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版本号:1.0签发人:考勤管理制度1工作日和休息日1.1工作日1.2公司实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周工作40小时。上午9:00--12:00,下午1:00--5:30,工作日中午休息一小时用餐。1.3员工休假1.4见《休假制度》(拟订中)1.5员工未按上班时间到位或提前离开,又无正当理由事先请假的,视为迟到或早退。1.6员工全年坚持100%出勤,不迟到不早退者,公司将在年终给予奖励。2门禁打卡考勤管理规定2.1目的为了维护公司的正常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保证高效率、高质量的做好各项工作,特制定本规定。2.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地盘打卡考勤管理。2.3工作职责行政人事部负责打卡考勤工作的管理2.4工作规定2.4.1打卡范围:除总经理之外人员;2.4.2门禁打卡系统启用时间:2003年1月13日;2.4.3打卡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早9:00上班前打卡、下午5:30下班后打卡;(遇节假日时除外)2.4.4打卡考勤办法:2.4.4.1职工上、下班必须自己打考勤卡,严禁代替他人打卡;2.4.4.2职工外出、病、事假必须事先征得部门经理同意,填写《请假单》详细写明原因、时间,经部门经理签字认可。病假需出具医院证明,如情况特殊无法及时请假,可事后补假,但必须由本部门经理确认;2.4.5因工作需要而在上午9:00以后到岗或下午5:30前离岗时,同样要打卡,同时填写《考勤登记单》向行政人事部说明原因,《考勤登记单》需经部门经理签字。未填写《考勤登记单》的视作迟到或早退。22.4.6无论何种原因忘记打卡,且事后未有任何说明的视作迟到或早退。门禁考勤系统的数据是考勤统计的依据,任何人不得更改。门禁系统的资料的统计、考核由行政人事部负责,与每月薪金挂钩;并于每月的3日公布上月统计结果。本制度自2003年1月13日起执行,解释权在行政人事部。2003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