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责任制度一、项目经理的质量责任1、项目经理是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对本项目承担施工任务的工程质量负主要责任。2、认真领会上级的意图,创造性地执行上级的意志和要求,坚持按施工程序办事,按技术、质量标准组织施工,对违章操作、野蛮施工等不重视质量的思想和行为坚决予以纠正。3、随时掌握本工程的工程质量状况,对上级机关和技术、质检人员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4、对因组织指挥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工程内在外观质量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5、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经常听取工程质量情况汇报,及时掌握工程质量的动态,定期参加质量分析会议,参加质量检查等管理活动。6、正确处理施工进度与工程质量的关系,积极支持总工程师和技术、质检人员的工作,带头阻止以任何理由降低质量标准,削弱质量管理的行为。7、负责本项目质量管理计划的实施。二、项目总工程师的质量责任1、总工程师是项目工程质量主要负责人,根据项目经理的意图,负责组织制定项目质量管理方针和目标,并负责组织实施。主持质量工作会议,组织质量大检查的评比等活动,落实质量奖罚。2、组织制定工程质量的技术保证措施,及时了解和管理工程质量状况,针对施工质量问题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分析、研究,提出处理方案和改进措施,并责成有关单位和部门限期落实。3、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4、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工艺的编制。并负责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及重要施工工艺的实施。5、方案批复之后两天之内组织项目部全体技术人员学习。6、对因施工方法不当或技术指导失误造成的质量事故或不合格工程负领导责任。三、副经理的质量责任1、副经理对项目经理负责,实施总体施工方案及重要施工工艺。2、定期召开工程例会,分析并解决施工中存在问题,保证实现进度、质量及安全目标。3、落实检查中不合格项的处置,负责纠正预防措施实施和验证。4、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四、质检工程师的质量责任1、负责质量管理标准、制度的制定、宣传、教育,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和现场技术指导人员抓好现场质量管理工作。2、负责各工序和分项工程的检查、验收以及配合质量监理单位对隐蔽工程的检查签证,并填写相关的质量记录。3、组织工程质量评比检查,核定工程质量等级,参与验工计价并负责质量签证,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调查处理。4、有质量否决权,有权制止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或责令其停工整顿,或限期进行返工处理,并可在授权的权限内对其处以罚款。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有权在授予的权限内实施奖励。5、对因不坚持原则、工作失职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承担直接责任。五、安全质检部部长的质量责任1、负责编制项目部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管理计划及纠正、预防措施并负责检查其实施的有效性。2、参与总体施工方案、重要施工工艺的制定。3、负责现场工程质量的管理和危险源的辨识与评价。4、负责各项质量记录的督促、落实和管理工作,并组织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与评定。5、负责不合格项的评审和处置。6、负责本项目的贯标工作。7、参与施工方案及工艺过程的确定,负责质量日常管理工作,并对工程质量负直接管理责任。六、工程部部长的质量责任1、编制分项工程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2、负责总体施工方案的落实,指导、督促检查各工区技术工作。3、负责与业主监理和设计院的工作联系和协调,及时协调施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答复业主、监理和设计院提出的有关问题。4、负责施工图纸和技术文件、资料的接收和发放。5、收集竣工资料,做好归纳、整理,及时归档。6、组织项目部技术人员学习业主、监理和集团公司、分公司以及项目部的有关文件,确保技术人员及时了解最新情况和要求,确保工作的合法性、有效性。7、组织实施各分项工程开工前的总体技术交底。