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总公司团险业务管理部2003年12月目录•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新产品?账户管理方式的创新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养老基金的账户管理可以选择以下累积方式:1.进取投资账户2.平衡投资账户3.稳健投资账户4.交费账户(保证)养老基金基金累积期间年金给付期间提拨基金(保费)……年金给付契约一契约二投资收益可以选择多种年金给付条款:1.A01年金转换条款2.久久年金保险条款3其他趸交即领年金保险条款①提拨基金(保费)税前列支;②基金的累积符合法令规定的资产管理办法。转换企业年金保险公司的优势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保证价值进取帐户平衡帐户稳健帐户保证帐户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团体退休年金保险(分红型)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的运营方式建立在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和团体退休年金保险(分红型)的运营方式上•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使用单证通用单证•团体人身险投保单•团体人身险被保险人清单•团体人身险暂收收据•团体人身险正式收据•团体人身险保单专用单证•团体人身险权益归属表•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账户资产分配授权书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规则•承保对象:凡在职员工在3人以上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它合法团体均可作为投保人投保本计划;•投保人数限制:最低投保人数不得低于3人且须达到单位人数的75%;•投保年龄规定:投保年龄范围为16岁至60周岁;•最低保费规定:每一被保险人首次交纳保险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元,每一保单保费不得低于人民币2000元。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单证填写•投保单的填写——投保单位资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单证填写•投保单的填写——险种及保益信息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单证填写•投保单的填写——权益归属比例和其他资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单证填写投保单的填写——其他各栏•团体投保人告知声明书栏:据实填写该栏各项;•特别约定栏:据实填写该栏各项;•投保人声明栏:据实填写该栏各项并加盖投保人公章;•业务员报告书栏:据实填写该栏各项;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投保单证填写团体人身险权益归属比例表的填写•根据投保人对养老计划归属比例的设定填写并加盖投保人公章,该权益归属比例适用整个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账户资产分配授权书的填写•根据投保人对养老计划账户资产分配的要求填写并加盖投保人公章,各账户分配比例的合计数为100%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承保前初审•审核投保件单证种类是否齐全,填写是否符合要求与规范;•投保单及被保险人清单是否加盖投保单位公章和签字;•投保件保单联系地址是否准确清楚;•团体人身险权益归属比例表是否填写完整并加盖投保单位公章;•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账户资产分配授权书是否已填写完整并加盖投保单位公章;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设立企业年金计划进取投资帐户平衡投资帐户稳健投资帐户交费(保证)帐户单位交费帐户单位代交帐户个人交费帐户单位交费帐户单位代交帐户个人交费帐户单位交费帐户单位代交帐户个人交费帐户单位交费保证帐户单位交费盈余帐户单位代交保证帐户单位代交盈余帐户个人交费保证帐户个人交费盈余帐户投资帐户投连险分红险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生效时间及保单的出具•生效时间:保费已到帐且我公司同意承保时,保单生效日确定为投保日次日零时;•保险单的出具:同一投保人的同一养老基金管理计划只出具一张保险单,该保险单上载明分配于各个账户的保险费金额等事项;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其他事项•对于投保该计划的客户必须进行新契约回访;•其他新契约事项,应按照平保寿〔2001〕94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管理办法(修订)和平保寿办〔2003〕51号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犹豫期退保•投保人在收到保单10日内申请退保的,我公司在扣除不超过10元的工本费后全额退还其保险费,若在此期间其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中的一个或多个账户已申请买入投资单位的,则对以上账户只能退还其账户余额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保留账户•可以申请转为保留账户的账户余额要求:该个人账户的账户余额必须达到5000元以上(含5000元),账户余额按照提出申请当时的各个账户的余额之和计算,其中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的余额按照提出申请当时的上一个评估日的卖出价计算,其中交费(保证)账户按照提出申请当时的累积金额计算(不含盈余账户余额)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资产分配比例变更•账户资产分配比例变更是指续期保费分配在各投资账户的比例的变更。对该次交费以前已经授权保险人的投资账户间的比例分配状况均不发生变更,仅对未来交费的账户资产分配做调整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转换•账户转换遵循的原则:按照当时账户净值不扣除任何费用等价转换成新的投资账户资产•每一保单年度同一保单下的账户转换的规定次数为四次;•若同一保单年度同一保单下的账户转换次数超过四次的,则在买入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和稳健投资账户中的一个或多个账户时按照该账户的买入价计算其投资单位数;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转换的计算•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之间的转换,不涉及交费(保证)账户的:N=(K*L)/MN:买入投资账户的单位数K:卖出投资账户的单位数L:卖出投资账户的卖出价M:买入投资账户的卖出价(如果一年内超过四次的按买入价)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转换的计算•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中的一个或多个账户转入交费(保证)账户的:B=(K*L)B:转入交费(保证)账户的金额;K:卖出投资账户的单位数;L:卖出投资账户的卖出价;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账户转换的计算•从交费(保证)账户转入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中的一个或多个账户的:N=(B/L)N:买入投资账户的单位数;B:交费(保证)账户转出的金额(包括已分配的红利和相应的比例红利);L:买入投资账户的卖出价;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现金价值的计算进取投资帐户平衡投资帐户稳健投资帐户交费(保证)帐户保单年度15%5%5%4%1≤保单年度24%4%4%3%2≤保单年度33%3%3%2%3≤保单年度42%2%2%1%保单年度≥41%1%1%1%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其他事项•其他保全事项,应按照平保寿〔2001〕94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管理办法(修订)》和平保寿办〔2003〕51号《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3年修订)》以及平保寿办〔2003〕105号《团体人身险保全作业规则(2003年修订)》的相关规定执行;•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费用标准项目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交费账户(保证)账户记入价值按买入价计算单位数并记入账户按交费的96.5%记入账户年费现行标准为10元/每人每年无行政管理费/投资管理费(续年管理费)现行标准为每年以投资账户资产的1.5%计提现行标准为0.1%(从上年度交费账户中扣除)管理费收取时间每次价值评估时(现行为每周)每年6月1日扣取上一年度管理费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信息披露披露项目进取投资账户平衡投资账户稳健投资账户交费账户(保证)价值公告每次资产评估后(现行为每周)每年6月1日公布投资收益总值(含保证部分)年度报告保单周年日每年6月10日•总则•新契约管理办法•保全管理办法•费用标准与信息披露•附则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企业养老基金管理计划业务管理规定附则•凡未在本办法中规定的各类事项应按照平保寿〔2001〕94号《团体年金保险(分红型)管理办法(修订)》和平保寿办〔2003〕51号《团体退休金投资连结保险业务管理办法(2003年修订)》以及平保寿办〔2003〕105号《团体人身险保全作业规则(2003年修订)》等的相关规定执行;•本规则解释权与修订权属总公司团险业务管理部;•本规则自2004年1月10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