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文件中建电子企字„2014‟08号关于印发《北京分公司机构设置及运营管理方案》的通知各单位:为了充分利用北京地区的各种优质战略资源,更好地发挥北京分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引领作用,进而奠定和巩固以北京地区为核心的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经董事会审议批准,现将《北京分公司机构设置及运营管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建电子工程有限公司2014年9月29日北京分公司机构设置及运营管理方案为了充分利用北京地区的各种优质战略资源,更好地发挥北京分公司在京、津、冀地区的市场引领作用,进而奠定和巩固以北京地区为核心的公司行业地位和市场份额,特将北京分公司经营范围、机构设置及运营管理思路予以规范和明确,具体如下:一、北京分公司区域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北京分公司主要负责北京、天津、河北地区的智能化市场拓展及项目实施与管理,最终建立京、津、冀地区统一的市场开拓平台、项目实施平台以及经营管理平台。经营范围覆盖京、津、冀以及山西、河南及内蒙中东部地区。北京分公司的市场布局和战略须符合股份公司的“三大”和“五化”要求,集中优势资源主攻技术水平和利润率较高的高端市场,利润率不应低于行业平均水平;在发展定位上,北京分公司要逐步承担起统筹京、津、冀地区相关专业领域发展的任务,逐步形成能够引领公司主业发展、充分体现公司核心竞争力的经营管理平台。同时,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区域优势,不断加强电子信息化领域高端专业人才的整合和储备。北京分公司目前所辖机构包括天津分公司、武汉分公司、机房事业部和中智建公司。北京分公司及所辖其他经营机构应积极配合海外经营机构开拓海外市场。二、发展定位和目标北京分公司的发展定位和目标如下:(一)发展定位。1、北京分公司根据公司总部授权代表中建电子在所辖区域开展相关业务,统一协调和管理中建电子在该区域内各经营机构的经营管理工作,并承担其他区域经营机构进入该区域的市场准入、项目承接等审批职能。原则上其他区域经营机构不再进入该区域从事单独的经营活动。已经进入的其他经营机构的经营活动由北京分公司统一管理和协调。2、北京分公司应努力探索以投融资、设计咨询带动工程承包的创新经营模式,在区域内提升制造和获取项目的能力。(二)发展目标。北京分公司应利用中建电子在所辖地区良好的品牌信誉及行业地位,积极开拓区域内高端智能化市场,持续提升中建电子在京、津、冀地区智能化专业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竞争实力,进一步扩大市场份额;力求创新经营模式,如尽快实现从单一的专业工程承包向设计咨询业务模式的转变;积极寻找战略合作伙伴,推动行业整体进步;增强市场敏感度,与股份公司、安装公司在该区域积极互动与合作,力争在京、津、冀地区实现市场营销局面的突破。三、组织架构根据中建安装组织机构标准化管理要求,原则上,北京分公司设综合办公室、市场部、项目管理部等5个职能部门,主要承担北京分公司市场营销、资源配置、生产运营、业务服务等职能。如确因实际工作需要需增加部门设置,须履行相应报批程序。各职能部门分别在公司总部各职能管理体系框架内开展工作。北京分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需要,设立若干专业事业部和区域分公司。四、运营管理原则北京分公司运营管理方案纲要如下:(一)以积极推进区域内统一的市场营销为目标,整合区域内的人、财、物等优质资源和经营管理团队,建立区域内统一的市场开拓平台、项目实施平台以及经营管理平台。(二)制定京、津、冀地区市场开拓、项目实施、经营管理的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促进区域内各经营机构业务的开展。(三)制定区域内各经营机构的市场营销战略,同时负责审核区域外其他经营机构进入该区域市场的准入资格。(四)建立区域内的资源配置平台,在北京分公司的指挥调度下,实现区域内统一的人力资源调配、物资集中采购、分包队伍调动等。(五)推进区域内标准化的管理体系建设,提升各经营机构的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增强公司在区域所在地的竞争力。(六)以京、津、冀地区为主要经营区域,以所辖各经营机构为主体,通过与中建安装在区域内的互动与合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引领和提升区域内各经营机构策划和获取项目的能力。(七)负责组织区域内各经营机构进行项目管理、工程技术等方面的经验交流,指导各机构参与区域总部市场开拓、项目实施、经营管理三大平台以及管理体系的建设。(八)制定区域内各经营机构的考核管理办法,并负责对其进行考核。