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FIDIC施工合同条件(1999年第一版)目录1一般规定11.1定义1.2解释1.3通讯联络1.4法律和语言1.5文件的优先次序1.6合同协议书1.7转让1.8文件的保管和提供1.9拖延的图纸或指示1.10雇主使用承包商的文件1.11承包商使用雇主的文件1.12保密事项1.13遵守法律1.14共同的与各自的责任2雇主62.1进入现场的权利2.2许可、执照和批准2.3雇主的人员2.4雇主的资金安排2.5雇主的索赔3工程师73.1工程师的职责和权力3.2工程师的授权3.3工程师的指示3.4工程师的撤换3.5决定4承包商94.1承包商的一般义务4.2履约保证4.3承包商的代表4.4分包商4.5分包合同利益的转让4.6合作4.7放线4.8安全措施4.9质量保证24.10现场数据4.11接受的合同款额的完备性4.12不可预见的外界条件4.13道路通行权和设施4.14避免干扰4.15进场路线4.16货物的运输4.17承包商的设备4.18环境保护4.19电、水、气4.20雇主的设备和免费提供的材料4.21进度报告4.22现场保安4.23承包商的现场工作4.24化石5指定分包商155.1指定分包商的定义5.2对指定的反对5.3对指定分包商的支付5.4支付的证据6职员和劳工166.1职员和劳工的雇用6.2工资标准和劳动条件6.3为他人提供服务的人员6.4劳动法6.5工作时间6.6为职员和劳工提供的设施6.7健康和安全6.8承包商的监督6.9承包商的人员6.10承包商的人员和设备的记录6.11妨碍治安的行为7永久设备、材料和工艺187.1实施方式7.2样本7.3检查7.4检验7.5拒收7.6补救工作7.7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拥有权7.8矿区使用费8开工、延误和暂停208.1工程的开工8.2竣工时间38.3进度计划8.4竣工时间的延长8.5由公共当局引起的延误8.6进展速度8.7误期损害赔偿费8.8工程暂停8.9暂停引起的后果8.10暂停时对永久设备和材料的支付8.11持续的暂停8.12复工9竣工检验229.1承包商的义务9.2延误的检验9.3重新检验9.4未能通过竣工检验10雇主的接收2310.1对工程和区段的接收10.2对部分工程的接收10.3对竣工检验的干扰10.4地表需要恢复原状11缺陷责任2411.1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11.2修补缺陷的费用11.3缺陷通知期的延长11.4未能补救缺陷11.5清除有缺陷的部分工程11.6进一步的检验11.7进入权11.8承包商的检查11.9履约证书11.10未履行的义务11.11现场的清理12测量和估价2612.1需测量的工程12.2测量方法12.3估价12.4省略13变更和调整2713.1有权变更13.2价值工程13.3变更程序13.4以适用的货币支付13.5暂定金额13.6计日工413.7法规变化引起的调整13.8费用变化引起的调整14.合同价格和支付3014.1合同价格14.2预付款14.3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14.4支付表14.5用于永久工程的永久设备和材料14.6期中支付证书的颁发14.7支付14.8延误的支付14.9保留金的支付14.10竣工报表14.11申请最终支付证书14.12结清单14.13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14.14雇主责任的终止14.15支付的货币15.雇主提出终止3515.1通知改正15.2雇主提出终止15.3终止日期时的估价15.4终止后的支付15.5雇主终止合同的权力16.承包商提出暂停和终止3716.1承包商有权暂停工作16.2承包商提出终止16.3停止工作及承包商的设备的撤离16.4终止时的支付17.风险和责任3817.1保障17.2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17.3雇主的风险17.4雇主的风险造成的后果17.5知识产权和工业产权17.6责任限度18.保险4018.1有关保险的总体要求18.2工程和承包商的设备的保险18.3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害的保险18.4承包商的人员的保险19.