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商铺租赁合同出租方(以下称甲方):承租方(以下称乙方):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有关商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房屋坐落地址甲方将其拥有产权的商铺出租乙方作为商业用途,该商铺坐落地址为:广州市XX路商鋪,建筑面积80平方米。(附相关房屋产权证明)第二条租赁期限租期五年,自2014年7月16日起至2019年7月15日止。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能够中止合同,收回房屋:1.乙方擅自转让甲方房产的;2.乙方利用承租房进行非法活动的,损害公共利益的;3.乙方拖欠租金累计达壹拾伍天的;合同期满后,乙方仍出租房屋的,甲方应当保证乙方享有优先承租权,租金由双方协商,无法协商时可按当时的物价及周围门市租金作适当调整。第三条租金、和租金交纳期限1、2014年7月16日至2017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200元。2017年7月16日至2019年7月15日;每月租金為人民幣9660元。上述租金不含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房产租賃稅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支付。2、租金的交付日期为每月10日之前支付下月的租金。3、租金的支付方式为月付。4﹑乙方必须按照约定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无故拖欠租金,甲方给予乙方7天的宽限期,从第8天开始甲方有权向乙方每天按实欠租金的本金的千分之一加收滞纳金,利息不计滞纳金。5、乙方在签订本合同时同意支付壹萬捌仟肆佰元人民币给甲方作为履行本合同的押金。合同押金租期满后,甲方应不計息退还押金给乙方。第四条租赁期间房屋修缮甲方将房屋交给承租方后,乙方在不损坏房屋的主体结构的情况下可对房屋进行适当的装修,但假如涉及房屋结构的调整,应与甲方协商并报相关规划部门。租賃期結束后,乙方不得破壞裝修包括電線、開關等,但乙方可拆除(電線、空調等可移動之設備)。第五条乙方的义务除租金交纳外,乙方还须缴纳如下费用:1.水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表表底数为度,电表底数度,此度数以后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费用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3.乙方必須從事合法的經營活動,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債權、債務和其他經濟糾紛與甲方無關,由乙方自行負責。第六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应于2008年4月30日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并使之符合使用。2、关于房屋的维修非因乙方的缘故造成的,甲方应当及时修理。3、甲方应当保证房屋的产权清楚。第七条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1.假如出租方将房产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时,合同对新的房产所有者有效。出租人出卖房屋,须在3个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承租人有优先购买权。2.租赁期间,乙方如欲将租赁房屋转租给第三方使用,应当提早30天通知甲方,应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第八条违约金和违约责任1.若甲方在乙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早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早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為2個月之押金。第九条免责条件若租赁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租赁期间,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难导致不能使用租赁房屋,乙方需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應將剩餘之月租金及押金退還乙方。第十条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能够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一条附则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共页,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盖章):______承租方(盖章):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签约时刻:______签约时刻: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