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文件编号:KF-09版本号:A修改状态: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全文共2页第-1–页出入证管理规定1.0目的规范对进出小区的人员使用出入证的管理,保证小区安全及正常秩序。2.0适用范围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出入小区的所有人员。3.0管理内容3.1出入证的办理制度:3.1.1出入证分为:《出入证》、《劳务出入证》、《租赁户出入证》、《工作证》、《住户卡》、均由物业管理公司客户服务人员办理发放。3.1.2《住户卡》凭业主身份证验明后领取三份并由业主在《业主物品领用表》上签字领取。3.1.3《出入证》由施工单位负责人或装饰公司负责人或接待来访的部门或业主本人办理并登记,在《____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上,每个证件押金50元。3.2出入证的管理:3.2.1所有出入小区人员均应佩戴或持有相关证件。3.2.2施工及装修工人的出入证,必须一人一证。3.2.3出入证丢失应立即报失、扣押金,另行补办新证,否则不得准予进入小区施工作业。3.2.4出入证也必须在到期前退换或续期,如果使用过期证件,保安员一经发现可予以没收。退还出入证人员需同时提供要退还的出入证及押金收据才可退证。若要对出入证延期、换人、加房号,则必须由施工方负责人或业主本人方可办理。3.2.5施工单位负责人要对其人员负责,应要求员工遵守小区各项规章制度,并在规定的范围和期限内工作,如发现以下情况将予以相应处理。——串房:进入非本单位施工或装修的房间内一经发现将由施工单位或装修公司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30-50元/人意外损失赔偿金,若房间内结构物品有损坏丢失的,另行照价赔偿。出入证没收。性质严重者,将直至取消其施工或装修资格。——无证施工:若发现施工房内工人无出入证,则由该施工单位或装饰单位向物业管理公司支付意外损失赔偿金30-50元,性质严重者,取消施工或装修资格。重庆龙湖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物业管理分公司质量体系文件文件编号:KF-09版本号:A修改状态:生效日期:2002年7月1日全文共2页第-2–页——出入证过期:一经发现,立即没收,将持证人员请出小区。——其它违规情况的处理涉及收缴出入证的参见《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并填写《出入证没收登记表》。3.3小区业主入小区或客人来访,可按下列情况处理:3.3.1门岗保安员可询问被拜访的住户姓名,然后用对讲门机或通过客户中心与该业主核对无误后,方可放行。3.3.2对拜访住户的外来人员,能说清拜访事由并登记其有效证件后,方可放行。3.3.3特殊情况需请示部门助理或客户中心工作人员。4.0相关文件4.1《小区内人员违规处理条例》5.0相关记录5.1《______公司(业主)施工、装饰人员出入证发放登记表》5.2《出入证没收登记表》6.0附录6.1《出入证》6.2《劳务出入证》6.3《租赁户出入证》6.4《工作证》6.5《住户卡》编写:杨智审批:郝红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