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食品添加剂管理与使用制度为保证幼儿园餐饮食品卫生,保障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餐饮业食品卫生管理办法》和《食品添加剂卫生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一、添加剂严格按照“五专”要求管理。即:专店采购、专用台账、专柜存放、专人保管、专用量具。二、食品添加剂必须是定点采购,食品添加剂有包装标识和产品说明书,有明显标识“食品添加剂”字样。三、食品添加剂必须专人、专柜保管,并有明显标志。单独建立台帐,不得与其他物品混存。四、建立食品添加剂使用登记记录,按实行用量日用日领,保管者与使用者共同签字领取,不准在工作场所存放。五、严格食品添加剂的使用管理,按规定允许使用的种类、范围、剂量使用,严禁超范围、超剂量使用。六、不准以掩盖食品的腐败或以掺假、掺杂、伪造为目的而使用食品添加剂。新安镇中心幼儿园2017.3食品添加剂管理与使用制度新安镇中心幼儿园20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