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汽车基本知识1.汽车构造汽车主要由有发动机、底盘、车身和电气设备四个部分组成。汽车底盘由传动系、行驶系、转向系和制动系组成汽车的驱动形式依发动机和驱动车轮位置的不同而不同,常见的有:发动机前置前轮驱动(FF)、发动机前置后轮驱动(FR)、发动机后置后轮驱动(RR)和发动机前置四轮驱动(4WD)。速度和里程表:速度表指示汽车行车速度,单位为km/h。发动机转速表:指示发动机转速,单位为1000转/分。转速表的红色警示区是该发动机不能逾越的转速。水温表:指示发动机冷却液的温度,单位为℃。“C”表示温度低,“H”表示温度高。燃油表:指示油箱内的燃油量。“E”表示空,“1/2”表示一半,“F”表示满。当指针指在红色警告线内时,说明油箱内燃油已不足,需及时加油。指示灯及警报灯:汽车驾驶操纵机构主要是指驾驶员用以操纵汽车的各种踏板和杆件等,包括转向盘、离合器踏板、油门(加速)踏板、制动踏板、变速杆、驻车制动杆等。点火开关转到0或LOCK位置,发动机熄火,拔出钥匙转向盘会锁住;点火开关转到I或ACC位置,发动机关闭,其他车用电器可正常使用;点火开关转到II或ON位置,发动机工作;点火开关转到III或START位置,起动机起动。2.汽车性能制动跑偏是指汽车直线行驶制动时,在转向盘固定不动的条件下,汽车自动向左侧或右侧偏驶的现象。制动侧滑是指汽车制动时某一轴或两轴发生横向滑移。前轴侧滑又会使汽车失去转向能力,后轴侧滑则可能导致汽车出现掉头、甩尾等危险情况。弯道制动失去转向能力是指汽车弯道制动时,不能按照给定方向行驶,前轮抱死失去控制方向的作用。目前主流车型均配置ABS、ESP等用以提高方向稳定性。3.汽车运行材料汽车运行材料主要有汽油、柴油、机油、冷却液和玻璃水等。4.汽车安全装置汽车安全装置主要包括座椅安全带、安全气囊、安全头枕、儿童安全锁、仪表装置、照明与信号装置和防抱死制动系统(ABS)等。安全头枕在汽车被追尾时,能有效保护驾乘人员的颈椎。驾乘人员在乘车时应将头枕中心调到与后脑中心平齐,以充分发挥其保护作用。防抱死制动系统只有当汽车在紧急制动时才起作用。但是在冰雪路面上紧急制动时,防抱死制动系统并不能有效缩短制动距离。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年龄在60周岁以上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持有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身体检查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内容分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六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十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十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记满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应当于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满前九十日内,向机动车驾驶证核发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换证。机动车驾驶人初次申请机动车驾驶证和增加准驾车型后的12个月为实习期。在实习期间,如驾驶机动车,必须要在车身后部粘贴或者悬挂统一式样的实习标志。审验延期期限最长不超过三年。延期期间机动车驾驶人不得驾驶机动车。三、违法记分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其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人在一个记分周期内记分未达到12分,所处罚款已经缴纳的,记分予以清除;记分虽未达到12分,但尚有罚款未缴纳的,记分转入下一记分周期。记分标准(1)一次记12分的情况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机动车的;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或者故意遮挡、污损、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的;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校车标牌或者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2)一次记6分的情况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未达到5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违法占用应急车道行驶的;低能见度气象条件下,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不按规定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未按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明显标志的;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的;驾驶机动车不按照规定避让校车的。