诗歌朗诵赛评分细则一、比赛要求:1、朗诵限定时间为5—7分钟之内。2、要求内容健康,用普通话朗诵。3.参赛的配音音乐由参赛者自备。4、要求参赛者仪表整洁大方,朗诵时富有感情。5、可编排适当的动作或舞蹈。二、评分要求:1.评委打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最后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2.比赛打分满分为10分,评委打分以8.00分为基础分3.评委根据评分标准打出总分,将总分写入评分单。三、评分标准:1、朗诵内容(4分)。2.配乐效果及朗诵是否有激情(2分)。3、参赛者的仪表、形象(2分)。4、参赛者的音质及普通话是否标准、流利(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