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XX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管理制度二〇一三年六月十九日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有效掌握和控制人力资源配置状况,特制订本制度。第二条公司人力资源规划编制的管理遵循“因事设岗、以岗定人、适当从紧、兼顾储备”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第四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第二章申报与审批第五条公司实行人力资源规划编制定期申报和审批制度。第六条各公司(或部门)须在组建成立后,及时设置本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并进行岗位设置和人员编制设定,并制定人员岗位说明书。第七条新组建单位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岗位设置及人员编制设置方案,应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填写《项目公司组织管理架构及人员编制审批表》,经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经批准实施的方案应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备案。第八条各公司(部门)须根据年度经营管理计划、人员流动及岗位职能变更等情况,制订年度人员编制、用人计划,并填报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第九条各公司(部门)填报的年度《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须经本单位(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后,于每年1月15日前报送总公司综合办公室。第十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须对各公司(部门)的《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进行统一汇总、核定和统筹调控,并与各公司(部门)充分沟通后,提出意见,经总公司综管分管领导审核后,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第十一条各公司(部门)在审定的编制范围内招聘、录用人员,按照公司《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十二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应监督各公司(部门)严格执行经批准的人力资源编制。各公司(部门)因特殊情况确需突破编制的,填写《人员编制调整审批表》,并按照本制度规定的人力资源编制审批程序报批。第十三条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应通过不定期调查走访和定期报表的形式,及时了解各公司(部门)人力资源编制规划执行情况,具体按《人力资源信息统计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三章附则第十四条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如遇调整、修改,另行通知。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的人力资源编制管理制度自行废止。人力资源编制与规划审批表(年度)填报日期:年月日单位(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现状序号职位或部门名称计划人数现人数差异数12345678合计说明本年度人力资源需求序号职位或部门名称需求人数需求时间序号职位或部门名称需求人数需求时间15263748合计需求(人)招聘办法及说明制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审核:xx岗位工作说明书一、岗位标识信息岗位名称:xx隶属部门:xx岗位编码:直接上级:xx工资等级:直接下级:xx可轮换岗位:无晋升空间:二、岗位工作概述xx三、工作职责与任务主责:(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次则:(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辅则:(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四、工作绩效标准(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五、岗位工作关系(一)内部关系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外部关系1.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六、岗位工作权限(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七、岗位工作时间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八、岗位工作环境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九、知识及教育水平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十、岗位技能要求(一)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二)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十一、工作经验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十二、其他素质要求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x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需要,人员招聘与录用程序,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公司招聘与录用遵循“任人唯贤、公开选聘、择优录用”的原则。第三条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第四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第二章人员招聘第五条各公司年度计划内的用人需求,由各公司或(部门)填写《招聘申请表》,经业务分管领导确认,由所在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按计划要求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原则上应优先考虑内部调配。内部应聘人与外部应聘人应经过同样的面试流程。年度计划外但在公司人员编制范围内的用人需求,由用人单位/部门填报《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经各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各综管分管领导复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批准后由所在公司综合办公室组织内部调配或对外招聘。年度计划外且超出公司人员编制范围的用人需求,用人单位须先办理新增人员编制的审批手续,再按年度计划外的用人需求办理报批手续。第六条对外招聘可通过人员信息库选择推荐或集中对外招聘两种途径进行。集中对外招聘须由公司综合办公室制订招聘计划,明确招聘的时间、渠道、任职资格、人数及成本预算等。一般情况下,公司招聘的技术类员工最低学历要求为大专,主管及以上职位最低学历为本科。第七条招聘计划获准后,统一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通过媒介、人员交流会、内部推荐、学校及猎头公司等渠道组织再下分各公司(单位)实施招聘。第八条应聘资料可通过电子邮件、邮寄、现场交递等形式收集。应聘人员的个人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学历证及职称证等复印件以及个人简历、近期免冠证件照等。