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认识一、政党制度的含义政党制度是指由国家法律规定或政治生活形成的政党领导、参与国家政权和干预政治的制度。理解政党制度的定义要把握两点:首先,政党制度实质是一个国家关于政党领导、参与国家政权和干预政治的方式、程序的制度性规定。是政党出现以后统治阶级实现其统治的一种方式。其次,政党制度的一个特点是它既可以是成文法规定的,也可以是长期政治生活中形成的,并无明确的法律规定。我国的政党制度是1993年3月写进宪法序言中的,得到国家根本大法的确认。资本主义国家的政党制度一般没有明确、具体的确认。二、政党制度的分类(一)按其性质:资本主义政党制度和社会主义政党制度(二)以执政党的数量为标准: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三)以有无竞争性为标准:有竞争性政党制度和无竞争性政党制度(四)以执政方式和政党的内在特性为标准:(1)按执政方式分:霸主式和轮流式政党制度(2)按政党的内在特性:意识形态型和实用型政党制度三、对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的认识各国政党制度的形式是千差万别的,这主要取决于各国政治、经济和历史的发展状况,民族文化传统、政治结构、民众的文化素质和政治素质等社会条件。一般说来,政党制度的分类是把执政党的数目和执政的方式结合起来进行划分的。(一)一党制一党制是指在一国内只允许一个政党合法存在掌握政权,或虽允许其他政党存在但在法律或事实上不允许它们与执政党竞争掌权的政党制度。实行这种制度的国家有两种类型:一是法西斯国家,二是当代民族主义国家。法西斯主义一党制以二战前及战中的德国为典型。其主要特征是:法西斯党垄断了国家政权,并在法律上明文禁止其他政党的存在和活动;党的领袖集国家大权于一身,实行个人独裁统治;执政党与国家政权高度合一;对内实行恐怖统治,对外实行侵略扩张,等等。民族主义国家的一党制,主要是指二战后在一些新独立的民族国家所采取的政党制度,以非洲大陆国家为典型。这些国家一党制的形成方式有所不同,但党政高度合一、个人高度集权却是其共同特征。这种一党制在一定历史时期对于争取民族解放、维护国家独立、保持政治稳定、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等方面有一定的积极作用。但由于政党领袖个人高度集权所形成的独裁统治、政治腐败、行政效率低下等负面作用,也是十分明显的。20世纪90年代非洲大陆国家纷纷由一党制转向多党制,就充分说明了这一点。所以,从一定意义上说,不论是法西斯主义一党制,还是民族主义国家一党制,都是资本主义国家政党制度的变态或不成熟的表现形式,而不是其常态。总的来看,一党制是与民主政治的理想和目标相背离的,它具有以下弱点:第一,容易造成党政合一的局面。不利于国家政治、经济、文化生活的政党运行;第二,缺乏监督机则,容易形成独裁专制;第三,不利于民主政治的发展,容易阻碍公众政治参与的权利,缺乏自由竞争的环境和条件。(二)两党制两党制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有两个势均力敌的政党,通过议会或总统选举而交替执政的政党制度。两党制起源于英国,后来推广到英国的殖民地及受英国影响较大的某些国家,如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其中,以英国和美国的两党制最为典型。虽然英、美两国都是两党制的国家,但由于政权组织形式、历史传统等原因,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差异:第一,英国的两党制与议会制密切相关,美国的两党制则与总统制结合在一起;第二,英国下议院中政党议员的投票意向是由所属政党决定的,而美国两大政党对其国会议员的投票意向则没有统一的约束力和控制力;第三,英国的两党制在发展中有变化,即原来是两个资产阶级政党交替执政,后来变为一个资产阶级政党和另一个自称为社会主义的政党交替执政;而美国则是由两个在意识形态和社会基础方面没有明显差异的政党长期交替执政。英、美两党制之所以能长期存在,一是这两国的资产阶级统治力量比较强大、统治经验十分丰富,二是与它们实行的单轮多数投票制密切相关。