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教育政策与法规绪论一、教育法制化的内涵与特征(重点)强调法律至高无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从教育的内外关系看,教育的目的是要促进人与社会的发展。教育法制化就是通过法律来协调、规范和引导教育关系以及教育行为,从而保障教育秩序实现教育目的。在法治理念下办教育,遵循教育规律,遵循法律规则,任何主体对教育的干预影响要在法治框架下运行内容:教育立法;教育执法;教育守法特征如下:(1)教育法治权威化(2)教育治理法律化(3)教育关系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4)核心是法治精神二、为什么教师要有法治素养???(重点)1.教师作为公民和教育者的双重身份的法治素养要求①教育的育人本质指向教师法治素养的提高②育人的本质决定法治社会的教师更应该知法守法用法2.教师法治素养与知法守法用法①法治意识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前提②法治思维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重点③法治精神是教师知法守法用法的保证3.教师法治素养提升的途径①加强法治学习,树立法治意识②加强法治实践,锻炼法治思维③塑造法治文化,提升法治精神第一章一、双一流目标和重点任务总体建设目标:第一步到2020年,若干所大学和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第二步到2030年,更多大学和学科进入世界一流行列,若干大学进入世界一流前列,一批学科进入世界一流学科前列,高等教育整体实力显著提升;第三步到本世纪中叶,一流大学、学科数量和实力进入世界前列,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国任务:5项建设任务:建设一流师资队伍、培养拔尖创新人才、提升科学研究水平、传承创新优秀文化、着力推进成果转化。5项改革任务:加快和改进党对高校的领导、完善内部治理结构、实现关键环节突破、构建社会参与机制、推进国际交流合作“双一流”改革举措:分类建设引导特色发展、开放竞争激发建设活力、动态管理打破身份固化、统筹建设深化综合改革二、我国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2010-2020)的主要任务???(1)全面提高奥登教育质量(2)提高人才培养质量(3)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4)提升科学研究水平(5)增强社会能力(6)优化结构办出特色..(7)促进高校办出特色(8)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第二章一、高校设置专业的基本条件???(1)符合学校办学定位和发展规划(2)有相关学科专业为依托(3)有稳定的社会以人才需求(4)有科学规范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5)有完成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所必须的专职教师队伍及教学辅助人员(6)具备开班专业所必须的经费、教学用房、图书资料、仪器设备、实习基地等办学条件,有保障专业可持续发展的相关制度。二、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第二十七条(1)剽窃抄袭侵占他人学术成果(2)篡改他人研究成果(3)伪造科研数据、资料、文献、注释,或者捏造事实、编造虚假研究成果(4)未参加研究或创造而在研究成果学术论文上署名的(5)在申报课题、成果、奖励和职务评定、申请学位等过程中提供虚假学术信息(6)买卖论文,他人代写或者为他人代写(7)其他根据高等学校或有关学术组织、相关科研管理机构制定的规则,属于学术不端行为第三章我国教育的性质与目标一.社会主义性质1.教育的指导思想是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建设有中国特设社会主义理论体系2.教育必须坚持《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坚持依法治教,发展社会主义教育事业3.教育内容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向导,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加强理想、道德、纪律、法治、国防和民族团结的教育,加强中华民族优秀的历史文化传统和人类文明一切优秀成果教育4.教育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二、教育目标1.教育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础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2.人才培养是教育的重心,注意四方面统一1)培养的人才应该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人民服务,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2)教育内容必须与生产劳动和社会实践相结合。3)培养的人才应该是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建设者4)培养的人才应该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三、教育法七十九条规定:非法获取考试试题或者答案等五种行为属于考试作弊。八十条规定组织作弊等五种行为属于组织或者帮助考试舞弊。八十一条规定教育行政部门、教育考试机构疏于管理,造成考场秩序混乱、作弊情况严重的,相关人员承担法律责任。新刑法二八四条一款,入刑。四、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权利及保障?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3.招收学生或其他受教育者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5.对受教育者颁发相应的学业证书6.聘任教师及其他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7.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8.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教育教学活动的非法干涉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五、受教育者的权利包含内容?(1)参加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图书、资料(2)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贷学金、助学金(3)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公正评价,完成规定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学位证书(4)对学校处分不服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诉,对学校、教师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提出申诉或者依法提起诉讼(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四章一、高校章程的概念、地位、内容和制定程序?重点!!高校章程的概念:现代大学的载体,既是处理高校内外部关系的基本依据,更是高校治理和学术自由的法律保障。学校成立的基本条件,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对其进行确认和规定,高校的教育特性也决定了教育法是高校章程制定最主要的法律依据。其次高校章程是现代高校法治治理的中药载体,凸显高校自主与自治的重要性。高校章程的制定各高校要结合自身实际,是针对学校重大的,基本的事项所作出的全面规定。高校章程内容:绝对必要记载事项:法律规定章程必须记载的事项,缺少任何一项或一项记载不合法,则章程无效相对必要记载事项:法律规定这些事项,但是否记载于章程中,可以有当事人决定任意记载事项:在不违反法律及公序良俗的情况下当事人认为有必要载入章程的事项高校章程制定程序:章程制定准备;章程草案审议;章程草案的表决和通过;章程的审核和公布二、高校教师的聘任制的概念和特征??