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方案(试行)根据《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湘发[2006]22号)关于到2010年“建设100个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的精神,特制定《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方案(试行)》。一、指导思想按照“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职教资源,贴近农民需求,贴近农村实际,贴近市场规律,办学效益显著”的要求,建设一批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以下简称“乡镇农校”),推动全省乡镇农校转变办学观念,提高乡镇农校办学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二、建设目标到2010年,全省建设100所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初步形成符合农民生产生活实际和市场规律的乡镇农校骨干体系。三、建设要求(一)学校设置与管理1、乡镇农校由乡镇人民政府举办,是乡镇范围内初等职业教育机构。2、乡镇农校由乡(镇)长任校长,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校长,其中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常务副校长,常务副校长主持乡镇农校的日常工作。乡镇农校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农业、科技、教育资源,建立乡镇职业培训基地,制定并实施本乡镇职业教育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3、示范性乡镇农校应独立设置,按照乡镇总人口数万分之二的标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的编制在本乡镇中小学教师编制中调剂解决。(二)办学任务与职能1、办学任务。“十一五”期间,乡镇农校办学的主要任务是: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普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引导性培训,以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加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前的技能培训,提高农民工职业技能水平和稳定就业的能力;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程,以县级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为依托,大范围培养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大面积普及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大力提高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2、工作职能。乡镇农校履行以下工作职能:①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规划和实施。根据乡镇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制定农村实用技术推广培训项目的中长期规划,并逐年实施,满足当地农业产业化的需求;分年度充分调研和遴选农民个体农业实用技术的培训需求,满足农民个体化实用技术的培训需要。②组织培训资源。根据培训需要,组织培训师资,联系安排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组织培训学习资料,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设施设备。③组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组织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普遍开展转移前的引导培训,提高“订单式”转移培训的比重,加强转移前职业技能培训。④信息咨询与服务。乡镇农校要和县、市、省职业院校和农林类院校建立广泛联系,充分掌握相关专家资源,以及新技术、新品种、新标准等信息,不断收集、研究和分析市场就业信息,农产品销售和生产资料信息,形成职业培训和农业生产项目相关信息等资源体系,为当地农民提供综合性的信息服务。⑤开展农民维权工作。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乡镇农校要和司法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在必要时联系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帮助农民维权;有条件的乡镇农校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三)办学条件1、有满足教学需要的教学用房。有常规教室2间以上,能容纳100人以上的大教室1间,有不少于50个座位的阅览室1间,有符合要求的计算机室1间,有适用的办公用房。2、有较齐全的培训教学设施设备。有能满足教学和信息资源库建设需要的计算机,其中至少有一台接入互联网;有一套以上的电教设备(包括电视机、投影仪、电脑、DVD等)。3、有比较齐全的图书资料。有适用纸质图书5000册以上,每年新购的纸质图书不少于1000册,各种实用杂志、报刊10种以上。4、初步建成适用性较强的网络资源库。建立乡镇农校网页,在网页上设立人力资源、就业务工、产品销售、项目开发、培训需求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等专栏,推广本地资源,收集外地信息;网络信息资源向全乡镇人员无偿提供服务,或通过发简报的形式,适时提供相关信息。5、有满足需要的试验基地和实习实训设施设备。有起示范作用的农业类试验基地,能满足2个以上生产项目示范的需要;根据本乡镇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的传统项目建立相应的实习实训基地,有能满足技能培训需要的基础性设施设备。6、初步形成一支相对稳定的以兼职教师为主体的队伍。根据培训计划和培训项目的需要,聘请本乡镇内农业、科技、教育的专业人员,作为乡镇农校的基本教师队伍,根据培训项目聘请相关方面的专家担任培训教师。(四)办学效益1、近三年来,在全乡镇范围内推广农村实用技术项目1个以上(包括新技术或新品种),全乡镇有百分之十以上的农户进入项目计划,并接受过项目培训,基本掌握该项实用技术,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或根据乡镇内农民个体需求,每年开展农村实用技术培训项目10个以上,有关农户基本掌握了推广项目的技术,并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2、近三年来,组织80%以上的本乡镇外出务工人员接受过转移前的引导培训,“订单式”转移占外出务工人员的比重达到20%以上,“订单”转移人员全部接受过技能培训,技能培训时间每人次不低于两周。3、根据当地政府统筹安排,积极参与实施各类农民培训项目,工作成绩突出,受到上级机关充分肯定。4、坚持常年咨询服务,定期编发有关农产品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和劳务信息等方面的简报,每年不少于4次;经常性为农户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每年接受服务的对象1000人次以上。