实行两党制的国家虽有一些形式上差别,但也具一些共同特点:第一,都是垄断资产阶级操纵的政党。表面上两扮演着互相对立的角色,其实质都是为了垄断资产阶级牢固地掌握政权,而以互相竞争,轮流执政的方式来标榜民主,转移人民的不满情绪。两大政党都是由垄断财团支助和操纵的,它们谁上台并不损害,反而有利于整个资产阶级的利益,有利于维护和巩固其政治统治。执正和在野的差别,仅在于维护资产阶级利益的方式和方法有所不同。第二,都实行竞选。由获胜政党(又称执政党)组织政府掌握国家权力,举的范围,方式上有所不同,但在定期选举这一点上是相同的。前面说过,君主立宪制的国家仅仅选举下议席、而总伦制的国家既选议会又选总统,国家立法权和执政权的隶属也是不一样的,但是,由在竞选中获胜(前者是获得大多数席位,后者是当选总统)的政党组织政府这一点,是相同的。第三,限制第三党的发展。在实行两党制的国家,实际上并非仅有两个正常,只不过有两个政党的垄断地位,实行两党制的国家都在法律和制度上限制第三党的发展。(三)多党制多党制是指在一个资本主义国家中有多个政党竞争国家政治职位并通过政党联盟的形式来组建政府的政党制度。采用多党制的国家,大多为议会民主制国家。在这些国家,各政党主要围绕议会议席展开竞争。通常由于没有一个政党能够获得议会半数以上席位,因而获得较多议席的政党就不得不去联合其他政党组成执政党联盟。当今世界,大多数资本主义国家都实行多党制,如法国、德国、日本、丹麦、挪威、瑞典、瑞士、印度等。资本主义国家的多党制,按其具体形式又可分为两种基本类型:其一,在一国内部,存在着两个以上的势均力敌的政党,没有任何一个政党能在选举中长期保持绝对优势,因此,执政党或者是偶然在选举中获得相对多数的政党,或者是通过政党联合组成执政联盟。后一种情况属于常态形式。这方面的典型是法国和意大利。其二,一国内虽然存在多个政党相互竞争,但其中一两个政党具有较大甚至绝对优势,从而形成“一党独大”或“两个半政党制”的局面。这方面的典型当推1955~1993年期间的日本和二战后的联邦德国。二战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在日本政治舞台上活跃着许多政党,如自由民主党、社会党、公民党、民社党、共产党等。在上述政党中,自由民主党势力最大,在议会选举中长期获得绝对稳定的多数,从而能够单独长期连续执政。世人称这种制度为“一党独大制”。在原联邦德国,则是另外一种情况。在二战后的一个相当长的时期里,联邦德国政坛上比较活跃的政党有社会民主党、基督教民主联盟(简称基民盟)、基督教社会联盟(简称基社盟)、自由民主党、绿党等。基民盟和基社盟虽从组织上说是两个相对独立的政党,但在竞选纲领和议院活动中往往保持高度一致,因而人们常常将其看作一个“政党”。在德国的所有政党中,社会民主党和基民盟——基社党是两大政党。但它们往往不能获得联邦议院的绝对多数席位,所以只能与自由民主党或绿党等小党联合组阁。所以世人称这种政党制度为“两个半政党制”。应该说,第二种类型的多党制是多党制的特例。多党制的基本特征:(1)一国之内存在三个以上的政党,并在政治上比较活跃,在议会拥有议席。(2)在法律上和制度上政党都可以单独或联合参加竞选并在占议会多数席位情况下单独或联合执政。(3)政党联盟在多党制情况下是常见的政党参与和执政的组织形式,通常是政党联盟取得议会中过半数席位而上台执政,多党制必然导致联合政府。(4)由政党联盟组成的联合政府不稳固,经常出现政权更替的情况。(多党制的最大的特点)(5)选民在决定由谁来组成政府方面没有直接发言权,相反,决定往往来自各党之间在选举结束后艰难地讨价还价。多党制政党政治具有党派林立,联合执政,政府更迭频繁,政局不稳等特点。多党制形成的原因主要是国内社会经济状况、阶级结构以及政治力量对比关系比较复杂。此外,比例代表制的选举制度,也是多党制形成的一个重要制度条件。一党制、两党制、多党制三种政党制度哪一种制度更有利于民主的发挥和政局的稳定,不同学者有不同的看法。我们认为,没有绝对完善的政党制度,只要符合本国国情,能够推动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保证公民权利的充分行使和政局的相对稳定,就是比较完善的政党制度而应予以借鉴、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