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学各章节重点知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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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学习资料社会保障学第一章社会保险学导论一、社会保障的概念社会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对社会成员给予物质帮助而采取的各种社会措施的总和。社会保障是每一个社会成员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政府对每一个社会成员应承担的基本义务。二、社会保障的特征1、法律强制性2、对象社会性3、福利性4、经济保障性5、机会公平性6、收支互济性7、待遇差别性社会保障的对象是社会劳动者(一般是挣工资的劳动者)不涵盖资本家、企业主、雇主阶层(雇主)社会福利的对象是包括社会劳动者在内的全体社会成员。社会优抚的对象是社会上一部分倍受尊重而又有光荣身份的人口群体—军人及其家属三、社会保障的目的社会保障的经济目的是为了稳定人民生活水平,保障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通过社会保障,使社会成员在任何情况下都能保持最基本的生活条件。社会保障的政治目的是通过社会保障,保证国家的各项政策得到贯彻和实施,维持社会安定,巩固现存的社会制度。四、社会保障的产生与发展社会保障的萌芽----社会救助(首出现于英国);社会保障的形成---社会保险(德国首推);社会保障的发展—社会福利五、社会保障与经济发展的相互作用1、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筹集资金,促进经济增长2、社会保障有利于保证劳动力再生产顺利进行3、社会保障有利于为经济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社会保障的基本功能是维护社会稳定,通过社会救助,可以保障贫困人口的最低生活需要;通过社会保险,可以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需要;通过社会优抚,可以保障特定人口的生活需要;通过社会福利,可以保障全社会公民的生活改善与发展需要。4、社会保障有利于兼顾公平与效率5、社会保障有利于社会成员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6、社会保障可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六、社会保障与社会进步1、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稳定和社会发展2、社会保障促进了社会事业的发展七、社会保障与收入再分配1、社会保障以法律为依据,实行明显的强制性分配2、社会保障基金筹集与使用的社会性3、社会保障形式多样,具有复杂性八、社会保障模式1、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救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国家通过社会保障的相关措施保证每个社会成员在遇到各种风险事故时予以救助,使其不陷入贫困,对已处于贫困的发给社会保障津贴,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保障制度。基本特征:①政府通过相应的立法作为实施救助的依据。公民申请和享受社会救助是其依法应享有的权利,不同于慈善和资本主义初期的济贫②社会救助费用列入财政支出,其资金来源于国家税收,个人不缴纳保险费③救助对象是因天灾人祸或失业而陷入贫困的公民、弃婴、孤儿、残疾人和老年人④救助的标准为低标准,以维持生产为限。2、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保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由雇主和雇员定期缴纳社会保险费,不足部分由政府补贴,使投保者享受社会保险金的一种社会保险模式,又称强制投保型。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学习资料基本特征:①政府通过相关社会保障立法作为实施依据②保障费由个人、雇主、政府分担,并为强制保险③资金来源多元化有利于形成社会保障基金,增强社会保障的巨大后盾④保险对象的覆盖面大,几乎包容全体社会成员⑤社会保障的项目多少不一,其保障给付的标准是保障公民的基本生活。起源于德国。3、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福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在经济发达、整个社会物质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的基础上实施的一种比较全面的保障模又称福利型国家。基本特征:①社会保障政策是福利国家的一项主要政策,设有多层次的社会保障法院监督执行②保障对象是全体社会成员,强调福利的普遍性、人道主义和人权观念③福利支出由企业和政府承担④保障标准较高,保障项目齐全⑤保障的目的主要是维持社会成员一定标准的生活质量,加强个人安全感,而不完全是预防和消灭贫困。起源于英国,以瑞典为典型,这种国家的社会福利均具有普遍适用性和统一标准性。4、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国家保障型社会保障制度是社会主义国家以公有制为基础的属于国家保障性质的社会保障模式,又称政府统包型。基本特征:①通过国家宪法将社会保障确定为国家制度,公民所享有的保障权利是由生产资料公有制保证的,并通过社会经济政策的实施取得②社会保障由政府和企业承担,其经济来源由全社会的公共资金无偿提供,个人不交保障费,国家已事先做了社会保障的预留和扣除③保障的对象是全体公民④工会参与社会保障事业的决策与管理。该模式的首创者与代表着是前苏联。5、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自助型社会保障制度是以自助为主、以促进经济发展为目标的保障模式,又称强制储蓄型。基本特征:除公共福利和文化设施由政府提供资助外,保障费用由雇员和雇主负担。该模式在新加坡、马来西亚。九、社会保障体系㈠社会保险----社会保障的基本纲领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以维持其基本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一般包括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社会保险的基本特征:社会性、强制性、互济性、福利性。社会保险的对象通常为有工资劳动者。分为5类:1、被雇佣的劳动者2、成产达到一定规模的企业劳动者3、达到一定收入水平的劳动者4、从事特定职业的劳动者5、达到一定年龄的全体公民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在保险费上的性质区别1、保费与给付不成比例2、成本估计不易确定3、风险分类较粗糙4、保险费负担较轻5、被保险人不需负担全部保险费㈡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最低纲领㈢社会福利----社会保障的最高纲领英国第一个宣布建成“从摇篮到坟墓”均有保障的福利国家。