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南海城中心管理处周例会制度1.0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正常运转,建立一支高效、文明的物业管理队伍,促进物业各项工作健康发展。制定此例会制度。1.1出席人员:物业管理处在岗管理人员、财务人员、维修人员。1.2例会时间:每周一上午9点整准时召开。1.3会议内容:由区域经理或客服主任对物业管理处上周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和总结,安排拟定下一周的工作计划任务,各项问题的决策等。参会人员须做好充分准备,上交下周工作计划,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并落实会议精神。1.4会议由办公室派专人记录,以利对照检查上周工作计划的完成情况。1.5加强会议考勤制,参会人员不得缺席、迟到、早退。办公室及时做好签到工作,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主管、主任由经理审批,因病或因公外出的由经理、主任负责核实。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到会的,须提前至少一小时向经理或主任请假,凡不请假者、无故缺席和会议开始10分钟后到达者及会议中无故中途退场的视为旷会,旷会一次罚款10元,会议开始10分钟内到会者视为迟到,凡迟到者罚款5元,年末因例会项目罚款达50元者,将纳入年底最后一个月考核中(劳动纪律)项目中进行考核。1.6为了严肃物业管理处工作例会纪律,保持会场安静,请各位自行提前将通讯工具关闭或调为振动,不做任何与会议无关的事,不看书报杂志,不会下私语、不吸烟或口嚼食品等,凡有违反规定者一次罚款5元。1.7周例会个人每月请假累计达3次者,罚款20元。2员工绩效考核制度1.0考评原则1.1公司各部门应把考评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每个月进行一次,并协同行政人事部做好对员工的考评,使之制度化、程序化、合理化。1.2在考评前应认真做好准备,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要有充分的了解,搜集其自上次考评以来的工作表现记录,包括出勤情况、奖惩记录、直属主管的日常反映等,确保考评结果的准确性、真实性。1.3常用的考评方式是部门负责人对照公司员工考核表的内容进行打分,考评时要认真、仔细、实事求是,确保考评工作的公平性和客观性。1.4在客观公正的考评基础上,根据每一员工的业绩与表现,将其考评的结果与对员工的合理使用和相应的报酬待遇结合起来,以提高工作效率,调动员工的积极性。2.0考评内容2.1态度。主要指员工的事业心与工作态度,包括其纪律出勤情况、工作的主动性与积极性等。2.2素质。包括员工是否有上进心,是否忠于本职工作及其可信赖性,还包括纪律性、职业道德、个人卫生与仪容仪表等。2.3能力。根据员工的不同职别层次,对其业务能力、管理能力、工作能力作为分类考评。2.4绩效。考评员工对公司的贡献与完成工作任务的数量及质量方面的情况。3.0考评方法3.1采取逐级考评方式,员工级由部门主管进行打分,主管级由部门主任进行打分,主任级由经理进行打分,汇总行政人事部,最后公司分管领导审核评议,审核无误签字后生效。3.2考评前可以采用集体评议法,征集员工建议,对考评内容作为参考。3物业管理部奖惩制度1.0奖励1.1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按技术开发部奖励标准执行:1.1.11个月之内多次受到客人和上级的表扬;1.1.2品德高尚,拾金不昧;1.1.3伸张正义,见义勇为;1.1.4工作创新,使质量和水平有明显提高。1.2对于工作表现突出的员工,授予“优秀员工”称号,每半年评选一次,由各部门提出候选人,经行政人事部对各候选人进行横向比较,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授予荣誉称号,同时发给一次性奖金,并记入员工档案中。附:优秀员工评选标准1.2.1热爱本职工作,敬业精神好,集体观念强;1.2.2有高度责任心,工作热情主动,任务完成出色,成绩显著;1.2.3服务态度好,工作效率高;1.2.4遵守规章制度,无违章违纪现象。有特别突出者,部门向公司推荐可给予晋职晋级奖励和一次性奖金鼓励。2.0处罚。违章违纪行为的处罚分为轻度过失、警告、记小过、记大过、撤职和降级、辞退和除名。2.1轻度过失。