第九条各综合办公室对应聘资料进行初步筛选,以确定笔试人选。第十条各综合办公室根据不同岗位和专业,原则上统一组织笔试,并组织完成评卷和成绩汇总工作。笔试时应要求应聘人员填写《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第十一条对于笔试合格者,各综合办公室应将其《应聘人员情况登记表》、应聘简历及试卷交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综管分管领导审核,以确定面试人选。对于笔试不合格者,各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辞谢。第十二条面试一般情况下应集体进行,面试评价小组成员主要包括各综合办公室负责人、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总公司综管分管领导或总经理等。每个成员须填写《面试人员评价表》,分别对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表达能力、形象气质等作出评价,并经集体讨论后填写《面试评价小组意见汇总表》,得出面试结果。第十三条根据面试结果,各综合办公室组织拟录用人员到公司指定医院进行体检。对于不录用人员,综合办公室应及时辞谢并视情将其纳入公司人员信息库。第十四条各综合办公室应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核查,主要是核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特殊岗位的,还须对应聘人员的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具体按《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办法》规定执行。第十五条在核定编制内招聘人员,原则上由各公司自行组织,但招聘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时,须提请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及综管分管领导共同参与面试和综合测评。第十六条突破核定编制的人员招聘,须事先报公司批准。第三章人员录用第十七条人员录用审批的权限为:1.总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人、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人员、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以上人员的录用,报总公司董事长审批;2.各公司部门经理及以下人员、项目公司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总经理助理的录用,报总公司常务审批;3.项目公司部门副经理(不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下人员的录用,由所在公司负责人审批,报总公司备案。第十八条对拟录用的人员,各综合办公室应填写《员工录用审批表》,并办理逐级审批手续。在《员工录用审批表》中应明确录用人员的试用岗位、试用期限及待遇等。原则上,应届毕业生及工作年限2年(含)以内的人员,试用期为6个月;其他人员为3个月。第十九条各综合办公室应及时通知经审批同意录用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各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报到手续,同时向用人单位(部门)填发《新员工入职通知书》,由用人单位(部门)负责安排办公地点、办公用品、工作交接等事项。第二十条新员工在上岗前,须参加由总公司综合办公室及本单位(部门)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主要了解公司经营理念、企业文化、员工行为规范、公司基本制度及本岗位职责和业务知识等,具体按《新员工入职培训管理制度》执行。第二十一条新员工到岗一周内,用人单位(部门)应选定经验较为丰富且熟悉公司情况的老员工担任新员工辅导员,具体按《新员工辅导员管理办法》执行。第二十二条在试用期内,各综合办公室应会同用人单位(部门)对新员工进行考核评估。原则上,各综合办公室在员工试用期满一周前将《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发给用人单位(部门),用人单位(部门)负责人应及时会同各综合办公室与新员工进行面谈,并要求其写出试用期总结后,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签署试用期考核意见。第二十三条在《员工转正考核审批表》中,各综合办公室应明确新员工转正后的岗位、职级及年薪等,并负责办理逐级报批手续。批准后,由各综合办公室负责办理正式劳动合同的签订手续。第二十四条新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突出表现的,用人部门可向各综合办公室建议给予提前转正;如新员工在试用期没有达到或不符合转正要求,用人部门可向各综合办公室建议延长试用期或中(终)止试用。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总公司办公室制定,并负责解释与监督执行,如遇调整、修改,另行通知。第二十六条本管理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正式执行,原有的人员招聘录用管理制度自行废止。年度新增用人需求审批表填报单位(部门):填报日期:年月日新增需求岗位及要求序号需求岗位人数学历要求专业要求性别要求其他要求与说明新增需求原因需求单位(部门)负责人:年月日综合办公室意见签名:年月日人事分管领导意见签名:年月日审批意见签名:年月日录用通知书(先生/小姐):您好!恭喜您成为西安XX(集团)有限公司中的一员!现将您入职的相关事宜说明如下:试用期部门:试用期岗位:试用期工资:元/月(试用期内不享受奖金)试用期为个月。试用期转正原则:公司实行新员工试用政策,试用期结束后,将由用人部门和综合办公室共同进行考核评定,若考核不合格或尚不足以证明胜任岗位要求,则可能终止试用或延长试用期。若您能顺利通过试用期,您的薪酬包括年薪、奖金和福利三部分。公司将根据您试用期的表现以及各方面能力的综合评价,并结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及同类岗位定级情况确定您的薪酬。若对上述内容确认无异议,请于年月日携带下列证件及资料来公司综合办公室报到: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与原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3、学历、学位、职称等相关证书原件和复印件;4、户口本复印件;5、一寸证件照三张。再次热忱欢迎您的加盟!预祝您在公司工作愉快!联系人:联系电话:西安XX(集团)有限公司年月日应聘人员背景核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为确保总公司及各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员工招聘管理,把好人员筛选关,确保员工队伍整体素质,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总部及各分公司。第三条各分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及业务需要制定管理细则,细则不得与总公司原则相冲突,并报总公司备案。第二章工作内容及程序第四条各综合办公室须对应聘人员的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等基本资料进行核对和查实。对财务及资金管理、审计管理、成本控制、材料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网站维护及信息系统管理等特殊岗位,以及部门经理(含主持部门工作的副经理)及以上职级人员,还须对工作经历、离职原因、品行及工作表现等进行专项背景核查。第五条专项背景核查原则上应在面试通过后、正式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前进行。应聘人员已声明要求延后核查的,以及在录用报批前较难核实的内容,可在试用期间补充核查,但须在转正前完成全部核查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