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运动训练学名词解释竞技体育:以体育竞赛为主要特征,以创造优异运动成绩、夺取比赛优胜为主要目标的社会体育活动。运动训练:是竞技体育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为提高运动运动员的经济能力和运动成绩,在教练员的指导下,专门组织的有计划的体育活动。运动训练学:以运动训练理论为基础,从各专项训练理论中总结出带有广泛适用性的共性规律,并使其上升为对不同项目的运动训练活动具有普遍指导意义的理论。运动成绩:是运动员参加比赛的结果,是根据特定的评定行为对运动员及其对手的竞技能力在比赛中发挥状况的综合评定。这一评定既包括运动员在比赛中表现出来的竞技水平,也包括竞赛的胜负或名次。竞技能力:指运动员的参赛能力。有具有不同表现形式和不同作用的体能、技能、战术能力、运动智能以及心理能力所构成,并综合地表现于专项竞技的过程之中。训练规律:指运动训练系统内部各构成因素之间,以及它们与系统外部各相关因素之间在结构与功能上的本质联系和发展的必然趋势。训练原则:是依据运动运动训练活动的客观规律而确定的组织运动训练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运动训练活动客观规律的反映,对运动训练实践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竞技需要原则:指根据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及运动成绩的需要,从实践出发,科学安排训练的阶段分及训练的内容、方法、手段和负荷等因素的训练原则。动机激励原则:指通过多种方法和途径,激发运动员主动从事艰苦训练的动机和行为的训练原则;有效控制原则:指要求对运动训练活动实施有效控制的训练原则;系统训练原则:指持续地、循序渐进地组织运动训练过程的训练原则;周期安排原则:指周期性地组织运动训练过程的训练原则;适宜负荷原则:指根据运动员的现实可能和人体机能的训练适宜规律,以及提高运动员竞技能力的需要,在训练中给予相应量度的负荷,以取得理想效果的训练原则。区别对待原则:指对于不同专项、不同的运动员或不同的训练状态、不同的训练任务及不同的训练条件,都应有区别地组织安排各自相应的训练过程,选择相应的训练内容,给予相应的训练负荷的训练原则。直观教练原则:指在运动训练中运用多种直观手段,通过运动员的视觉器官,激发活跃的形象思维,建立正确的动作表象,培养运动员的观察能力和思维能力,提高运动员竞技水平的训练原则。适时恢复训练原则:指及时消除运动员在训练中所产生的疲劳,并通过生物适应过程产生超量恢复,提高机体能力的训练原则。恢复:人体机能能力和能量储备有负荷后暂时下降和减少的状态回复到负荷前水平的过程;超量恢复:在恢复过程中,能源物质的补偿在一段时间内超过原有水平;运动训练方法:是在运动训练活动中,提高竞技运动水平、完成训练任务的途径和方法。运动训练手段:指在运动训练过程中,为提高某一竞技运动能力、完成某一具体的训练任务所采用的身体练习,是具体的有目的的身体活动方式,是运动训练方法的具体体现;重复训练法:指多次重复同一练习、两次(组)练习之间安排相对充分休息的练习方法;变换训练法:指一种对运动负荷、练习内容、练习形式及其条件实施变换,以提高运动员积极性、趣味性、适应性及应变能力的训练方法;间歇训练法:指对练习是的时间间歇作出严格规定,使机体处于不完全恢复状态下,反复进行训练的练习方法;循环训练法:指根据训练的具体任务,将若干练习手段设置为相应的若干练习站(点),运动员按照既定顺序和路线,依次完成每站(点)练习任务的训练方法。模式训练法:是一种按具有高度代表性的规范式目标模型的要求组织和把握运动训练过程的控制性方法。-2-程序训练法:按照训练的过程的时序性和训练内容的系统性特点,将多种训内容有序且逻辑性地编制成训练程序,按照预定程序组织训练活动,对训练过程实施科学控制的方法;分解训练法:指将完整的技术动作或战术配合过程合理地分成若干个环节或部分,然后按环境或部分分别进行训练的方法。完整训练法:指从技术动作或战术配合的开始到结束,不分部分和环节,完整地进行练习的训练方法;持续训练法:指负荷强度较低、负荷时间较长、无间断地连续进行练习的训练方法。比赛训练法:指在近似、模拟或真实、严格的比赛条件下,按比赛的规则和方式进行训练的方法;周期性单一练习手段:周期性重复进行单一结构动作的身体练习;混合性多元练习手段:指将几种单一结构的动作混合进行的身体练习;固定组合练习手段:将多种练习手段依固定形式组合的身体练习;变异组合练习手段:指多元动作结构下,将多种练习手段依变异形式组合进行的身体练习;运动素质:机体在活动时所表现出来的各种基本运动能力,通常包括力量、耐力、速度、柔韧和灵敏等。身体形态:指人体外部和内部的形状特征;力量素质:指人体神经肌肉系统在工作时克服或对抗阻力的能力;最大力量:指肌肉通过最大随意收缩克服阻力时所表现出来的最高力值;相对力量:指运动员单位体重所具有的最大力量;快速力量:指肌肉快速发挥力量的能力,是力量与速度的有机结合;柔韧素质:指人体关节在不同方向上的运动能力以及肌肉、韧带等软组织的伸展能力;灵敏素质:指在各种突然变换的条件下,运动员能够迅速、准确、协调地改变身体运动的空间位置和运动方向,以适应变化着的外界环境的能力;运动技术:指是完成体育动作的方法,是运动员竞技能力水平的重要决定因素;身体姿势:指在动作过程中,身体或身体各部分所处的状态及身体各部位空间所处的位置关系。动作轨迹:指在做动作时,身体或身体某部分所移动的路线。直观法:指在技术训练中,借助运动员的各种感觉器官,使运动员建立起对练习的表象,获得感性认识,帮助运动员正确思维、掌握和提高运动技术水平的一种常用的训练方法。语言法:指在技术训练中,运动各种形式的语言,指导运动员学习和掌握技术动作的训练方法。完整法:指运动员从技术动作开始姿势到结束姿势,完整地进行练习,从而掌握技术的训练方法;分解法:指把完整技术动作按其基本环节,分成若干个相对独立的部分,使运动员分别进行练习的训练方法。想象法:指在练习前,通过对技术要领的想象,在大脑皮层中留下技术“痕迹”,然后在练习中激活这些痕迹,使技术动作完成得更为顺利和正确的训练方法;表象法:又称念动法。指运动员在头脑中对过去完成的正确技术动作的回忆与再现、唤起临场感觉的训练方法;减难法:指在技术训练中,以低于专项要求的难度进行训练的方法;加难法:指在技术训练中,以高于专项需求的难度进行训练的方法;特长技术:指运动员所掌握的技术“群”中那些对其获取优异运动成绩有决定意义的、能够展现个人特点或优势、使用概率和得分概率相对较高的技术。技术风格:指某运动员或运动队的技术系统,区别于其他运动员或运动队的技术系统的、较为成熟和定型化了的、经常表现出来的特征;竞技战术:在比赛中为战胜对手或为表现出期望的比赛结果而采取的计谋和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