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招标文件招标单位:年月1招标文件目录一、招标邀请二、投标须知前附表三、投标方须知四、工程量清单五、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六、投标文件格式(附件及附表)2一、招标邀请各投标企业:有限公司因项目建设需要,就消防报警系统设备进行招标。特邀请贵单位前来投标。招标内容:招标文件发放时间:年月日时分招标文件发放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分投标地点:开标时间:年月日时分开标地点:3二、投标须知前附表序号项目内容1招标单位2项目名称3建设地点4承包方式5招标范围6交货期根据工程进度分批提供,投标单位明确供货周期7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8疑问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地点:9现场踏勘自行对施工现场进行踏勘10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地点:11投标文件份数一式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电子光盘一张12开标时间及地点时间:年月日时地点:13评标方法内部评定14联系人注:以上内容如有变化将另行通知,通知中未提及的部分将不作变动。4三、投标方须知1、说明1.1本次招标工作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条例》组织和实施。1.2合格投标方1.2.1经资格预审并接到招标邀请书的制造商或销售商均为合格的投标单位。1.2.2如果代表人不是法定代表人,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1.3无论投标过程和结果如何,投标方自行承担投标活动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招标文件2.1招标文件的构成2.1.1招标邀请;2.1.2投标须知前附表;2.1.3投标方须知;2.1.4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2.1.5投标文件格式(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系统设备报价汇总表;(4)资格、资质证明文件。2.2招标文件的澄清投标方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要求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招标方进行技术交流,可用书面形式通知招标方,但不得迟于疑问提交截止时间。招标方将用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并将不说明来源的答复发给各有关投标方。2.3招标文件的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招标方有权修改招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标方。修改的文件作为招标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方均有约束力。为使投标方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修改文件要求修改投标文件,招标方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将此变更书面通知各投标方。3、投标文件3.1投标文件说明53.1.1投标方提交的投标书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投标方可以提交用其它语言印制的资料,但必须译成中文,在有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3.1.2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详细编制投标文件,并保证投标文件的正确性和真实性。3.1.3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3.2投标文件的组成3.2.1投标书,包括:(1)投标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消防报警系统设备投标报价汇总表;(4)投标设备数量及价格表;(5)备品备件清单及报价表(如有);(6)易损件清单及报价表(如有);(7)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建议;(8)投标资格、资质证明文件,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火灾自动报警消防联动控制系统设计、集成资质证书、安全防范工程设计、施工资质证书(如有)、制造认可证书、产品质量认证证书(包括合格认证和安全认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方情况表及近三年的类似工程业绩。3.2.2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方需提供下列文件,这些文件可以是资料、图表或说明:(1)产品样本及技术规格书;(2)产品的主要技术参数、结构、性能、特点和质量水平的详细描述;(3)产品的供货范围;(4)产品制造、验收标准;(5)产品的技术服务和售后服务的内容和措施;(6)技术偏离表(如有);(7)其他优惠条件;投标方承诺给予招标方的各种优惠条件,包括材料价格、税金、运输、装卸、保险、指导6安装、付款条件、售后服务等方面的优惠。(8)投标方认为需要提供的其它文件;若投标方不是材料制造商,投标时必须提供:(1)材料制造商资格证明文件;(2)材料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3)其它有关资格证明文件。3.3投标内容填写说明3.3.1投标书格式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中所提出的格式填写并装订成册。3.3.2投标报价表为在开标仪式上唱标的内容,投标方需按格式填写,统一规范,不得自行增减内容。3.3.3规格性能偏离表及商务偏离投标设备如与招标设备在型号、规格、技术参数、性能、工艺、材料、质量技术标准等方面有偏离或对投标产品配置有更好的建议,应填写《偏离表及建议》。如投标方的投标文件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商务要求,应填写商务偏离表,详细注明偏离情况。3.4投标报价3.4.1投标方应按照招标文件填写《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如单价与总价不符,以总价为准,调整单价。如以文字表示的数据与数字表示的有差别,以文字为准修正数字。3.4.2每种材料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3.4.3投标报价应按不同费用类别分开填写:(1)产品价格需按类别分项单独报价,然后再组价;(2)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及保险费等其他费用不需单独填写,做为组价的一部分;(3)投标方认为要发生的其它费用。3.4.4该报价为甲定乙供性质,投标方需考虑各种相关费用。3.4.5投标人如对招标设备数量有不同意见,可在技术方案的优化建议中说明,但《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仍统一按招标文件的设备清单填写,并在《投标设备数量价格表》附注中注明投标人认为正确的报价数。3.4.6招标单位要求分类报价是为了方便评标,但在任何情况下不限制招标方以其认为最合适的条款签证价格的权力。3.5投标文件的有效期3.5.1自开标之日起,在90天内投标有效。投标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73.5.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方可与投标方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3.6投标文件的式样、签署和份数3.6.