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司法考试大纲新旧对比: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大纲教材增减说明】在过去五年的司法考试中,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选择题部分年均分值超过46分,案例分析题年均分值超过20分。民事诉讼法与仲裁制度具有很强的实践性,其考试内容主要着眼于民事诉讼法及其相关司法解释,并且,即使是在选择题部分,也往往以案例的形式考查考生对相关制度的理解和应用能力。因此,要求考生通盘掌握民事诉讼与仲裁的法律规定,并能够融会贯通,举一反三。《民事诉讼法》修订后,2013年的民事诉讼法教材部分改动较大与2013年相比,2014年本部分内容以完善修订为主,大纲新增子考点2个,部分考点做了调整:1.第一章第二节“民事诉讼法”中,考点“民事诉讼法的效力”下新增子考点“时间上的效力”。2.第十三章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中,考点“审理前的准备”下新增子考点“庭前调解”。以上子考点在原教材中已有,【教材增补辅导】中不再赘述。【个人备考心得分享】世上没有一种真正成功不需要汗水跟智慧来浇灌!作为一个普通人,司法本来就是一个枯燥乏味的东西(爱好者除外)。所以如果你准备司考,那么首先,就要确定目标,继而全力以赴,有不到彻底成功,决不放弃的决心;第二,制定完备的复习备考计划,并能保证执行;第三,在最短的时间内投入最大量的努力,事半功倍。说的很简单,但做起来并没有那么容易,自己的事得放在心上。在复习备考的时候,教材+法条+习题一个都不能少,要想通过考试,教材(包括老师的讲议)一本法条和练习题(包括历年的试题讲解)这三个法宝一个都不能少。司法考试想顺利过关,首先是看书,把书读透,二是法条,把法条理解、记忆、运用也就是做题。做题的过程也就是检查法条是否吃透书和法条的过程。方法有了,难点就在于这些个法条、知识点的记忆背诵,知识点的掌握不够透彻、记得不够熟悉,不说灵活运用,就是一些常规知识点题你也要丢分,那你司考基本也没什么希望。重复是记忆的根本,记忆背诵也有方法可行,现在比较好的记忆方法像:思维导图记忆法,主要是关键词的记忆,对脉络知识点的记忆有很大帮助;另外速读记忆法,也就是直接通过快速阅读达到眼脑直映,然后记忆。学习这些方法的目的是为了提高学习复习效率,说白了最后就是为了考试(当然对以后也会有用,但我们用不着考虑那么多)。说实话,记忆方法慢慢的泛滥,很多人都不屑一顾,我以前也是这样,觉得这些东西都不靠谱,后来考试受挫,才开始疯狂努力,其间试过很多方法,最终也收获不少。所以在资料整理好后,写了这么几段个人心得,就是希望能帮助到更多的朋友。我下面分享的一种记忆方法就是结合了我上面说的两点,具体就不说了,做了个链接,按住ctrl键,点击此行文字就可以了解学习了,建议大家下载了试用一下,每天练习一两个小时,一个月就足够了,我当时直接把我搜集来的资料作为课件上传进行训练,也不耽误我正常学习和复习。至于习题方面大家可以借鉴爱贝街上的资料,因为它集成最新题库、大纲资料、模拟、分析、动态等,是一款比较不错的题库资源,可以好好利用一下,我备考冲刺阶段用的。也做个链接,按住ctrl键,点击文字就可以看到了。分享不易,朋友们且行且珍惜!【大纲新旧对照】第二章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诉讼法基本原则与基本制度的含义与作用。理解: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的基本内容。民事诉讼法的基本制度的基本内容。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各特有的基本原则和各基本制度在民事诉讼中的体现,并能具体举例说明。考试内容:第一节基本原则当事人诉讼权利平等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诉讼权利平等的保障)同等原则和对等原则(同等原则对等原则两者之间的关系)法院调解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调解应当自愿调解应当合法贯彻调解原则应当注意的问题)辩论原则(含义内容对辩论权行使的保障)诚实信用原则(含义内容对当事人、其他诉讼参与人和法官诉讼行为的要求)处分原则(含义内容法院对当事人行使处分权的保障)检察监督原则(含义检察监督的内容抗诉和检察建议)支持起诉原则(含义支持起诉的条件)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诚实信用原则、抗诉和检察建议第二节基本制度合议制度(合议的概念与内容合议制度的适用范围合议制在不同审判程序中的运用)回避制度(回避的含义回避的适用范围回避适用的具体情形回避的法律后果)公开审判制度(内容公开审判的范围与例外公开审判与开庭审理的关系)两审终审制度(内容两审终审之例外)级别管辖的概念与依据各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第四节地域管辖地域管辖的概念与依据一般地域管辖(一般地域管辖的原则规定一般地域管辖的例外规定)特殊地域管辖(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各类特殊地域管辖的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特殊地域管辖的相关司法解释)专属管辖共同管辖与选择管辖协议管辖(概念条件)第五节裁定管辖移送管辖(移送管辖的概念适用移送管辖的条件)指定管辖(指定管辖的概念适用指定管辖的情形)管辖权转移(管辖权转移的概念管辖权转移的情形管辖权转移与移送管辖的区别)第六节管辖权异议管辖权异议的概念与条件法院对管辖权异议的处理第四章诉基本要求:了解:诉的概念与特征。