第1次修订。本标准委托全国防爆电气设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负责解释。IEC前言1)国际电工委员会(IEC)是一个国际性的标准化组织,它是由所有的国家电工技术委员会(IECNationalCommittees)组成的。IEC的宗旨是为了促进电工领域中有关标准化的所有问题的国际性合作。为此目的,除了其他活动外,IEC还出版国际标准。标准制定委托各个技术委员会进行。在该准备工作中,对该专题感兴趣的任何IEC国家委员会都可以参加。在标准的制定中,国际性的、政府与非政府性及与IEC有关的组织,也可以参与该工作。按照两组织之间协商的条件决定,IEC紧密地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合作。2)IEC关于技术问题的正式决议或协议都尽可能地反映国际间的一致意见,因为对该专题特别感兴趣的各国家委员会在该技术委员会中都有代表参加。3)他们具有国际上通用的推荐形式,以标准、技术报告或指南的形式出版,并在这个意义上为各国家委员会认可。4)为了促进国际间的统一,IEC各国家委员会都同意在本国标准和区域性标准的最大允许范围内采用IEC国际标准。IEC标准和各国相应标准或区域性标准之间如有差别,均应在各国家标准的文本中清楚地表明。5)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对批准程序没有规定。因此对宣称某设备符合国际标准的某个标准时,国际电工委员会不承担任何责任。6)值得注意的是本国际标准的某些部分可能涉及专利权,国际电工委员会对某些等同或全部等同将不负任何责任。国际标准IEC60079-0由IECTC31“爆炸性环境用电气设备技术委员会”制定。该第3版将删除和代替1983年出版的第2版本并且进行了技术修订。该国际标准是以CENELEC出版的欧洲标准EN50014(1992)为基础制定的。本标准以下列文件为根据本标准投票批准的全部情况可以在上表所列的投票报告中查到。附录B和附录C构成本标准的整体部分。附录A和附录D是非标准内容。1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Ex引入装置、Ex元件的结构、检验和标志的通用要求及检验程序。1]采用说明1]IEC60079-0中无检验程序的具体规定,本标准在附录A中加以规定。1.2本标准将由下列防爆型式专用标准补充或修改。GB3836.2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2部分:隔爆型“d”GB3836.3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3部分:增安型“e”GB3836.4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4部分:本质安全型“i”GB3836.5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5部分:正压型“p”GB3836.6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6部分:充油型“o”GB3836.7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7部分:充砂型“q”GB3836.9爆炸性气体环境用电气设备第9部分:浇封型“m”GB7957矿用安全帽灯1.3以上标准和本标准不适用于医用电气设备、发爆器、发爆器试验仪和点火电路试验仪。注1除上述防爆型式外,GB3836.8无火花型“n”也适用于爆炸性环境2电气设备采用标准和1.2条专用标准未包括的防爆型式时,经检验单位认可,可作为特殊型电气设备,标志为“s”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GB-T70-1985内六角圆柱头螺钉(eqvISO4762:1977)GB-T77-1985内六角平端紧定螺钉(eqvISO4026:1977)GB-T78-1985内六角锥端紧定螺钉(eqvISO4027:1977)GB-T79-1985内六角圆柱端紧定螺钉(eqvISO4028:1977)GB-T80-1985内六角凹端紧定螺钉(eqvISO4029:1977)GB-T2423.4-1993电工电子产品基本环境试验规程试验Db:交变湿热试验方法(eqvIEC60068-2-30:1980)GB3836.11-199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最大试验安全间隙测定方法(eqvIEC60079-1A:1975)GB3836.12-1991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气体或蒸汽混合物按照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的分级(eqvIEC60079-12:1978)GB4208-1993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eqvIEC60529:1989)GB-T4942.1-1985电机外壳防护分级(eqvIEC60034-5:1981)GB-T5277-1985紧固件螺柱和螺钉通孔(eqvISO273:1979)GB-T5782-1986六角头螺栓-A和B级(eqvISO4014:1979)GB-T5783-1986六角头螺栓一全螺纹-A和B级(eqvISO4017:1979)GB-T6031-1998硫化橡胶国际硬度的测定(30~85IRHD)常规试验方法(idtISO48:1994)GB-T6170-19861型六角螺母A和B级(eqvISO4032:1979)GB-T7957-1987矿用安全帽灯GB-T9145-1988商品紧固件的中等精度普通螺纹极限尺寸(eqvISO965/2:1980)GB-T9341-1988塑料弯曲性能试验方法(eqvISO178:1975)GB-T11020-1989测量固体电气绝缘体材料暴露在引燃源后燃烧性能的试验方法(eqvIEC707:1981)GB-T11026.1-1989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制定老化试验方法和评价试验结果的总规程(eqvIEC60216-1:1987)GB13813-1992煤矿用金属材料摩擦火花安全性试验方法和判定规则JB-T7192-1995商品紧固件的普通螺纹选用系列IEC60079-4:1975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第4部分:确定引燃温度的试验方法IEC60192:1973低压钠灯IEC60216-2:1990确定电气绝缘材料耐热性的导则第2部分:试验判断标准的选择IEC60662:1980高压纳灯IEC60947-1:1996低压开关和控制器第1部分:总规程ISO179:1993塑料硬塑料摆锤式冲击试验强度测量方法ISO286-2:1988公差和配合的ISO系统第2部分:孔和轴的标准公差等级和极限偏差表ISO527-2:1993塑料抗拉性能的测量第2部分:成型塑料和模压塑料ISO1817:1985硫化橡胶对液体影响的测定ISO4892-1:1994塑料暴露于实验室光源的试验方法3定义和符号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和符号。3.1电气设备electricalapparatus系一切利用电能的设备的整体和部分,如发电、输电、配电、蓄电、电测、调节、变流、用电设备和电讯工程设备等。3.2爆炸性环境potentiallyexplosiveatmosphere可能发生爆炸的环境。3.3爆炸性气体环境explosivegasatmosphere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或雾状的可燃物质与空气构成的混合物,在该混合物中点燃后,燃烧将传遍整个未燃混合物的环境。3.4试验用爆炸性混合物explosivetestmixture用于防爆电气设备试验的特定爆炸性混合物。3.5爆炸性气体环境的引燃温度ignitiontemperatureofanexplosivegasatmosphere按照IEC60079-4规定的方法进行试验时,能够引燃爆炸气体与空气混合物的热表面最低温度。3.6工作温度servicetemperature设备在额定运行时所达到的温度。3.7最高工作温度maximumservicetemperature工作温度的最高值。注:每个设备的不同部件最高工作温度可能不同。3.8最高表面温度maximumsurfacetemperature电气设备在允许的最不利条件下运行时,其表面或任一部分可能达到的并有可能引燃周围爆炸气体环境的最高温度。注1制造厂应给出其产品标准并在其设计中考虑以下条件:——防爆型式有关标准规定的故障条件;——其他标准规定的运行条件,包括制造厂认可的过载状态;——制造厂规定的其他运行条件。2此处所述高表面温度可能是外表面温度也可能是内表面温度,这取决于防爆型式。3.9外壳enclosure为实现电气设备防爆型式或防护等级(IP)的所有壁、门、盖、电缆引入装置、杆、转轴、心轴等构成的整体。3.10防爆型式typeofprotection为防止电气设备引起周围爆炸性气体环境引燃而采取的特定措施。3.11外壳防护等级(IP)degreeofprotectionofenclosure(IP)代码前面加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