(九)根据公司总部要求,建立科学高效的决策机制。以总经理常务会议和总经理办公会议为主要议事形式,以此促进北京分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和“三重一大”决策的有效施行。五、高管人员职数设置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北京分公司高管人员职数设置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应符合中建安装组织机构标准化管理及公司整体战略要求,原则上不超出公司总部相关人员职数设置及关键岗位人员配备范围。北京分公司高管人员及关键岗位人员人事任免须履行相关报批程序:分公司部门副职及以下人员由分公司自行考核和任免,并报公司总部备案;分公司部门正职及以上人员须由公司总部考核和任免;分公司副职以上人员任免还须经董事会批准。六、北京分公司的管理体系(一)人力资源管理北京分公司将统一区域内所辖机构的人事管理权,包括人员调配、考核、晋升,统一员工的福利薪酬,统一员工合同关系等。并根据各部门职能需求进一步完善人员编制。(二)财务资金管理1、北京分公司负责所属经营机构财务、资金的管理及监督工作。总公司的财务预算指标将直接下达给北京分公司,北京分公司负责将其分解至所辖经营机构。北京分公司拥有区域内各经营机构之间资金的统一调配权。2、北京分公司统一负责所辖经营机构财务报表的编制、审核及报送工作。总公司也可就相关业务问题直接与所辖经营机构联系沟通,相关信息同时抄送北京分公司。(三)授权与监督管理1、授权管理北京分公司在公司整体授权管理体系框架下,对内实行各经营机构授权管理制度。即,根据所辖各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设置一定的项目投标、合同签署、物资采购、资金支付等的授权额度,各经营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超出授权范围的需按照公司授权体系逐级报批。2、AB角联签制度北京分公司应充分贯彻AB角联签制度,明确相关管理人员的职责,在充分授权的同时,加强监督管理,规避管理风险。(四)考核管理北京分公司负责对其所辖部门及机构进行年度经营管理考核工作,拥有北京分公司及所辖各经营机构的考核奖惩政策制定及执行权。北京分公司将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在公司总部考核管理体系框架内,参照中建系统内部其他兄弟单位的相关政策制定适合北京分公司的考核机制。具体包括:1、北京分公司的职能部门主要提供服务、支持职能,不是单独的成本核算单位,重点考核其服务绩效。2、北京分公司所辖各经营机构是市场开拓和项目实施管理的第一责任单位,是市场开拓和项目实施考核的主体。3、北京分公司应针对各职能部门及所辖各经营机构所承担工作任务的特点,设置不同的工作目标及考核指标,公正、科学对各职能部门及需所辖机构进行绩效考核。考核办法及各类考核结果须在总部复核备案。(五)项目管理北京分公司将加强与区域内各经营机构的沟通和交流,制定出符合区域项目实施管理需要的项目管理手册、合约管理手册等,推行区域内的项目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所辖区域项目管理水平。七、公司总部的服务和支持1、公司总部将依托独立法人平台优势协助北京分公司尽快建立区域统一的市场开拓平台,同时加强对北京分公司的支持和互动,提高制造和获取高端项目的能力。2、协助调配公司内、外的市场资源。3、在集中采购方面提供资源并给与协助。4、协助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公司总部对北京分公司仅履行服务、引领、监督和指导职能,不直接参与该机构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八、经营业绩考核从2015年起,公司与北京分公司签署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接受公司的年度绩效考核。北京分公司可根据各业务部门及所辖各经营机构实际情况对经营指标进行分解并下达。北京分公司在公司整体授权管理体系框架下,对内实行各业务部门及所辖各经营机构授权管理制度。即,根据所辖各经营机构的经营情况设置一定的项目投标、合同签署、物资采购、资金支付等的授权额度,各经营机构可在授权范围内自主开展经营,超出授权范围的需按照公司授权体系逐级报批。。北京分公司负责对其所辖部门及机构进行年度经营管理考核工作,九、其他北京分公司所辖各经营机构原有项目中的遗留问题,须在北京分公司统一领导和协助下,原则上由各经营机构遵循“谁运营、谁负责”的工作原则,限定时间予以解决。北京分公司所辖各经营机构负责人应须尽快解决各自区域内的项目遗留问题,将工作重心快速转移到市场开拓层面。自2015年开始,公司将以北京分公司为主体下达预算指标并进行考核。主题词:分公司机构设置运营管理通知中建电子总经理办公室2014年9月29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