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主管有权给予现金100元以内的处罚:2.1.1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2次;2.1.2上班时间看书、读报、吃零食、打瞌睡、听音乐或用公司电话聊天;2.1.3不遵守员工餐厅就餐规定;2.1.4工作时间着便装进入工作岗位或着工装下班;2.1.5上班时间擅自离岗、串岗或聚众聊天、私自外出购物;42.1.6更衣柜内存放不应存放的物品;2.1.7对上级分派的工作迟缓、拖延;工作责任心不强或粗心大意造成工作差错;2.1.8被客户投诉一次,情节较轻者;服务不主动、不热情,不用礼貌用语,不积极解决客户提出的力所能及可以帮助解决的要求和问题;2.1.9员工有违章违纪行为,在场的管理人员不纠正制止,不履行管理责任,情节较轻者;2.1.10违反有关规章制度和部门规定,情节不足警告者。2.2警告。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负责人有权提请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警告处分,并扣罚当月10%~30%的工资。2.2.11个月之内有2次轻度过失者;2.2.2没有完成领导交给的工作任务,或有意怠工;2.2.3服务效果差,被客户投诉2次;言语粗俗,对客户不礼貌,与其争辩,不经同意擅自闯入客户办公区域或上级办公室;2.2.41个月内迟到或早退累计达3次;旷工1天以内;2.2.5工作中搬弄是非,诽谤他人,散布不利于团结的言论;工作上缺乏协调合作精神,致使工作受到影响;2.2.6违反部门制定的安全守则、工作程序、操作规范和各项规章制度;2.2.7对下属不管理,发现违纪不制止、不批评、不按规章处罚;2.2.8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部门或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下(除按原价赔偿外);2.2.9员工更衣柜内被查获公司财物,情节较轻者;私自使用客用品和客用设施;2.2.10所犯错误比轻微过失稍重者;所犯错误不足记小过者。2.3记小过。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负责人有权提请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记小过处分,并扣除当月工资的30%~40%。2.3.11个月之内受到2次警告处分;1个月之内连续3次受到客户投诉;2.3.2上班时饮酒或带有醉态;私自接受客户小费或物品;52.3.3工作时间大声喧哗或干扰客户休息;用不适当手段干扰他人工作;2.3.4违反公司、部门制定的工作程序和规章制度以致造成隐患;2.3.5由于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公司经济损失500元以上至2000元以下(除按原价赔偿外);2.3.6未经批准私自使用公司的设备,如:车辆、餐厅、餐具、办公设备等;2.3.7提供不真实的报告、材料;泄露机密;遗失部门钥匙、单据等重要物品;2.3.8旷工1天以上,2天以下;2.3.9所犯错误不足记大过者。2.4记大过。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负责人有权提请公司领导批准给予记大过处分,并扣除当月工资的50%。2.4.13个月内受到2次记小过处分;2.4.2工作时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造成一定恶劣影响;造成停电、停水、停机等重大事故的责任者;2.4.3领导分配工作不接受;2.4.4造成公司经济损失2000元以上(除按原价赔偿外);2.4.5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不足辞退和除名。2.5降级或免职。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部门负责人有权提请行政人事部按任免权限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给予降级或免职处分。2.5.1所管辖部门工作长期无起色;2.5.2有严重渎职行为;2.5.3所犯错误丧失领导资格;2.5.4犯有严重错误。2.6辞退或开除。凡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根据部门负责人提议,行政人事部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准,解除其劳动合同,给予辞退或开除处理。2.6.1试用不符合录用条件;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岗仍不能胜任工作;62.6.