渝市政施工通用表:6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审批表单位工程名称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主要内容: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说明图表份页/份施工单位(盖章)技术负责人:年月日监理单位审查意见:监理单位(盖章)总监理工程师:年月日建设单位审核意见:建设单位(盖章)项目负责人:年月日重庆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重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监制XXXX道路工程交叉作业安全防护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核:批准:XXX有限公司XXX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二0一X年XX月XX日一、工程特点本工程的交叉作业面主要集中在路面水稳层、沥青路面与雨水、污水管道、人行道等附属设施施工的作业交叉。二、防护措施1、交叉作业的一般要求1.1施工中应尽量减少交叉作业,必须交叉时,施工负责人应事先组织交叉作业各方,商定各方的施工范围及安全注意事项;各工序应密切配合,施工场地尽量错开,以减少干扰;无法错开的垂直交叉作业,层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设施。1.2交叉作业场所的通道应保持畅通;有危险的出入口应设围栏或悬挂警告牌。1.3隔离层、孔洞盖板、栏杆、安全网等安全防护设施严禁任意拆除;必须拆除时,应征得原搭设单位的同意,在工作完毕后立即恢复原状并经原搭设单位验收;严禁乱动非工作范围内的设备、机具及安全设施。1.4交叉施工时,工具、材料、边角余料等严禁上下投掷,应用工具袋、箩筐或吊笼等吊运。严禁在吊物下方接料或逗留。1.5路线交叉施工现场必须摆置和悬挂具有夜间视用功能的施工安全警示牌,交通安全警示牌。1.6夜间作业施工要装置警示灯和指示灯,并派出安全保卫人员,维护、疏通过往车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1.7日常在路线交叉作业面,应设置安排交通疏导人员,指挥疏导交通,部造成交通堵塞现象以保证路线交通安全畅通。1.8路线交叉施工,交叉上方作业面应加设安全防护网,应设置扶栏杆,档角板。1.9加强施工机械车辆管理,施工机械车辆按指示的路线行驶和按指示的位置摆放。2、雨水、污水管道基坑开挖基坑开挖完毕后,立即在其边沿处设置两道不低于1.2m高的钢管护栏,刷红白间隔油漆,并设专用人员马道,所有四周及马道护栏均应用密目网封闭。基坑施工期间,白天设警示牌,夜间设红色标志灯。基坑上口边缘1m范围内不准堆土、堆料、停放机具,基坑与已建建筑物、构筑物的距离不得小于1.5m。3、人行道、路缘施工人行道、路缘等附属工程施工与路面施工的交叉作业主要要注意对成品、半成品的保护。成品保护是施工管理重要组织部分,是保证施工生产顺利进行的主要环节,如果未采取措施对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容易造成损伤,从而影响质量,增加修补工作量,浪费工料,拖延工期及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有的损失难以恢复到原样,成为永久的缺陷。因此,搞好成品保护,是一项关系到确保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按期竣工的重要工作。成品保护措施(1)分阶段、分专业制定专项成品保护措施,并严格执行;(2)设专人负责成品保护工作,在施工过程中队容易受污染、破坏的成品、半成品标识“正在施工,注意保护”的标牌;(3)采取“护、包、盖、封”的保护措施,对成品和半成品进行防护,并有专门负责人经常巡视检查,发现现场有保护措施损坏的,要及时修复;(4)工序交接全部采用书面形式由双方签字认可,由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和成品保护负责人同时签字确认,并保存工序交接书面材料,下道工序作业人员对防止成品的污染、损坏或丢失负直接责任,成品保护专人对成品保护负监督、检查责任。三、交叉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施工作业前,项目安全员根据已批准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向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项目施工时,由班组长给施工人员分工并做作业项目、地点和安全要求的交底。2、施工人员到达作业地点开始作业前,确认作业环境,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作业。3、在施工过程中,安全员负责实施现场交叉作业的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部符合项开具整改通知单,并督促整改。4、交叉作业区的安全协调。交叉作业区段,即多种作业交叉和协调进行的区段。在交叉作业区段,当没有明显的居主导地位的单项,即其他作业都要服从和配合的施工要求时,在各项同时交叉进行的作业之间有项目安全负责人协调安排,确保有条不紊和安全顺利的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