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置标准1、临床科室全科诊室、中医诊室、康复治疗室、抢救室、预检分诊室(台)。2、预防保健科室预防接种室、儿童保健室、妇女保健与计划生育指导室、健康教育室。3、医技及其他科室检验室、B超室、心电图室、药房、治疗室、处置室、观察室、健康信息管理室、消毒间。4、人员(1)至少有6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类别、中医类别,9名注册护士。(2)至少有1名副高级以上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中级以上任职资格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至少有1名公共卫生执业医师。5、房屋(1)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平方米,布局合理,充分体现保护患者隐私、无障碍设计要求。(2)设病床的,每设一床位至少增加30平方米建筑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