不可抗力4219.1不可抗力的定义19.2不可抗力的通知519.3减少延误的责任19.4不可抗力引起的后果19.5不可抗力对分包商的影响19.6可选择的终止、支付和返回19.7根据法律解除履约20.索赔、争端和仲裁4420.1承包商的索赔20.2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20.3未能同意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20.4获得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20.5友好解决20.6仲裁20.7未能遵守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决定20.8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期满附件争端裁决协议书的通用条件48专用条件54附件保证格式69投标函、合同协议书、争端裁决协议书格式76通用条件1一般规定1.1定义在包括专用条件和本通用条件的合同条件(“本合同条件”)中,以下措辞和用语的含义如下所述。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要求,指当事人和当事各方的词包括公司和其它法律实体。1.1.1合同1.1.1.1“合同(Contract)”指合同协议书、中标函、投标函、本合同条件、规范、图纸、资料表、以及在合同协议书或中标函中列明的其它进一步的文件(如有时)。1.1.1.2“合同协议书(ContractAgreement)”指第1.6款【合同协议】中所说明的合同协议(如有时)。1.1.1.3“中标函(LetterofAcceptance)”指雇主对投标文件签署的正式接受函,包括其后所附的备忘录(由合同各方达成并签定的协议构成)。在没有此中标函的情况下,“中标函”一词就指合同协议书,颁发或接收中标函的日期就指双方签订合同协议书的日期。1.1.1.4“投标函(LetterofTender)”指名称为投标函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包括已签字的对雇主的工程报价。1.1.1.5“规范(Specification)”指合同中名称为规范的文件,及根据合同规定对规范的增加和修改。此文件具体描述了工程。1.1.1.6“图纸(Drawings)”指合同中规定的工程图纸,及由雇主(或代表)根据合同颁发的对图纸的增加和修改。1.1.1.7“资料表(Schedules)”指合同中名称为资料表的文件,由承包商填写并随投标函提交。此文件可能包括工程量表、数据、列表、及费率和/或单价表。1.1.1.8“投标文件(Tender)”指投标函和合同中规定的承包商应随投标函提交的其它所有文件。61.1.1.9“投标函附录(AppendixtoTender)”指名称为投标函附录并已填写完毕的文件,附于投标函之后并构成投标函的一部分。1.1.1.10“工程量表(BillofQuantities)”和“计日工计划(DayworkSchedule)”指资料表中如此命名的文件(如有时)。1.1.2当事各方和当事人1.1.2.1“一方(Party)”指雇主或承包商(根据上下文而定)。1.1.2.2“雇主(Employer)”指在投标函附录中指定为雇主的当事人或此当事人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商(Contractor)”指在雇主收到的投标函中指明为承包商的当事人(一个或多个)及其合法继承人。1.1.2.4“工程师(Engineer)”指雇主为合同之目的指定作为工程师工作并在投标函附录中指明的人员,或由雇主按照第3.4款【工程师的撤换】随时指定并通知承包商的其他人员。1.1.2.5“承包商的代表(Contractor’sRepresentitive)”指承包商在合同中指定的或由承包商按照第4.3款【承包商的代表】随时指定的代表承包商的人员。1.1.2.6“雇主的人员”指工程师,第3.2款【工程师的授权】中所指的工程师助理以及所有其他职员、劳工和工程师或雇主的其他雇员;以及所有其他由雇主或工程师作为雇主的人员通知给承包商的人员。1.1.2.7“承包商的人员”指承包商的代表和所有承包商在现场使用的人员,包括职员、劳工和承包商及各分包商的其他雇员;以及其他所有帮助承包商实施工程的人员。1.1.2.8“分包商”指合同中指明为分包商的所有人员,或为部分工程指定为分包商的人员;及所有上述人员的合法继承人。