8、组织召开技术经验交流会和技术成果发布会,并建议项目部对优秀技术人员和技术成果进行表彰和奖励。9、负责联系、组织落实变更设计有关事宜。10、组织实施图纸审核工作,并将审核结果按时上报。11、定期组织全体技术人员召开交流会,协商解决施工技术问题。12、负责测量、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13、加强施工过程的技术指导和监督。七、工程测量与监控量测人员的质量责任1、在总工领导下,编制测量施工方案及监控量测方案。2、参加由业主组织的桩位及坐标交接,并进行桩位、高程,坐标的复测,做好各项交接记录。为施工提供及时、准确的依据。3、制定控制桩加固防护保护措施并监督落实。4、工程开工前进行施工放样并编制测量技术交底。5、作好导线、布网资料等测量资料的记录和保存工作。6、由于点位及标高测量设置错误,或在现场施工中操作仪器失误,或数据资料未经复核直接使用,或因主观原因造成延迟复测等发生的质量问题及事故负有直接责任。7、负责本项目工程的监控量测工作。8、负责地面建筑物、地表沉降、地下管线的量测项目的布点、观测、数据收集和数据处理分析,定期汇总并按规定上报监理工程师。9、配合委外的土层位移、围岩压力、钢管横称等监测项目的工作。10、对施工过程中发生量测数据突变超出规定,及时向各有关单位汇报。11、参加项目部组织的质量分析会,对造成质量事故的测量方面的原因进行分析处理。八、物资管理人员的质量责任1、按工程设计和施工要求,提供合格的建筑材料和构配件,并主动向安质部提交材料、成品和半成品的合格证及试验委托单。2、负责对厂商提供的产品进行现场验收,并及时通知试验人员对新到产品的检验。严禁接受不合格材料。3、对进场必须按照相关规范进行分类保管或妥善储存,提供时应准确向施工队说明材质的变化情况。严禁提供不合格材料。4、对因供应不合格原材料、成品和半成品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承担直接责任。九、工程试验人员的质量责任1、依据施工规范实验规程及业主、监理程序文件,做好各项工程实验和原材料的质量检验工作,为施工提供准确的实验数据。2、对现场施工过程中混凝土配合比等情况实施有效监督控制,并参加工程质量事故的分析和处理。3、对因工作失职,错签施工配料单造成的质量问题或事故负直接责任,对任意涂改伪造试验数据造成的严重后果承担法律责任。十、工区经理的质量责任1、工区经理是该分工区施工的直接组织者和指挥者,全面负责本工区的质量管理工作和各项质量目标的落实。2、认真执行施工质量标准,坚持按技术交底的要求实施作业。3、随时掌握本分项工程的工程质量状况,对监理和技术质检部门提出的质量问题,认真组织整改。4、参加制定各项施工方案并负责实施过程中的质量监督和过程控制。5、对本工区内违反质量要求的行为有权制止和处罚并负责不合格品的返工处理。6、对因组织不力,方法不当,甚至违章施工造成的工程内在和外观质量问题承担直接领导责任。十一、工区技术主管的质量责任:1、工区技术主管是工区的技术负责人,对其管辖范围内现场施工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全面负责。2、有权制止一切不重视质量的行为,有权责令施工班组停工整顿和对不合格工程进行返工处理。3、为现场施工的技术、质量工作及时提供服务和指导,按施工程序做好各项技术工作,特别是要做好技术交底与指导测量工作。4、参加工程质量检查、评定、指导和帮助施工队搞好现场质量控制。5、对因图纸审核不细、技术交底或测量错误造成的错用设计图纸、施工方法不当、工程位置或结构尺寸偏差负直接责任。对因技术指导不力、监督检查不当造成的施工质量问题负直接责任。6、负责本工区质量记录的编制与管理,并及时办理签字手续,参加对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7、对工程质量管理工作取得突出成绩的单位或个人有权在授予的权限内实施奖励。十二、施工队的质量责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技术交底施工,对其施工工序的工程质量负直接责任。1、钢筋工应保证所用的钢筋型号,数量、尺寸、间距符合技术交底要求,对选用不符合要求的钢筋进行返工。2、电焊工必须按照相关规范及技术交底进行钢筋焊接,对达不到要求的焊接处,进行补焊或返工。3、架立格栅工按技术交底选用格栅组件,在架立格栅时必须定位准确稳固,间距符合设计要求;在拼装时要精准,无错台,无缝隙,螺栓铆固结实,无脱落摇晃,对与不符合要求的则进行返工。4、挖土工按照技术交底中提供的方法和尺寸进行开挖,如遇到突变或不明地质应即时向现场技术员报告。严禁超挖、欠挖,对于超挖部分应采取相关措施进行补救;对于欠挖部分应该按照要求开挖到位,避免下个工序的施工。5、混喷工必须等到上个隐蔽工序报验完成才开始施工,喷射时应符合相关技术规范和技术交底要求,对于喷射欠缺的部分进行补救,对于严重不符合要求的部位进行返工。6、模板工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进行架设拼装模板,在支护模板时应保证支架的牢固可靠,对于松动部位及时进行相应的加固措施。7、各种工程车辆的司机必须按照相关行业标准进行操作车辆,拒绝违规和不负责任的操作。沈阳市地铁二号线一期土建工程第四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