一般又称“聘请制”或“合同聘任制”,指用人单位以合同形式聘用工作人员的一种任用制度。特征:主体的自主性、关系的合同化、形式的可选性三、高等学校与学生的法律关系??重点!!1.高校与学生的行政法律关系:高校以行政主体的身份行使行政权与学生发生权利义务关系。行政主体包括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高校属于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2.高校与学生的民事法律关系:高校与学生处于平等地位,建立民事法律关系四、高校学生的权利与义务权利义务特征:高校与学生复杂关系决定高校学生权利义务的复杂性高校学生权利义务广泛性,高校学生具有双重身份,学生与外界发生社会关系就更复杂。高校学生权利义务多重性,学生法律地位的不确定性,导致在不同的行为产生的法律关系中具有不同的权利义务高校学生的权利:(1)享有受教育权,依法参加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安排的各项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2)享有学校管理活动民主参与权,可以通过建议讨论等方式参与到制定学校管理规定中,也可以直接向学校管理部门和人员提出意见,参与学校的民主建设和法治管理(3)享有提出申诉,提起诉讼的权利。高校学生的义务:1.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学生与高校是最主要的当时双方,学生具有爱护学校公司公私财物、保护校园公共设施的义务。按时上交各种合法经费的义务。2.在行政法律关系中,学生最重要的义务是服从高校行政管理,高校行政管理依据包括政府部门颁布的行政法规、规章制度,也包括学校内部合法的行政管理规定。3.其他应尽义务。遵守校规校训,维护学校形象与声誉的义务,遵守社会公德、尊敬师长的义务。五、高等教育权利救济制度(重点)救济制度:是指当人们的权利受到侵犯后给予的法律上的弥补,补救,以使其合法权益恢复至受侵犯前的状态。教师法三十九、四十三条,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条第六项、第六章规定教育申诉制度1.校内申诉程序:受理范围:受理学生对处理或处分决定不服提起的诉讼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构成:校分管领导任主任,成员分别由监察审计处、教务处、学生工作处、研究生院、成人教育学院、保卫处团委等部门相关负责人以及申诉人所在学院师生代表和法律专家组成申诉的程序:(1)申诉的提出(2)申诉的受理(3)申诉的复查(4)复查决定的做出《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六十一条规定:委员会对学生提起的申诉进行复查在接到书面申诉起15日做出复查结论。2.行政申诉制度:学生对校内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向教育行政机关提起行政诉讼,对复查决定有异议的,在接到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书面申诉。行政申诉的一般程序:(1)受处分学生在收到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复查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诉(2)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申诉材料进行审查并决定是否受理。(3)对于决定受理是申诉,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应将申诉书副本送达被申诉学校,呗申诉学校应当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做出处理决定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4)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对学校处理决定及复查所认定是事实、适用的依据和处理的程序等进行书面审查。(5)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在接到学生书面申诉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做出维持、撤销或者变更学校处理决定的申诉处理决定。未在期限内做出处理决定的,或者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依法提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教育行政复议:行政相对人认为行政主体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象征复议机关提出申请并由行政复议机关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和合理性审查的法律制度。三种情形:(1)对高校处分决定不服,以高校为被申请人的(实践中很难找到)(2)不服高校处分和复查决定,又对行政申诉不服,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为被申请人(常态)(3)申请教育行政机关履行保护受教育权的法定职责,教育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的(针对行政不作为)一般程序:(1)复议申请的提出:自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提出(2)行政复议的管辖:上述第二第三中情形,复议的被申请人一般是省级教育行政机关,则行政复议申请应向省级教育行政机关所在的省级人民政府或者教育部(3)行政复议的受理:5日内进行审查(4)行政复议的审查与决定: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象征复议机关负责法治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自受理之日内起60日内做出行政行政复议决定。教育行政诉讼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为行政相对人提供的司法救济,具有独立性、公正性和最终性。一般程序:(1)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一般为所在地基层法院。(2)原告提起诉讼要符合法定的起诉期限。学生对纪律处分等决定不服没有申请申诉而是直接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纪律处分等决定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如经过行政复议程序不服复议决定的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起(3)立案受理: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4)开庭审理:(5)做出一审判决:(6)上诉审程序:当事人不服法院一审判决的,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法院提起上诉。第五章一、教师的权利有哪些?1.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的权利2.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学校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的权利3.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的权利4.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5.教师享有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民主管理的权利6.教师享有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培训的权利二、教师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一个是基于创造力的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广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