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SD沈阳供电公司企业标准Q/SD20603—2005高电压与绝缘监督管理标准2005-5-1发布2005-5-1实施沈阳供电公司发布Q/SD20603—2005I1前言为加强公司高电压与绝缘监督管理,明确管理职责、检查内容、范围和检查程序,提高管理效能和效率,制定本标准。本标准的编写格式和表述规则符合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本标准由沈阳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负责解释。本标准由沈阳供电公司总经理工作部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沈阳供电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韩芳。本标准主要审查人:陈绍英。本标准批准人:许广政。Q/SD20603—200511高电压与绝缘监督管理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高电压与绝缘监督管理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管理职能与要求、方法、检查、报告和记录。本标准适用于沈阳供电公司高电压与绝缘监督专业工作管理。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东电企业标准GD3.05.09-1998生产技术部高电压及绝缘监督岗位工作标准东电生字(1987)第396号东电高压技术专业管理条例。3高压专业管理的组织机构3.1由总工程师领导高压专业管理工作。3.2生产技术部为沈阳电业局高压专业管理工作归口单位。在部内由高压专责工程师负责日常管理工作。3.3各基层单位的专工负责本单位高压专业工作。3.4在公司试验所设绝缘监督和油务监督专责工程师,与辽宁电科院对口,加强对设备的技术监督。4高压专业管理的职责4.1生产技术部高压专责工程师的职权4.1.1在生产技术部主任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运行中电气设备的过电压、防污和绝缘监督技术管理工作。4.1.2针对设备运行中存在的薄弱环节,负责编制反事故措施项目,提出年度大修、更改工程项目计划。4.1.3负责贯彻执行上级机关颁布的有关过电压专业的标准、规程、导则、制度及各项指示。4.1.4负责编制、审核过电压保护、防污和绝缘监督的规程、制度。4.1.5参加送、变、配工程审核和竣工验收。4.1.6协调解决高压专业与其他专业、试验单位与运行单位在专业管理及日常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4.1.7参与对过电压、绝缘、污闪事故的分析调查,提出防止对策。4.1.8审核大型试验方案。4.1.9有权向领导建议,消除过电压保护、防污和设备绝缘方面的薄弱环节。4.1.10有权检查基层执行高电压保护、防污和加强绝缘方面技术措施的情况,并予以指导,对不执行者有权提出批评。4.1.11有权对不合格的高电压设备、防污设施、绝缘和受其威胁不能保证安全运行的电气设备提出使用和停止运行的意见。4.2责任4.2.1由于本人工作失误,造成全局过电压保护、防污、绝缘监督管理混乱,情况不明,问题不清,采取的防护措施不当或无效;4.2.2对现场存在的问题,长时间不研究解决,对安全运行构成威胁;4.2.3由于本人的原因而造成生产事故。Q/SD2—2004225工作内容要求5.1管理工作的主要内容5.1.1精通高电压保护、防污和绝缘监督管理业务,随时了解与掌握本单位高电压保护、防污、绝缘监督工作情况。做好专业技术的管理工作,同时指导基层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5.1.2根据上级有关的反措、技措要求,结合局内的具体情况,编制本局的高电压保护、防污和绝缘监督方面的反措、技措项目和大修、更改项目,建议将所提项目列入年度生产计划、工程计划,并督促实施。5.1.3熟悉上级文件和标准、制度中关于高压专业工作的规定,并在工作中认真贯彻执行。并负责组织编写本单位生产标准和制度。5.1.4对新建、扩建或改建工程,在过电压保护、防污、绝缘等方面的设计方案、设备技术条件与选型进行审核,提出意见。5.1.5定期对送、变、配电的与高压相关的工作进行检查。掌握运行情况,发现问题,提出解决的措施,并督促实施。5.1.6建交建全各项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并指导基层建立相应的管理料。5.1.7协助教育培训组织开展高压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5.1.8定期召开专业会议,总结生产技术工作,提出和商定改进高压专业的技术工作的方案。向领导提出建议,研究解决过电压保护、防污、绝缘等方面的问题,采用先进技术、推广先进的管理经验和工作经验。5.1.9配合安监部做好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提出相应对策。5.1.10按规定向上级提出报表、总结、应用计算机辅助管理。5.1.11参与有关高压专业的事故调查及提出防止对策。5.1.12做好领导交办的其他各项工作。