5、帮助农民依法有序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本乡镇农民重大或群体性的维权事件处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6、根据农村生产生活特点,结合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事件和纪念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每年有宣传主题1个以上,专题活动3次以上。(五)办学经费1、办学经费由乡镇财政统筹解决,乡镇财政每年安排乡镇农校的办学经费不低于10万元。2、乡镇农校通过校办基地创收、收取学费、有偿服务、接受企业与社会团体捐赠等方式多渠道筹措经费,弥补办学经费的不足。3、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勤俭办学,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四、申报及管理办法1、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建设项目遵循自愿申报的原则,由乡镇人民政府提出申请报告,经县级人民政府和市州教育局审核同意并签署意见后,由市州教育局于每年5月底前统一向省教育厅申报,申报时需提交申请报告和乡镇农校建设规划,建设规划根据《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方案(试行)》所规定的内容分项明确建设目标、措施和建设经费,建设周期不超过二年;乡镇人民政府应根据建设规划逐年落实建设项目和建设经费;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建设在市(州)、县(市、区)级乡镇农校建设的基础上遴选,凡未开展示范性乡镇农校建设的市(州)、县(市、区),省教育厅不受理该市(州)、县(市、区)省级示范性乡镇农校建设项目的申报。2、省教育厅对项目立项进行评估并发文确认,被确认为乡镇农校建设项目的,省教育厅将根据乡镇农校建设情况分年给予一定的经费支持,项目建设情况每年进行一次评估,凡未按建设规划完成年度建设项目的,取消乡镇农校建设项目资格。3、项目建设完成后,省教育厅进行评估验收,评估合格的授予“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称号,获得称号的乡镇农校,给予相应的政策扶持。4、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校代表我省乡镇农校最高办学水平,为省教育厅认定的乡镇农校综合办学水平的唯一称号,原有相关称号不再使用。5、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校实行动态管理,每三年复评一次,经复评达不到相关要求的,取消其称号。附件22:湖南省示范性乡镇农民文化技术学校建设项目评审表(建设基础部分)评审指标评等标准评价等级等级评定依据考察方式一级指标二级指标A(标准要求)BCD一、学校设置与管理*1-1办学体制与管理体制①乡镇人民政府举办;②独立设置;③乡(镇)长任校长,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负责人为副校长,教育部门负责人任常务副校长。基本符合与②或③不符与①不符①查设置批文和乡镇人民政府会议纪要;②查领导班子任职文件。*1-2管理人员①按照乡镇总人口万分之二的标准配备专职管理人员;②专职管理人员编制在中小学教师编制中解决。基本符合与②不符与①不符①查乡镇人口数据、管理人员名册和工资发放表;②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二、办学任务*2-1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①制定了年度和中长期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规划,并逐步实施;②近三年,本乡镇80%以上外出务工人员接受了转移前的引导培训;③近三年,“订单”转移农民工达到外出务工人员的20%以上;④“订单”转移的农民工接受了两周以上的技能培训。基本符合与②或③或④不符与①不符①查近三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②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③查培训人员名册,抽查“订单”转移人员就业协议。*2-2农村实用人才和实用技术培训①根据乡镇的经济类型和产业结构,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实用技术项目和实用人才培训规划,并逐年实施;②近三年,在本乡镇成功推广了1项以上农村实用技术项目(包括新技术或新品种),项目进入农户的比例达到本乡镇农户总数10%以上;③近三年,根据本乡镇农户个体需求,每年开展10个以上农村实用技术项目推广培训;④实用技术项目推广所涉及到的相关农户人员均接受过1次以上项目技术培训,已基本掌握技术要领,所推广的实用技术项目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基本符合与②或③或④不符与①不符①查乡镇人民政府文件;②查近三年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③查农村实用技术项目推广和培训的支撑材料。2-3资源统筹与资源组织①乡镇农校在乡镇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统筹教育、农业、科技等部门的资源,建立乡镇职业培训基地,部门培训项目由乡镇农校统筹安排实施;②根据培训需要,组织相关方面的专家到乡镇培训;③根据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的实际需要,适时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和其它生产资料;④根据农民的需要,组织农民到县级以上机构参加技能培训。基本符合与②或③或④不符与①不符①查乡镇政府的相关文件;②查培训计划和专家授课资料;③查项目引进的支撑材料。2-4信息咨询与服务①乡镇农校初步形成职业培训与农业生产项目相关的信息资源体系,以及信息咨询与服务制度;②坚持常年咨询服务,定期编发有关农产品市场信息、科技信息和劳务信息等方面的简报,每年不少于4次;③经常性地为农户进行技术咨询和服务,每年接受服务的对象1000人次以上。与③不符与②不符与①不符①查网页;②查简报等资料;③抽查服务对象的相关情况。2-5农民维权与农民教育①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律法规培训,增强农民法律意识和自我维权意识;②乡镇农校要和司法部门建立密切联系,在必要时联系相关方面的专业人员,帮助农民维权,积极参与本乡镇农民重大或群体性的维权事件处理,并取得了良好的工作效果,有条件的乡镇农校要聘请常年法律顾问;③结合国家重大政治活动事件和纪念日,通过各种形式开展农民思想道德和科学文化素质教育,每年有宣传主题1个以上,专题活动3个以上。与③不符与②不符与①不符①查培训和授课教案;②查维权事件处理记录;③查活动计划及相关活动现场资料。三、办学条件3-1教学用房①有标准教室2间以上,有能容纳100人以上的大教室1间;②有50个座位以上的阅览室1间;③有计算机室1间;④有适用的办公用房。基本符合与②或③或④不符与①不符实地查看。3-2培训教学设施设备①有满足教学和信息资源库建设需要的计算机,其中有1台以上接入了互联网;②有1套以上的电教设施(包括电视机、投影仪、计算机、DVD机等)。基本符合与①不符与②不符①实地查看;②查设备台账。3-3图书资料①有适用纸质图书5000册以上;②每年新购适用纸质图书1000册以上;③每年征订实用报刊10种以上。基本符合与②不符与①或③不符①实地查看;②查购书凭证。3-4网络资源库①建立了学校的独立网页;②网页栏目丰富,包括人力资源、就业务工、产品销售、项目开发、培训需求和新产品、新技术、新标准,各栏目的信息适时更新;③网络信息资源供本乡镇人员免费使用;④适时印发纸质信息简报。基本符合与②或③不符与①或④不符查看网页。3-5试验基地和实习实训条件①有能同时进行2个以上示范性生产项目生产的农业试验基地;②有1个以上根据本地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传统项目设立的实习实训基地;③有满足培训项目技能训练需要的基础性设施设备。基本符合与②或③不符与①不符①实地查看;②查设备台账。3-6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