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JVS—MC—2012003A1.012012年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管理制度中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2012-01-12编号:JVS—MC—2012003A1.02目录一、“战略合作客户”....................................3二、“核心代理商”.......................................4三、“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管理规范.............5四、“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申请流程.............6附件一、中维核心代理协议.................................7附件二、核心代理商基本信息注册登记表....................13附件三、战略合作客户协议................................14附件四、战略合作客户备案表..............................20编号:JVS—MC—2012003A1.03一、“战略合作客户”:为了迎合市场的发展需要,重点培养有潜力的客户,公司颁布了“战略合作客户”政策,以促进客户快速成为我公司的核心客户。“战略合作客户”主要针对有意向主推中维采集卡,但由于资金实力不足或者渠道暂时未打开等原因不能拿到最高月返的客户,经区域经理与之沟通可以在半年内达到每月出货500片的客户而制定的客户激励政策。针对这样的客户,在发展前期达不到500片,可以由区域经理根据客户情况申请在半年内作为“战略合作客户”重点扶持,每月给予客户每片12元的最高月返,年返利按照原代理协议返利政策执行。(注:除一次性采购的系列产品与601D不参与上述返利政策)“战略合作客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1、“战略合作客户”必须主推中维的产品,贯彻中维的核心推广思路和产品推广方向。2、“战略合作客户”要有实力在半年内成长为每月至少500片的核心客户。不管是否达到每月500片的销量,将在政策到期次月取消“战略合作客户”所享受的优惠政策。3、“战略合作客户”必须保证不能违反中维代理商出货政策,否则一旦发现,立刻撤销该客户的“战略合作客户”资格。4、“战略合作客户”每个省会城市最多可以有三家,市级城市最多只能有一家。5、“战略合作客户”的申请需要区域经理以书面形式写明申请的原因,以及客户的情况。编号:JVS—MC—2012003A1.046、若未完成战略合作客户备案表中每阶段规定片数或指定金额。将不执行最高月返利,若连续2个月未订货或打款将取消其战略合作客户资格。二、“核心代理商”:因公司的发展需求,在各个地区不断寻找新的代理商以增大中维品牌的市场占有率,在提高了我们的销量的同时,价格透明度越来越高,代理商的利润也逐渐缩减。最初与公司合作的老代理商因利润得不到保障而对中维品牌的推广信心有所影响。综合以上情况,为答谢老客户对中维多年的支持,鼓励代理商坚持做中维产品的信心,公司特颁布“核心代理商”政策以回报一直对中维的发展不断付出努力的老客户。“核心代理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790系列采集卡享受每片5元返点的“核心代理商”。2、690系列采集卡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片5元的核心返利的“核心代理商”。3、890系列采集卡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片5元核心返利的“核心代理商”。4、900系列采集卡每片5元返利的“核心代理商”5、71系列硬盘录像机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台10元返利的“核心代理商”。返利将在次月订货时一并返还给客户。“核心代理商”需要的条件如下:编号:JVS—MC—2012003A1.051、“核心代理商”必须主推中维的产品,贯彻中维的核心推广思路和产品推广方向。2、“核心代理商”必须保证不能违反中维代理商出货政策,否则一旦发现,立刻撤销该客户的“核心代理商”资格。3、“核心代理商”的申请需要区域经理以书面的形式说明为何给予该客户“核心代理商”资格,以及客户的情况。4、原则上每个省区每种“核心代理商”省会城市不超过三家,市级城市不超过一家。5、原则上每个客户每产品线只能享受一个系列的“核心代理商”资格。6、若连续2个月未能达到500张采集卡将取消其核心代理商资格。三、“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管理规范:1、各个省区经理必须要在每月的15号之前提交“战略合作客户”与“核心代理商”增加、更改申请,申请通过后交由市场部商务专员统计,15号之前提交的可以在本月执行,如果在15号之后提交则在下个月月初执行。2、申请完成后,将严格按照规定对“战略合作客户”和“核心代理商”进行资格审核,若有达不到标准者或者违反公司政策出货者立即停止该项政策补助。3、政策执行到约定期限后,立刻由区域负责人提交政策停止或者更改为其他享受该政策客户申请,并且及时与客户沟通政策变编号:JVS—MC—2012003A1.06动情况。不及时提交者,财务部一律按照已停止对该客户执行返点、优惠政策。(如有区域经理忘记提醒客户优惠政策到期而导致返点争议,则全部责任由该区区域经理负责)。四、“战略合作客户”、“核心代理商”申请流程:本部门经理审核市场部经理审核营销总监审核总经理审核财务部、市场部备案((财务总监审核业务人员提交申请编号:JVS—MC—2012003A1.07附件一中维核心客户代理协议甲方:济南中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任、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成为甲方合作伙伴,共同开拓中维系列监控产品市场,达成如下协议:一.授权及代理资格1.授权:甲方授权乙方为济南中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地区核心客户代理商。乙方在本协议有效期内有权以甲方指定产品特邀代理商的名义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的合法商业活动。2.签约产品:本协议适于中维JVS全系列监控卡产品。3.提供真实信息:乙方有义务如实填写《中维世纪公司合作伙伴注册登记表》在甲方进行注册,如有变更应及时向甲方提交书面通知,乙方也有义务根据甲方要求,在资料中填写真实信息,以便甲方能够对乙方提供合理的政策支持。