5.2过电压保护工作的基本内容5.2.1组织开展电力系统波形测试及分析工作,掌握谐波源,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消除或减少谐波污染的对策。5.2.2按照过电压保护有关规定及沈阳地区电网实际情况,确定并实施过电压保护方式,使各种保护装置(包括接地装置)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以减少过电压事故。5.3绝缘监督工作的基本内容5.3.1检查电气设备交接及预防性试验的完成情况。5.3.2及时了解异常设备的运行情况,有严重缺陷未消除的设备不准投入运行。加强缺陷设备的闭环管理。5.4防污工作的基本内容5.4.1组织开展等值盐密测量工作。充分调查污源特征,掌握运行经验,做好污秽等级划分工作,绘制污区分布图,制定爬距调整规划。5.4.5检查防污闪措施的执行情况。6必要的技术资料和基础资料6.1基础资料6.1.1各变电所系统图6.1.2各变电所避雷针保护范围图。6.1.3变电所接地装置图纸、接地电阻测量值、接地装置的挖开检查工作。6.1.4各变电所接地引下线情况6.1.5各变电所避雷器台账、历年动作情况6.1.6污区分布图及实施细则、编制说明6.1.7大型试验方案6.1.8专题调查报告和专题总结6.1.9送电线路接地电阻测试情况6.1.10设备外绝缘几何爬距及表面积资料6.1.11过电压、绝缘、污闪事故记录或调查报告Q/SD20603—2005316.1.12历年等值附盐密度测试记录6.1.13设备外绝缘几何爬距及表面积资料6.1.14本地区雷暴、雾、湿等气象资料6.1.15本地区大气环境质量状况、主要污染源废气排放情况统计6.1.16污区分布图及编制说明6.1.17历年高电压专业总结6.2需建立的报表等文件6.2.1避雷器动作情况表6.2.2变电所接地情况及消弧线圈动作情况表6.2.3高压予试完成情况统计表6.2.4化验予试完成情况统计表6.2.5220KV及以上主变色谱月报表6.2.6变电所盐密测试表6.2.7线路盐密测试表6.2.8瓷瓶测试情况6.2.9线路杆塔地网测试情况6.2.10变电设备交接、大修缺陷及消除情况6.2.11输电线路及变电设备污闪、雷击跳闸表7检查与考核7.1本标准的执行情况由生产技术部主任负责组织检查与考核。7.2检查考核内容为:是否按本标准规定的内容、范围、程序进行工作,是否履行职责等。—Q/SD2—200444附录A(规范性附录)用电检查工作单用电检查人员检查日期用电客户名称检查项目及内容:(1)客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2)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3)客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4)客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5)客户反事故措施落实情况;(6)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7)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8)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9)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10)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11)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12)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审核批准:年月日根据《电力法》及其配套法规,朝阳供电公司用电检查人员到现场检查确认:(1)本次检查项目符合国家规定及电力行业标准。(2)本次检查项目有不符合国家规定及电力行业标准的情况。详情请见《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用电客户代表签字:年月日存档人:5附录B(规范性附录)用电检查结果通知书用电客户名称用电检查人员检查日期检查项目及内容:(1)客户执行国家有关电力供应与使用的法规、方针、政策、标准、规章制度情况;(2)客户受(送)电装置工程施工质量检验;(3)客户受(送)电装置中电气设备运行安全状况;(4)客户保安电源和非电性质的保安措施;(5)客户反事故措施的落实情况;(6)客户进网作业电工的资格,进网作业安全状况及作业安全保障措施;(7)客户执行计划用电、节约用电情况;(8)用电计量装置、电力负荷控制装置、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调度通讯等安全运行状况;(9)供用电合同及有关协议履行的情况;(10)受电端电能质量状况;(11)违章用电和窃电行为;(12)并网电源、自备电源并网安全状况检查结果及意见:经检查贵单位存在下列问题:依据《》第条规定,敬请贵单位在日内将上述问题处理完毕,否则,贵单位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等相应责任。用电客户代表签收XX供电公司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