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另行安排工作的;2.6.32个月内4次受客户投诉;1个月内连续旷工2次或累计迟到/早退4次;2.6.4不服从上级指挥,拒绝上级指派的工作,经教育无效;2.6.5故意损坏公物;严重失职、营私舞弊,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盗窃或私拿公司财物;2.6.6侮辱、诽谤、殴打、恐吓、威胁、危害同事和上级或打架斗殴;2.6.7贪污、挪用公款;利用职务和工作之便接受贿赂、利用不正当手段中饱私囊;2.6.8擅自对外界发表有关公司的诬蔑性言论,发表有损公司声誉的言论;书写匿名和诬告信;严重损坏公司形象;2.6.9记一次大过或两次小过或四次警告或一次小过两次警告处分仍无明显悔改表现;2.6.10酗酒、赌博、吸毒;或其他违反法律或治安条例的行为;被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3.0员工申诉权。员工有申诉的权力。凡对奖励或处分有异议者,可自宣布之日起3日内向本部门或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诉,由公司行政人事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并自申诉之日起30日内做出最后决定。行政人事部对申诉事件未做最后决定之前仍按原决定执行。如果行政人事部超过30日未作答复,申诉者可直接向副总经理/总经理申诉。主管部门对申诉者应以实事求是的态度慎重处理。物业管理部请假制度71.0病假1.1请假标准1.1.1员工病情严重不能坚持上班、但不需要住院的;1.1.2因急重病需要住院的,出院后医院医生建议休息而经本部门主管同意的。(需在24小时内通知到本部门及行政人事部,天数以医生批准的为准)1.2请假程序1.2.1原则上为先请假,批准后方可休息;1.2.2急重病住院或看急诊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口头告知部门主管或行政人事部,并于出院后的24小时内持住院证明或病假证明到行政人事部补办手续,逾期作违规请假处理。1.3批准权限1.3.1部门主管1天1.3.2物业主任/经理2-3天1.3.3人资部经理3天以上1.4批准程序1.4.1主管级以下员工:部门主管/物业主任/经理→行政人事部主任/经理。1.4.2主管级以上员工:物业主任/经理→行政人事部主任/经理→人资部经理。1.5假单处理。员工应认真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由行政人事部将《请假申请表》附在本月考勤簿后,以便计算当月考勤。1.6病假期间工资计算1.6.1扣除当日工资;1.6.2试用期内病假最高限为累计3天或连续2天,满试用期员工病假每月最高限为累计5天或连续3天,逾期合同自动解除。1.6.3一切看病时间(包括交通时间)均累积计算,凡满4小时作半天,8小时作1天8病假处理。2.0事假2.1请假标准2.1.1员工只能在有事必须亲自处理的情况下方可申请事假,并且必须在前一日下午5点前申请;2.1.2员工须将事因向部门主管/经理及行政人事部陈述,部门主管/经理和行政人事部视理由的合理与否酌定是否可以批准事假。2.2请假程序2.2.1员工请事假一定要按程序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2.2.2员工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写明理由和请假天数。2.3批准权限2.3.1部门主管1天2.3.2物业主任/经理2-3天2.3.3人资部经理3天以上(批准程序同病假)《请假申请表》填写完毕后交由物业管理部内勤上报行政人事部留存并将《请假申请表》附于本月考勤簿后,以便计算当月考勤。2.4其他说明2.4.1事假扣除当天工资;2.4.2事假可用加班补休假冲抵,但须事先得到批准;2.4.3试用期内事假最高限为累计2天,满试用期员工事假每月最高限为累计3天,逾期合同自动解除。3.0工伤3.1员工在工作岗位发生意外事故的,员工所在部门主管负责在24小时内写明工伤发生经过及员工伤势情况并附医院证明,提交行政人事部。3.2员工因工伤而须治疗应立即通知部门主管,其工资、伤残或死亡的待遇按国家相关规9定办理。4.0婚假4.1请假标准4.1.1员工入职后注册登记结婚的(时间以注册登记时间为准)可享受婚假;4.1.2员工所开结婚证明时间非在公司工作的时间,公司不批准婚假;4.1.3婚假必须在结婚证生效日起的半年内享受,不能保留或以其他方式替代。4.2请假程序4.2.1申请婚假须于1个月前向部门主管主任/经理提出;4.2.2申请时需出具结婚证明。4.2.3假期。员工可享受有薪婚假3天,如为晚婚年龄(男26周岁,女24周岁),可享受有薪婚假7天。5.0产假5.1请假标准5.1.1入职时女员工如有怀孕,需说明,否则,不可享受产假;5.1.2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5.2请假程序:同其它假期程序5.3其他说明5.3.1凡符合晚育年龄的夫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