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治理设施管理岗位责任制度和维修保养制度建设单位:盖章:日期:1、建设项目采取的环境管理防治措施及预期治理效果内容类型排放源(编号)污染物名称防治措施预期治理效果大气污染物餐饮厨房油烟经运水烟罩收集和静电除油装置处理后,由所在塔楼两个核心筒内内置烟道引至18层楼顶天面100m高空排放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标准水污染物餐饮含油废水CODCr、BOD5、SS、动植物油、LAS、NH3-N经隔油隔渣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交由沥滘城市污水厂进行处理,最后排入珠江后航道污染物排入纳污水体的浓度已大大降低,对纳污水体的浓度贡献值很小,不会对最终纳污水体珠江后航道水质造成明显影响固体废物餐饮厨房厨余垃圾交环卫部门统一收集不会对环境产生不良影响隔油池废油脂交由有废油脂回收资质的专业公司回收噪声冷水机组、冷却塔等机电设备设备噪声设备噪声经过隔声、减振、吸声和消声综合措施治理各噪声源传至项目东、西、南边界的昼间声级≤60dB(A),夜间声级≤50dB(A);北边界昼间声级≤70dB(A),夜间声级≤55dB(A)其他2、环保设施清单:1)、化粪池座;2)、隔油池座;3)、水喷淋系统套(用于发电机尾气处理);4)、消声器个(用于发电机房);5)、消声措施,如消声百叶、减震垫、吸音棉等(用于风机房、冷水机房、冷却塔、水泵房等)。3、环保机构设置和制度3.1总则1)为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污染和其它公害,保障大厦在优良的状态下运行,创造清洁、适宜的商业经营和办公环境,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环境观,形成人人自觉参与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综合利用活动的良好氛围,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能源高效转化、废弃物高效再生,推动大厦与社会的和谐发展、共同进步,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大厦特制定本制度。2)本制度所指环境是指大厦辖区内影响人类和发展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商业经营和办公区场所。3)环境保护工作的方针是: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遵守法规,清洁生产,建生态企业,走可持续发展道路。4)环境保护工作要实行“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专业管理与全员参与管理相结合”、“技术改造与更新相结合”,坚持“预防为主,规划与治理并重”的原则,努力做到全面规划,合理布局,防治污染。3.2机构设置1)公司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公司总经理任环保委员会主任,物业总监任副主任,成员由相关职能部门和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政府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和法令;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环保工作,并对全公司重要环保工作和活动进行决策与安排。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公司安保部。2)物业部是公司环境管理和环境监测主要职能部门。3)各部门负责人和租户是各部门、租户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人。4)各部门、租户根据实际情况配置环保管理员。3.3各级职责1)环保委员会主任职责对大厦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责任,是大厦环保工作的最高决策者和指挥者。主持环境保护委员会工作,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研究解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监督大厦对环境保护法规的执行情况。根据大厦的实际情况,建立健全管理机构,配备管理人员。统筹安排协调经营管理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关系,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安排环保管理人员参与环保设备的选型,严格监督大厦在经营管理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工作。2)物业部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工作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大厦实际情况,制订和完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组织编制大厦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并参加污染源的监测工作,掌握污染物种类、排放量,排放浓度及排放规律,建立污染源档案,定期进行核对修正。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大厦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积极推广采用环保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解决公司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难题,并做好有关资料搜集工作。负责组织编制大厦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对大厦突发环境污染事故按要求及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并组织处理。监督检查违反环境保护规定,根据检查发现问题,针对造成污染环境事故的程度,提出改进意见,责成有关租户限期解决。开展大厦的清洁经营、节能降耗、循环经济等工作。切实将清洁生产纳入大厦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生产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大厦。负责组织对大厦员工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会同有关单位,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环保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向所在地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并接受环保部门的指导和监督。3)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租户职责负责本部门、租户的环境保护工作,定期环境管理工作会议研究本环境管理工作,认真组织落实环境保护的各项措施,确保环境管理工作目标的实现。要认真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条令、条例,全面贯彻《环境保护法》,严格执行大厦的各项环境管理的规章制度及环境保护的管理规定;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部门、大厦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建立健全本部门、租户环境管理的组织架构,配备专兼职环保管理人员。制定和完善本部门、租户环境管理规章制度,并对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促。提出本部门、租户环境保护工作的目标、计划,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创造清洁、适宜的工作环境。保证本部门、租户环境保护投入的有效实施。做好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发生事故要坚持“四不放过”原则,要及时、如实报告环境污染事故,不得隐瞒、谎报。要组织人员配合大厦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处理,拟定改进措施进行整改,并开展事故分析、教育,防止同类事故再次发生。3.4经营中的环境管理1)经营中的环境管理是指加强责任污染管理,协调经营同环境的关系,把环境管理渗透在大厦的经营管理中,使生产目标同环保目标相统一,经济效益同环境效益相统一。2)制订环境保护工作的年度计划和目标,控制排污点数和排污量。定期、不定期检查产生污染的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转情况。3)加强设备环境管理,杜绝“跑、冒、滴、漏”等现象,使之无污染或减少污染。4)制订清洁经营审核计划并组织实施。切实将清洁经营纳入日常的管理中,巩固清洁经营成效,实现“节能、降耗、减污、提效”的目标,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企业。5)对环境因素进行识别、评价,对可能产生的环境隐患进行控制和预防。6)凡经检查验收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要单独列入固定资产,建立台帐和技术档案。7)污染防治设施不能擅自拆除或停用,确有必要拆除或停用的,必须征得物业部同意后方可实行,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或停用的,必须重新安装使用。8)使用部门、租户要编制污染防治设施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明确操作的技术要求和标准,标明处理后必须达到的排放标准。9)监督污染源排放物的变化趋势对环保质量的影响,分析经营过程中相关问题,评价控制措施的效果。对于正常运转的防治设施要定期对处理效果进行监测,其监测内容、采样处所、周期,视工艺要求和设备条件而定。10)污染物排放实行总量控制。物业部根据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计划,确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控制指标,负责监督实施,并向当地环保部门报告。11)建立污染源档案,主要内容有污染源名称、位置,污染物的名称、排放量、排放浓度、排放方式、排放去向、排放规律等。定期填写环境监测报告,年度污染物排放情况分析报告和环境质量报告。12)禁止在大厦区域内焚烧沥清、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烟尘的物质。13)运输、装卸、贮存能够散发有毒、有害气体或粉尘的物质,必须采取密闭措施。14)禁止向水体排放油类、酸类、碱类或剧毒废液,禁止将可溶剧毒废渣向水体排放,禁止向水体排放倾倒废渣,垃圾和其它废弃物。15)加强用水的科学管理,建立健全用水考核制度,完善用水计量装置、控制物料流失和水的浪费,剖析经营过程及工艺中存在的技术管理问题。制定控制污染物的措施。16)对于大厦租户二次装修,安排专人负责环保工作,参与装修材料、环保设备的选择,组织实施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施工工作,严格监督施工过程中环保“三同时”制度的落实。3.5废弃物的管理1)固体废弃物处理的目标是无害化、减量化、资源化。采用的主要方法包括压实、破碎、分选、固化、焚烧、生物处理等。对废弃物要分类存放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2)危险废弃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签订协议时要审查资质证书的有效期。转移危险废物时,废物移出、运输、接受单位须填写危险废物转移联单。3)办公、采购物资包装废弃物的处理要分类管理。3.6资源的充分利用1)采用清污分流,闭路循环,一水多用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2)把废弃物质加以分离回收,使废弃物转化为新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