理解:诉的要素、诉的种类、诉的合并与分离。熟悉并能够运用:划分诉的种类的标准、反诉的特征、反诉的条件,并能够结合实际确定反诉的构成。考试内容:第一节诉的概念与特征诉的概念诉的特征第二节诉的要素当事人诉讼标的(概念诉讼标的与诉讼标的物的区别诉讼标的与诉讼请求的关系)诉的理由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类当事人在诉讼中的地位,结合实践确定不同的民事主体在诉讼中的地位。考试内容:第一节当事人概述当事人的概念与特征诉讼权利能力与诉讼行为能力(诉讼权利能力与民事权利能力的关系诉讼行为能力与民事行为能力之间的关系)当事人适格(含义当事人适格的标准当事人适格与诉讼权利能力的关系)当事人的诉讼权利与诉讼义务第二节原告与被告原告与被告的概念原告和被告地位的确定(通常情况下原告与被告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有关原告与被告地位的确定)第三节共同诉讼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共同诉讼人的概念必要共同诉讼(共同诉讼人诉讼地位的确定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地位的确定的规定必要共同诉讼中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法院对必要共同诉讼的审理和裁判)普通共同诉讼(普通共同诉讼的概念和特征普通共同诉讼的构成要件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内部关系)第四节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概述(代表人诉讼的概念诉讼代表人的概念)诉讼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的产生诉讼代表人的权限诉讼代表人的更换)代表人诉讼的种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的程序(公告登记裁判的效力)公益诉讼(案件范围起诉主体)熟悉并能够运用:诉讼代理人的地位、诉讼代理权的行使。考试内容:第一节诉讼代理人概述诉讼代理人的概念诉讼代理人的种类第二节法定诉讼代理人法定诉讼代理人的概念法定诉讼代理人的范围法定诉讼代理人的代理权限法定诉讼代理权的取得与消灭第三节委托诉讼代理人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概念委托诉讼代理人的范围委托诉讼代理人的权限委托诉讼代理权的产生与消灭第七章民事证据基本要求:了解:民事证据的概念与特征、证据保全的概念与适用的条件。理解: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各种证据、理论上对证据进行划分的标准。熟悉并能够运用:各种证据的特点,结合实践情况判断某一材料属于何种证据。考试内容:第一节民事证据概述民事证据的概念民事证据的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民事证据的证明力第二节民事证据的种类书证(书证的概念与特征书证的分类书证的提出书证的效力)物证(物证的概念与特征物证的提出物证的效力)视听资料(视听资料的概念与特征视听资料的效力)电子数据(电子数据的概念电子数据与视听资料的区别)证人证言(证人证言的概念与特征证人资格证人证言的提出证人证言的效力)当事人陈述(当事人陈述的概念与特征当事人陈述的效力)鉴定意见(鉴定意见的概念与特征鉴定意见的提出申请重新鉴定的情形鉴定意见的效力专业人士的出庭)勘验笔录(勘验笔录的概念与特征勘验笔录的形成勘验笔录的效力)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电子数据、专业人士的出庭(2013/3/39,2013/3/50,2013/3/85)第三节民事证据的分类本证与反证(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直接证据与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原始证据与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划分的标准)第四节证据保全第三节证明标准证明标准的概念民事诉讼的证明标准(高度盖然性与刑事诉讼证明标准的区别)第四节证明程序举证时限(举证时限的概念举证时限的确定“新证据”的界定)证据交换与质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认证(概念要求方法注意事项)第九章期间、送达基本要求:了解:期间的概念、期间的种类、期间的耽误和延展及送达方式。