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顾问公司关于薪酬及提成标准调整的通知经公司研究,自2011年3月1日起,实行以下新的规定和制度(本通知未涉及的其他规定,仍按原规定执行)。现将有关通知如下:一、职位及工资体系表新的员工职位及工资体系表职务或岗位级别A档B档C档分公司行政职位参考董事长/副董事长/技术专家/策划专家1级125001310013700总经理/常务副总/技术专家/策划专家2级107001130011900副总经理/技术总监/策划总监/事业部总经理3级9200970010200总经理高级总监(营销/拓展/研究/品牌/建筑设计/财务/行政)/董助4级770082008700总监(营销/拓展/研究/品牌/建筑设计/财务/行政)/总助5级650069007300副总经理/总监高级经理(项目/策划/拓展/品牌/建筑设计/财务/行政)6级530057006100经理(项目/策划/拓展/品牌/建筑设计/财务/行政)7级440047005000项目经理高级(销售经理/策划师/拓展师/市场研究师/品牌师/建筑设计师/会计)行政副经理8级350038004100销售经理/策划师/拓展师/市场研究师/品牌师/建筑设计师/会计/行政经理助理9级290031003300办公室主任/会计/总助销售副经理/策划员/拓展员/市场研究员/建筑设计员/助理会计/高级出纳/高级文员10级230025002700销售经理助理/策划助理/建筑设计助理/出纳/文员11级170019002100文员/出纳销售主管12级140015001600售楼员13级110012001300培训期、实习生/试用期14级8001000备注:新员工经过七天考察期之后正式培训(考察期不计工资),培训期(约一个月)工资为14级A档,培训合格正式上岗进入试用期,试用期(约三个月)工资为14级B档。二、营销代理提成的分配办法调整如下:责任人总经理总监项目经理销售经理/销售副经理销售经理助理策划经理策划师策划助理售楼员总计提成比例2-3%3-4.5%3-3.5%2.7-3.2%2.5%2.5-3%2-2.5%0.5-1%9%20%备注:本表中的个人分配比例仅为参照指引,具体分配办法由项目总负责人在开盘之前结合个人能力、贡献大小,工作质量、人员安排及变化等提出书面文件,经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附“基数调整制”:特殊项目的提成实行10%的基数调整制1.上调10%基数的项目类别(效益相对较差的特殊项目):品牌开发商的项目但代理收益较差;企业战略需要承接的中小型项目、低售价、销售差、时间长、任务重的项目等;计算方法:代理费总额×110%×个人提成点数=个人实际提成。2.下调10%基数的项目类别(效益相对较好的特殊项目):品牌开发商的项目且代理收益较好;短平快的大盘或优质项目;有溢价分成且效益好;有约定的(或者需要预留的)公关/中介/劳务费用的项目等;计算方法:代理费总额×90%×个人提成点数=个人实际提成。3.确认方法:项目开盘前由公司领导与分公司负责人初步确认是否实行调整制?如何调?下发正式提成通知后原则上不予变化;如果最后销售结果与初步确认有较大差距,则对下一期(批)作调整。4.基数调整整制同样实用于顾问项目和前期策划工作的项目。三、关于补助和奖励:1、车辆补助(限10级以上员工,三级市场分行经理以上员工)级别6级以上7级8-10级车补标准有车800元/月600元/月400元/月无车500元/月300元/月200元/月说明:1)二级市场10级以上员工和三经市场分行经理以上员工可享受车辆补助;2)有车员工的车辆必须为该名员工使用,车辆主要为家属使用不得按有车员工的车补标准报销油费;3)有车员工因公司需要去外地出差而产生的过路过桥费,无车员工因公司需要去外地出差而产生的交通费并不在限额范围内,可实报实销;4)6级以上员工另可报销车辆保险费用;5)交通罚款、车辆维修不属于报销范围;6)有车员工凭油票直接报销,对无车员工应将车补直接打入工资,合并纳税;7)无车员工公司不再报销城区范围内的交通费用。2、驻外补助(限11级以下员工)范围一小时车程范围内一小时以上车程南康、兴国、于都、上犹、大余、信丰其它县市标准200元/月300元/月说明:1)因公司需要派驻县市的11级以下员工,可享受驻外补助;2)县市本地招聘员工不享受驻外补助;3)赣县属中心城区,不纳入补助范围;4)驻外补助已含每月一次探亲所产生的交通费用;5)驻外补助直接打入员工工资,合并纳税。3、租房补助1)公司在赣州中心城区为10级以上且非本地员工提供员工宿舍,11级以下员工原则上本地招聘,不提供员工宿舍;2)公司在各县市为所有由中心城区派驻县市的员工提供员工宿舍,但公司在各县市本地招聘的员工原则上不提供员工宿舍;3)因工作需要且经公司批准同意入驻了赣州中心城区员工宿舍的11级以下的员工和入驻了各县市员工宿舍的本地招聘的员工,应按每间房100元/月的标准向公司交纳房租(两人合住一间房则各交50元/月);4)因工作需要且经公司批准同意入驻了员工宿舍的员工家属,应按每人100元/月的标准向公司交纳房租;5)员工宿舍的水电、有线电视、天然气、电话、宽带的使用费用及物业管理费用由入住员工自行承担。4、销售奖励1)为调动一线销售工作人员的积极性,特制定本制度;2)已开盘销售且当月该项目组实际成交量在8套以上,适用本制度;3)各项目设月销售冠军、亚军奖,奖金分别为200元/人、100元/人,二级市场冠、亚军当月成交数量必须在3套以上,三级市场冠、亚军月度成交金额必须在50万元以上;4)设季度冠、亚、季军奖,奖金分别为800元/人、600元/人、500元/人,冠、亚、季军季度成交数量必须在10套以上;5)成交以落大定为准;6)销售成绩以成交数量为标准,成交数量相同以成交金额为标准;7)若项目组成员少于等于三人,则只设冠军奖,不设亚军奖;8)同一项目组员工在季度奖评选中只能有一人参与评选。以上规定从2011年3月5日起执行。特此通知。领导签字:二○一一年三月五日发:各部门、项目组、分公司、财务、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