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南海航运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培训及宣传制度第一章总则1.1目的为了加强公司安全生产培训管理,规范安全生产培训秩序,保证安全生产培训质量,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范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船舶及船员的航行安全。根据新《安全生产法》和《河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1.2适用范围公司内部管理人员、主要部门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海务部、机务部等主要部门管理人员)、公司下属船舶的全体船员。第二章安全生产培训制度2.1安全教育的学习时间(1)企业法人代表、部门经理每年不少于30学时;(2)专职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40学时;(3)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4)船员每年不少于20学时;(5)其他员工每年不少于12学时;(6)待、转、换岗重新上岗前,接受一次不少于20学时的培训;2.2安全生产培训的总体要求教育和培训等级、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船员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能力。安全生产教育及培训的总体要求(1)新船员(包括实习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船舶和岗位的三级安全教育。三级教育一般由企业的安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教育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等。(2)电工、焊工、机工等特殊工种,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3)企业的管理人员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并不定期进行考核。一方面起到带头表率作用,一方面加强了对安全生产管理的学习,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2.3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形式2.3.1新船员岗前培训内容(1)新船员三级安全教育对新船员或调换工种的船员,必须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准上岗。三级安全教育是每个刚进企业的新员工必须接受的首次安全生产方面的基本教育。三级安全教育是指公司(即企业)、船舶、岗位这三级。对新船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公司级安全教育新船员分配上船之前,必须接受初步的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主要由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完成,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2)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3)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标准;(4)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5)有关事故案例。船舶级安全教育船舶级教育是新船员被分配到船舶以后进行的安全教育。主要由公司机务部、海务部配合船舶负责人完成,教育内容包括:(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5)安全设施、救生设备、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6)船舶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7)预防事故、排查隐患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8)有关事故案例;岗位级安全教育岗位教育是新船员分配到岗位后,开始工作前的一级教育,主要由各船舶负责人完成。教育内容包括:(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2)生产设备操作原理,安全保护装置注意事项;(3)劳保用品的配备及正确使用方法、消防及救生器材的使用及维护;易发事故部位的检查。(4)本岗位事故案例剖析。2.3.2特定情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1)阶段性安全教育经常以季节性、多发性、突发性为重点开展阶段性教育培训,培养员工的适应能力、防范能力、隐患排查能力。如针对冬季、汛期、台风季节等的教育培训。(2)总结性安全教育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及时对事故原因进行整理、归纳、总结。把握契机,不定期的对安全意识相对淡薄的船员进行教育学习。让船员在现行的事故中了解安全生产的重要性。(3)其他加强防火、防盗等安全致使的培训,以及防污染的培训学习,严防火灾事故和污染事故的发生,确保一切安全。2.3.3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企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带头参加安全生产的学习和培训,有义务加强对队伍的培训和教育,使安全管理进入规范化。第三章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公司在做好新船员教育、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各部门领导安全生产培训的同时,还要根据接受教育对象的不同特点,多层次、多渠道和多种方法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应贯彻及时性、严肃性、真实性,做到简明、醒目。具体形式可采取:(1)各项目部安全网络图、岗位责任、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必须上墙。并要悬挂整齐醒目。(2)不定期举办各种安全生产训练班、讲座、安全活动、知识竞赛等。(3)印发安全保护简报、通报、黑板报、宣传栏等。(4)张挂安全保护挂图或宣传画、安全标志和标语口号。(5)危险场所及危险设施应采取防范措施,设立标志,要害岗位、重要设施要人人清楚。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档案管理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必须具有相关记录,并建立健全各种安全记录,做到内容清楚、详细、齐全、属实。内部培训必须有《签到表》、《培训会议记录》等;外部培训必须取得培训合格证书或资格证书。公司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资料统一由档案部整体归档。第五章培训效果自我检查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的检查主要是以下几个方面:(1)检查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使各级领导和广大职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懂得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科学知识,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2)检查和考核经过三级教育和新船员是否胜任本职工作,实际工作中是否自觉遵守各项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3)检查船员对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熟悉程度。该条是企业对各岗位人员安全教育效果的检验。不定期上船检查时,进行随机抽查各岗位人员对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问答,各岗位人员宜抽2人以上进行回答,如发现不合格者应重新参加培训学习直到合格为止。第六章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