㈣社会优抚-----社会保障的特殊纲领十、社会保险与各社会保障项目的关系㈠社会保险与社会救助的差别1、保障对象不同2、保障标准不同3、给付方式不同4、资金来源不同5、保障所体现的权利义务关系不同6、经营主体不同7、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尽相同㈡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的关系1、保障对象不同2、保障标准不同3、资金来源不同4、分配原则不同5、经营主体不同6、保障提供的物质内容不尽相同㈢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关系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对劳动者在暂时或永久失去劳动能力,或失业带来的收入减少时提供一定物质帮助,为维持其基本生活水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它是由法律规定的将某些社会风险转移于政府或某以社会组织的一种风险管理措施。商业保险是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学习资料金责任的保险行为。共性:都是通过建立保险基金的方式应付风险,以保证社会经济生活的稳定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保险性质不同社会保险属于政策性保险,政府行为;商业保险属于商业性质,其行为是等价交换的买卖行为2、保险对象不同社会保险的对象是法令规定的社会劳动者;商业保险的对象较为灵活,是一切自愿投保的国民3、实施方式不同社会保险是强制实施,属于强制保险;商业保险采取自愿原则,属于自愿保险4、保险关系的建立依据不同社会保险中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之间以法律为依据;商业保险以保险合同为依据5、保障水平不同社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基本生活需要,其保障水平一般在贫困线以上;商业保险的保障水平是满足人民对保障水平的特定需要,投保人可根据其面临的风险一集保费承受能力确定险种和保险金额,其保障水平多样,一般较社会保险的高,是和会保险的必要补充6、保费的承担着不同社会保险的保费由劳动者个人、企业和国家三方分担,其基本原则是保障基本生活需要,不特别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主要强调社会的公平性;商业保险的保险费由投保人负担,保险费负担的多少取决于给付保险人保险金额的多少一集风险程度的高低,严格强调权利与义务的对等,强调个别的公平性7、经营主体不同社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政府,包括政府设置的社会保险机构或政府委托的政策性金融机构或保险公司;商业保险的经营主体是保险公司,是营利性的企业法人8、经营目的不同社会保险不以营利为目的,而是为确保社会安定、提高社会福利、促进经济增长、推定社会进步;商业保险必须以营利为目的第二章生育保险一、生育保险的意义生育保险,是妇女劳动者因生育子女儿暂时失去劳动能力时,社会给予必要的经济和物质帮助的制度。它解决了妇女既要担负生儿育女天职,又要参加社会劳动这一矛盾;同时,它也是保证劳动力再生产和人口再生产正常进行的重要手段。二、生育保险的特点1、生育活动造成的劳动能力暂时丧失是正常的生理活动引起的,一般不用特殊治疗,而重在休养与营养补充2、生育保险费用的性质,不仅是是为了维护妇女劳动者劳动力的简单再生产,而且对于实现劳动力扩大再生产数量的合理性和力量的提高起着重要的作用3、生育保险对象仅包括已婚女性劳动者4、生育保险在我国只适用于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已婚妇女劳动者,并且还必须符合和付出国家计划生育的规定5、生育保险实行“产前与产后都应”的原则6、其待遇水平一般均高于其他社会保险待遇三、计划生育保险的几种形式1、委托保险公司办理,国家和集体缴费为主2、与银行合作,成立儿童福利会、基金会3、绿色保险生育保险待遇一般包括:假期和各种补偿、津贴四、现行妇女生育保险及待遇1、享受待遇资格的确定,女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符合国家有关计划生的法规规定,在法定生育休假期间、实施节育手术休假期间、实施节育手术后引起并发症的医疗期间一集已婚女职工流产休假期间,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2、女职工怀孕和分娩时,其检查费、接生费、住院费和药费在生育保险基金支付3、女职工生育和流产休假期间的工资,按当地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或本人标准工资的100%支付4、女职工实施节育手术引起的并发症,经计划生育主管部门和劳动鉴定委员会简单,并确认是由节育手术引起的,其医疗期间的医疗费用全部报销,工资按标准工资支付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15天。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五、我国生育保险制度改革应做好一下几方面的问题学习资料收集于网络,仅供参考学习资料1、为使孕妇在产前得以较好的休息、调整和准备,使妇女在产后得以较好的地恢复,并照顾婴儿一定的时间,可适当延长产假时间。还可实行多种形式的产假。2、生育保险费用由国家、单位和个人三方共同出资。3、为了恢复妇女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起原有的劳动力,应当增加补贴,提高保障水平4、未来保障生育妇女和婴幼儿的健康,提供良好的生育条件,要改善生育服务条件,提高社会化服务程度第三章失业保险一、失业保险的类型广义的失业:失业者是有劳动能力与劳动意愿,而未能在劳动力市场上找到工作的人。美国对失业者的定义为:凡年满16岁而没有工作或正在寻找工作的人称为失业者。它包括⑴被暂时解雇而等待重返工作岗位的人⑵等待于30天之内到新的工作岗位报到的人⑶由于暂时患病或认为本行业一时没有工作可找而不寻找工作的人狭义的失业:是一种事故,其特征是收入中断,而不包括一般的无业者和离校学生。失业按其性质分为自愿失业和非自愿失业。非自愿失业分为:周期性失业、摩擦性失业、季节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失业率:是失业人数在全国劳动力总人数中所占的比重,通常用百分比表示,是反映失业动态的经济指标。控制失业率是现代宏观经济政策的目标之一。失业保险对解决社会经济问题具有重要的作用,其基本的功能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1、保障功能2、稳定功能3、促进功能二、享受失业保险的资格条件1、失业者必须复核劳动年龄条件。即必须是处于法定最低劳动年龄与退休年龄之间的劳动者才有可能享受失业保险。2、失业必须是非自愿失业3、失业者必须满足一定的合格期条件4、失业者必须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三、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失业保险给付标准的确定,各国普遍遵循一下原则:1、确保失业者及赡养者的基本生活需要2、给付标准英适当地狱失业者原有的工资水平3、失业保险权利和义务相对等的原则在确定失业保险的给付标准时,注意三方面内容:等待期间、失业保险给付比率(工资比例制、均一制、混合制、一次性给付)、失业保险的给付期限四、失业保险基金的筹集1、由政府、企业和被保险人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