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龙哥”被反杀:是否认定正当防卫要看致命刀伤发生在何时“昆山龙哥”这个社会人装逼不成被白衣“电车男”反杀事件近几天闹得很火,广大网民毫无疑问地一边倒支持电车男。电车男面对社会大哥的刀砍没有选择躲避,而是果断刚正面,利用昆山龙哥掉刀的机会反杀一波,杀得昆山龙哥落荒而逃并且因失血过多而死亡。此情此景,电车男毫无疑问成为了对抗黑恶势力的代表人物,让广大吃瓜群众深感快意恩仇。对于这种“大侠”式的人物,大家当然不希望他因此受到法律制裁,纷纷指出应认定电车男是正当防卫,依法不应承担刑事责任。那么,电车男真的构成正当防卫吗?我认为,作为一名专业人士,不能为迎合大众的口味、只抱着朴素的正义观念就强行将电车男反击的行为直接认为是正当防卫,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还得看致命刀伤发生在何时。一、事件发生的三个阶段从网络上广为传播的几个案发现场监控视频可以看到,事件的发生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昆山龙哥违法变道追尾电车男,随即龙哥的朋友和龙哥下车与电车男发生争执;第二阶段:龙哥见对方不服软,回到车上抽出砍刀对电车男行凶,电车男反抗、躲避,趁着龙哥砍刀滑落之际捡到砍刀,随即反击、与抢刀的龙哥扭打;第三阶段:龙哥被电车男砍伤后转身往宝马车方向逃跑,电车男紧追不舍进行追砍,一直砍至绿化带龙哥倒下。二、是否认定正当防卫,要看致命刀伤发生在何时所谓“正当防卫”,防卫的是正在发生的不法侵害,如果不采取防卫措施,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受到损失。从以上的阶段来分析,后两个阶段中的不法侵害是有本质区别的。首先,第二阶段处于不法侵害正在发生的过程中,可以对侵害人实施正当防卫,甚至特殊防卫(无限防卫)。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而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根据视频显示,此阶段龙哥抽出砍刀对电车男行凶,已经触发特殊防卫的条件,对此持刀行凶的行为,电车男完全可以进行无限防卫。并且,在龙哥掉刀、电车男捡起刀后,龙哥一直与电车男纠缠,欲夺回刀继续行凶,此时仍可以看做不法侵害状态没有消除,因为凭龙哥社会人的狠劲,是完全可能抢回刀继续行凶的,因此,电车男在抢刀扭打过程中,对龙哥砍刺数刀,仍可视为特殊防卫。如果龙哥致命刀伤发生在此时,那么电车男毫无疑问成立正当防卫(特殊防卫),阻却违法性,不应承担刑事责任。其次,第三个阶段处于不法侵害解除后,此期间的追砍行为,不是正当防卫。虽然有人说龙哥逃跑的时候叫嚣继续去车内拿刀枪反击,但是我这里不将没证据的“事实”作为本文推断的参考。单单从视频可以看到,龙哥被电车男砍伤后转身往宝马车方向逃跑,电车男紧追不舍进行追砍,直至追砍至路边绿化带,龙哥才奄奄一息倒下。我认为,在龙哥背身逃跑的时候,他已经丧失了不法侵害的可能性:①暂时并没有证据证明当时龙哥声称去车内拿刀枪反击且车内存有刀枪(本文只将视频作为推断的证据);②龙哥此时深受重伤并背身逃跑,基本无能力徒手对持刀追砍的电车男实施有效反击。所以,在这种龙哥无法反击、不法侵害解除的情况下,电车男还持续追砍至绿化带,不属于正当防卫,涉嫌带有报复性质的故意伤害。因此,从法律上认定电车男是否构成正当防卫,是一件非常复杂的事情,最核心的一点就是分清“昆山龙哥”的致命刀伤发生在何时、哪个阶段。从网络上流传的“昆山龙哥”死亡前的视频和死亡照片来看,其致命伤很可能就是划破腹部漏出肠子的那一刀,而那一刀很可能发生于第二阶段的纠缠夺刀过程中。但是无论如何,如果致命刀伤出现在第三阶段,电车男就很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人人都喜欢快意恩仇,但是在文明社会,“复仇”的途径早已被法律的惩戒所替代,法律也通过惩戒对人类原始的复仇欲望进行填补和满足。如果人人都可以脱离法律、在法律允许的情形之外任意进行复仇,那么,人类得到的不会是更多的自由,而是丛林社会的危境和枷锁。注:本文观点所依据的客观证据仅为网络流传的监控视频,案件定性所需要考量的证据远不止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