1.1.2.9“争端裁决委员会”指合同中如此命名的一个或三个当事人,或按照第20.2款【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或按照第20.3款【未能同意争端裁决委员会的委任】指定的其他人员(一个或多个)。1.1.2.10“FIDIC”指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1.1.3日期、检验、期限和完成1.1.3.1“基准日期”指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前28天的当日。1.1.3.2“开工日期”指按照第8.1款【工程的开工】通知的日期。1.1.3.3“竣工时间”指在投标函附录中说明的,按照第8.2款【竣工时间】的规定,由开工日期算起到工程或某一区段(视情况而定)完工的日期(包括按照第8.4款【竣工时间的延长】决定的任何延期)。1.1.3.4“竣工检验”指在雇主接收工程或某区段(视情况而定)前按照第9款【竣工检验】进行的检验,此检验可在合同中说明、或由双方协商决定、或以变更的形式被指示进行。1.1.3.5“接收证书”指按照第10条【雇主的接收】颁发的证书。1.1.3.6“竣工后的检验”指合同中规定的,在雇主接收了工程或某区段(视情况而定)后,按照特殊应用条款的规定进行的检验(如有时)。1.1.3.7“缺陷通知期”指根据投标函附录中的规定,从工程或区段按照第10.1款【工程或区段的接收】被证明完工的日期算起,到按照第11.1款【完成扫尾工作和修补缺陷】通知工程或该区段(视情况而定)中的缺陷的期限(包括按照第11.3款【缺陷通知期的延长】决定的任何延期)。1.1.3.8“履约证书”指按照第11.9款【履约证书】颁发的证书。1.1.3.9“日”指一个公历日,而“年”指365天。1.1.4款项与支付1.1.4.1“接受的合同款额”指雇主在中标函中对实施、完成和修补工程所接受的金额。1.1.4.2“合同价格”指第14.1款【合同价格】中定义的价格,包括根据合同所做的调整。1.1.4.3“费用”指承包商在现场内或现场外正当发生(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开支,包括管理费和类似支出,但不包括利润。1.1.4.4“最终支付证书”指按照第14.13款【最终支付证书的颁发】颁发的支付证书。1.1.4.5“最终报表”指第14.11款【最终支付证书的申请】中定义的报表。71.1.4.6“外币”指可用来支付部分(或全部)合同价格的某种货币,但不指当地货币。1.1.4.7“期中支付证书”指根据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颁发的付款证书,但不包括最终支付证书。1.1.4.8“当地币”指工程所在国的货币。1.1.4.9“支付证书”指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颁发的支付证书。1.1.4.10“暂定金额”指合同中指明为暂定金额的一笔金额(如有时),用于按照第13.5款【暂定金额】实施工程的任何部分或提供永久设备、材料和服务的一笔金额(如有时)。1.1.4.11“保留金”指雇主按照第14.3款【期中支付证书的申请】扣留并按第14.9款【保留金的支付】支付的累计的保留金。1.1.4.12“报表”指承包商按照第14条【合同价格和支付】申请支付证书时作为申请一部分而提交的报表。1.1.5工程和货物1.1.5.1“承包商的设备”指用于实施和完成工程以及修补缺陷所需要的全部机械、仪器、车辆和其它设备。其中不包括临时工程、雇主的设备(如有时)、永久设备、材料和所有其它将构成或构成永久工程一部分的任何物品。1.1.5.2“货物”指承包商的设备、材料、永久设备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之一。1.1.5.3“材料”指将构成或构成部分永久工程的各类物品(永久设备除外),包括由承包商按照合同仅负责供应的材料(如有时)。1.1.5.4“永久工程”指将由承包商按照合同实施的永久工程。1.1.5.5“永久设备”指将构成或构成部分永久工程的机械、仪器和车辆。1.1.5.6“区段”指投标函附录中指明为区段的部分工程(如有时)。1.1.5.7“临时工程”指为了实施和完成永久工程以及修补任何缺陷在现场上所需的各种类型的临时工程(承包商的设备除外)。1.1.5.8“工程”指永久工程和临时工程,或视情况指其中之一。1.1.6其它定义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