如因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或变更后未及时书面通知甲方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4.代理资格:(1)乙方应有专用流动资金用于所签约产品,(2)有销售签约产品的业务人员。(3)、承诺不销售竞争对手产品、盗版产品和与本产品形成竞争关系的相关产编号:JVS—MC—2012003A1.08品。5.进货承诺:乙方承诺从协议签订之日起每月进货额不少于500片。乙方若连续2个月未能完成承诺金额(以乙方实际到帐金额为准),甲方有权终止合约。6.甲方有权力和义务根据协议有关规定指导、协调、监督、检查乙方对签约产品的销售、市场行为,不定期对乙方提供相关技术支持。乙方有义务配合甲方相关销售、市场活动,有义务收集当地相关业务信息并及时反馈甲方;有义务反馈甲方和甲方其他合作伙伴的违约行为(销售、商务、服务、市场宣传等)。7.市场秩序及形象维护:甲乙双方有义务共同维护签约产品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若乙方在经营活动中有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损害甲方及甲方其他合作伙伴利益的行为,甲方有权力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直至终止合约。8.保密原则:在本协议有效期内及协议终止后两年内,甲乙双方有义务对得到的与双方有关的信息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奖励政策、客户名录、财务信息、技术机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泄密。9.协议期限:本协议自双方签约之日起到年月日止。期满后自行终止,如双方有意,需提前1个月书面申请续编号:JVS—MC—2012003A1.09签。10.“核心代理商”必须保证不能违反中维代理商出货政策,否则一旦发现,立刻撤销该客户的“核心代理商”资格。11.原则上每个客户每产品线只能享受一个系列的“核心代理商”资格。1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条款,或严重背离商业道德和法律,应承担违约责任。在接到利益受损一方发来的违约书面通知后10日内另一方仍未实际履约者,利益受损一方可无条件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向甲方所在地法院提请诉讼以解决纠纷。14.变更本协议条款中任何内容,需有双方签字的正式书面更改文件。15.本协议及附件解释权在甲方。二.销售政策及支持1.价格规范:济南中维世纪科技有限公司的核心代理客户的进货价和销售指导价格统一采用公司的代理价和客户零售价格:(如遇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2.核心返利:790系列采集卡享受每片5元返点。编号:JVS—MC—2012003A1.010690系列采集卡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片5元的核心返利。890系列采集卡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片5元核心返利。900系列采集卡每片5元返利。71系列硬盘录像机享受常规政策返利后,额外每台10元返利。(如遇调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3.签约地区的中小客户,由公司业务人员介绍到核心代理商处。4.付款方式:款到发货。三、违规行为:为了双方及其他合作伙伴共同利益得到长期保障,甲乙双方应相互监督,避免违规行为出现。1.违规报价:乙方在未经甲方同意时,在业务运作,销售宣传,电话、媒体报价等过程中,不符合甲方价格管理规范的均视为违规报价。2.窜货:代理商应严格遵循协议规定的区域销售,不得到其他代理商所辖区域进行任何形式的商务行为。3.违规处罚:(1)取消返点:合作伙伴出现一次违规行为,扣除当月返点。(2)取消代理资格:如发现合作伙伴出现三次严重违规行为,终止代理。3.商务操作(1)订货:乙方应从甲方指定处进货。订单下给进货单位。编号:JVS—MC—2012003A1.011(2)商务操作方式详见《中维世纪公司订单流程》。四、服务政策及支持4.1甲方服务职责4.1.1技术支持:甲方设立技术支持咨询电话解答乙方的疑难问题;甲方会通过网站,E-MALL或邮寄等方式向乙方提供最新的技术资料,故障解决方案等,若乙方需要甲方提供现场的技术支持,甲方可以有偿(需出差)或无偿(公司或分支机构驻地)提供,交通食宿费用由乙方承担,服务时间超过3天每天收取100元服务费。4.1.2技术培训:甲方对乙方提供无偿技术培训。4.1.3维修:甲方产品所包含硬件维修由甲方维修中心或甲方授权的维修机构承担。甲方按照产品的保修政策为乙方提供与最终用户相同的产品保修服务(一年包修,人为因素破坏则按照成本价收取费用)。4.2乙方服务职责4.2.1客户宣讲服务:乙方有义务在用户购买甲方签约产品后向用户主动讲解产品性能及甲方保修服务政策,介绍甲方当地(或临近地区)的维修中心,技术支持机构的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确保客户得到及时周到的服务。4.2.2客户售后服务:乙方应有技术支持人员,负责签约产品技术服务。在用户购买甲方签约产品后,乙方有义务积极帮助解决用户的各种使用问题。如果解决不了应及时反馈到甲方,甲方应积极协助解决。4.2.3附加服务:乙方如在甲方统一的售后服务政策外向用户做出其他附加服务承诺,应自行兑现。若由此产生有损甲方声誉的责任由乙编号:JVS—MC—2012003A1.012方承担。4.2.4软件修改: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对软件进行修改、反编译等非法操作。若由此产生的版权责任由乙方承担。4.2.5监督和反馈:乙方有权监督甲方的服务质量,乙方有义务主动向甲方反馈产品质量信息。4.2.6附加说明:甲方有权对乙方服务提出新的要求,有权在任何时候修改本协议中乙方的服务职责,并要求乙方按照新的职责执行。5.市场政策及支持5.1宣传职责: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直接对乙方所在市场进行市场投入,配合乙方开拓当地市场;乙方也有义务配合甲方及其市场计划,进行所在市场的开拓和广告宣传。5.2形象维护:乙方有义务维护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使用甲方企业名称,标识等进行自身的广告宣传及其他商业活动,不得以任何形式损害甲方企业及产品形象。5.3乙方如举办大型市场或公关活动,需要甲方提供技术或谈判支持时,应提前7天向甲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