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须注明“正本”、“副本”字样。当正本和副本不符时,以正本为准。3.6.2投标文件需打印,由投标单位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投标单位应写全称。3.6.3投标文件的份数按招标文件3.2.1条和3.2.2条要求提供的各种文件,均提供一式四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商务部分与技术部分需分开装订,光盘中电子文档需包含商务及技术部分。3.6.4投标文件不得涂改和增删,如有错漏必须修改,修改处须由同一签署人签字或盖章。3.6.5由于字迹模糊或表达不清引起的后果由投标方负责。3.7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投标文件应按以下方法装袋密封:投标文件分两册装订,第一册包含商务标和投标人资格、资质证明文件,第二册为技术标。投标方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并在密封袋上写明项目名称、投标方名称、投标方地址、投标方邮政编码、投标方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以及注明“开标时启封”的字样。3.8投标截止时间3.8.1投标文件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3.8.2招标方因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将以书面或口头形式通知所有投标方。在这种情况下,招标方和投标方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时间的约束。3.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3.9.1投标方在投标以后如必须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前将书面的投标修改文件或撤标通知送达招标方。3.10无效投标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1)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2)以电讯形式投标的投标文件;(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文件;(4)关键格式没有投标方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的投标文件。4、开标和评标84.1开标4.1.1招标方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开标。4.2投标文件初审开标后,先对投标文件行初审,初审内容为:(1)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文件签署是否齐全;(2)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3)初审时如发现投标材料与招标材料在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质量、交货期有重大偏离,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4)招标方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4.3询标4.3.1为有利于对投标文件的比较和评议,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必要时招标方可要求投标方对澄清的问题作出书面答复。书面答复须有投标全权代表签字并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4.3.2投标方对投标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投标价格及实质性内容。4.4评标4.4.1招标方将按规定组建评标小组对具备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4.4.2评标原则评标小组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评标,同时考虑以下因素:(1)投标价格的竞争性;(2)产品性能和标准;(3)交货期;(5)经营信誉;(5)近三年来同类产品的业绩。4.4.3评标工作如需投标方配合,投标方必须接受。4.5中标标准评标结束后,决标小组根据以下中标标准进行审查:(1)产品的技术、质量水平;(2)投标方履行合同的能力。(3)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要求;(4)投标方有很好的执行能力;(5)报价对买方最有利;9(6)投标方能够提供质量技术、商务经济占综合优势的产品及服务。招标方在授予签证单之前仍有选择或拒绝任何投标方中标的权利,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予解释,也不对因此而受影响的投标方承担责任。5、验收及其他所有送到现场的设备、部件均应是全新的。它们都应根据相关标准适当包装,并予以保护以防由于多次搬运、天气及其他原因而造成损坏,已损坏的设备将不被接受。5.1.1中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GB/T13384-92《机电产品包装通用技术条件》的规定,产品的包装必须具有足够的强度,有安全起吊标志,能保证多次搬运和装卸,并安全可靠的运抵目的地,对于精密、容易损伤、怕潮、易腐蚀的电子元器件,包装箱内应有衬包和防水、吸潮材料。5.1.2所提供的全部仪器仪表及控制设备禁止裸装,必须有防水/防震等坚固的外包装,必须按设备的编号进行装箱。严禁多台设备的部件混装于一个包装箱中,并且所有的包装箱及零部件上必须标有与装箱单一致的中文或中英文对照的标签编号。5.1.3备件和检测设备、维修工具应与设备分开包装。这些包装应适合于储存。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所有备件应加以中文或中英文对照标签,以使它们可以被快速辨认出来。5.1.4所有设备应根据设备清单按不同类别分箱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有明显的标志或指示加以区分,同时在装箱清单上也应有清晰的标记。5.1.5中标方提供的设备所有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必需有中文或中英文对照表示。5.1.6每项设备均应有制造商家的铭牌,铭牌应标明品牌、规格、型号、产地等,并装在显著的地方。5.1.7设备到达招标人指定现场后,中标方应根据招标人的要求,派员参加到货签收,并作好签收记录。设备和器材应符合下列要求:包装及密封良好。开箱检查设备及部件的型号、规格等符合合同及设计要求,设备无损伤,附件、备件齐全。产品的到货资料齐全。按本章要求外观检查合格。4.1.9招标人将拒收运抵现场的被损坏或有缺陷的或不符合本招标文件要求的任何设备。在10此情况下,中标方应按招标人要求尽快改善设备质量或调换设备以保证设备符合合同要求,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由卖方负责。4.1.10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的仓储由招标人负责。中标方应负责在设备到货后的一周内,按招标人要求将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送至招标人指定的地点。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储存年限应在包装上予以说明。对有特殊仓储要求的备件、附件、专用工具,中标方应提出仓储保管书面要求,在设备交付前三十天交给招标人。11四、工程量计算1、编制依据1.1投标人依据招标人提供的图纸(电子版),进行报价。12五、招标内容和技术规格书一、招标范围招标人将从系统的安全性、合理性及产品制造、产品的包装、供货装卸运输、现场指导安装、验收、售后服务、技术培训、维修等方面对投标人进行全方位的综合考核。投标人可以对招标人提供的图纸进行优化,且将优化的结果(包含各项配置)放入技术标册内,投标方可根据自己的优化方案进行报价(若该方案影响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