理解:期间的意义与送达的效力。熟悉并能够运用:民事诉讼法规定的主要的诉讼期间、送达的适用。考试内容:第一节期间期间的概念(期间期限期日)期间的种类(法定期间指定期间)期间的计算期间的耽误和延展第二节送达送达的概念与特征送达方式(直接送达电子送达留置送达委托送达邮寄送达转交送达公告送达)送达的效力第四节调解书及调解的效力调解协议与调解书(调解协议的概念调解书的概念调解书的制作不需要制作调解书的案件调解书的送达)调解的法律效力第十一章保全和先予执行基本要求:了解: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概念与意义、保全的措施。理解:诉前保全、诉讼保全和先予执行的条件。熟悉并能够运用: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考试内容:第一节保全保全的概念与对象保全的种类(诉前保全诉讼保全)保全的范围保全的措施保全的程序(财产保全的申请及担保财产保全的裁定及措施的釆取财产保全措施的解除行为保全的程序)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行为保全的程序(2013/3/46)第二节先予执行先予执行的概念先予执行的适用范围先予执行的条件先予执行的裁定与执行先予执行裁定的最终处理第十二章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基本要求:了解: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种类。理解: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要件。熟悉并能够运用:拘传与拘留的适用。考试内容:第一节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对妨害民事诉讼的强制措施的概念第二节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和种类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构成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种类(恶意诉讼行为)第一节普通程序概述普通程序的概念普通程序的特征第二节普通程序的基本阶段起诉(起诉的条件和方式起诉状的内容)先行调解受理(人民法院对起诉的审查受理的法律效果对当事人起诉时几种特殊情况的处理)审理前的准备(在法定期间内送达诉讼文书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及合议庭组成人员确定举证期限组织当事人进行证据交换、整理争议焦点审阅诉讼材料调查收集必要的证据追加当事人庭前调解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开庭审理(庭审准备宣布开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合议庭评议和宣判审理期限庭审笔录)2013年大纲新增考点:先行调解、整理争议焦点、选择审理案件适用的程序2013年大纲对照无第三节撤诉和缺席判决撤诉(申请撤诉的条件按撤诉处理的情形撤诉的法律后果)缺席判决(缺席判决的情形缺席判决的法律后果)2013年大纲对照撤诉(申请撤诉按撤诉处理撤诉的法律后果)第四节延期审理、诉讼中止和诉讼终结延期审理(延期审理的情形)诉讼中止(诉讼中止的情形诉讼中止的后果)诉讼终结(诉讼终结的情形诉讼终结的后果)第十四章简易程序基本要求:了解:简易程序的概念、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特点、简易程序的调解、简易程序的判决。理解: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的关系、简易程序的特殊规定、小额诉讼制度。熟悉并能够运用:法律和司法解释有关简易程序的规定。考试内容:第一节简易程序的概念和适用范围简易程序的概念简易程序的适用范围(适用简易程序的法院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当事人协议适用简易程序对适用简易程序异议的处理)2013年大纲对照无第二节简易程序的具体适用起诉与答辩(起诉的方式答辩的方式)审理前的准备(诉状送达的特别规定举证期限的特别规定实行独任制简易程序中的先行调解)开庭审理(传唤当事人与其他诉讼参与人法庭调查与辩论)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宣判(宣判方式判决书的送达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