(3)一次记3分的情况驾驶载客汽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驾驶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低于规定最低时速的;驾驶禁止驶入高速公路的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超车、让行的,或者逆向行驶的;驾驶机动车违反规定牵引挂车的;在道路上车辆发生故障、事故停车后,不按规定使用灯光和设置警告标志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4)一次记2分的情况驾驶机动车行经交叉路口不按规定行车或者停车的;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的;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驾驶机动车遇前方机动车停车排队或者缓慢行驶时,借道超车或者占用对面车道、穿插等候车辆的。(5)一次记1分的情况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使用灯光的;驾驶机动车不按规定会车的;驾驶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未随车携带行驶证、机动车驾驶证的。四、道路通行规则道路交通信号包括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和交通警察指挥手势。(1)交通信号灯交通信号灯是交通信号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道路交通的基本语言。交通信号灯由红灯(表示禁止通行)、绿灯(表示允许通行)、黄灯(表示警示)组成。红灯红灯信号是绝对禁止通行信号,遇此信号时,被禁行车辆须停在停止线以外;机动车等候放行时,不准熄火,不准开车门,各种车辆驾驶员不准离开车辆;右转弯车辆在不妨碍被放行的车辆和行人通行的情况下,可以通行。黄灯但车辆如因距离过近不便停车而越过停止线时,可以继续通行。闪光警告信号灯闪光警告信号灯为持续闪烁的黄灯,提示车辆、行人通行时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信号灯铁路道口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一个红灯亮时,车辆要停止在道口停止线以外等待,不得加速通过道口。铁路道口红灯熄灭时,允许车辆通行,但不得加速通过道口。车道信号灯车道灯由绿色箭头灯和红色叉形灯组成,设在可变车道上,只对本车道起作用。绿色箭头灯亮时,准许本车道车辆按指示方向通行;红色叉形灯或者箭头灯亮时,禁止本车道车辆通行。(2)交通标志警告标志禁令标志指示标志指路标志旅游区标志作业区标志辅助标志告示标志(3)交通标线(4)交通警察手势信号停止信号:左臂向前上方直伸,掌心向前,不准前方车辆通行;直行信号:左臂向左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右平伸,掌心向前,向左摆动,准许右方直行的车辆通行;左转弯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左臂与手掌平直向右前方摆动,掌心向右,准许车辆左转弯,在不妨碍被放行车辆通行的情况下可以掉头变道信号:右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腾空指定的车道,减速慢行;左转弯待转信号:左臂向左下方平伸,掌心向下;左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准许左方左转弯的车辆进入路口,沿左转弯行驶方向靠近路口中心,等候左转弯信号;右转弯信号:左臂向前平伸,掌心向前;右臂与手掌平直向左前方摆动,手掌向左,准许右方的车辆右转弯;减速慢行信号:右臂向右前方平伸,掌心向下;右臂与手掌平直向下方摆动,车辆应当减速慢行;示意车辆靠边停车信号:左臂向前上方平伸,掌心向前;右臂向前下方平伸,掌心向左;右臂向左水平摆动,车辆应当靠边停车。2、灯光使用规定机动车在夜间没有路灯、照明不良或者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情况下行驶时,应当开启前照灯、示廓灯和后位灯,但同方向行驶的后车与前车近距离行驶时,不得使用远光灯。机动车雾天行驶还应当开启雾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机动车在夜间通过急弯、坡路、拱桥、人行横道或者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路口以及超车时,应当交替使用远近光灯示意。在窄路、窄桥会车或遇行人、非机动车时,使用近光灯。机动车驶入高速公路前,应当先开启左转向灯,并查明路况,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机动车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车道。在将要驶离高速公路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并变换到右侧车道,在不妨碍已在高速公路内的车辆正常行驶的情况下驶入减速车道,降低车速后驶离。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遇有雾、雨、雪、沙尘、冰雹等低能见度气象条件时,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和前后位灯,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3.喇叭使用规定4.道路通行规定没有划分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的,机动车在道路中间通行,非机动车和行人在道路两侧通行。在专用车道内(如公交专用车道),只准许规定的车辆通行,其他车辆不得进入专用车道内行驶。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交通警察指挥或者黄色闪光警告信号灯持续闪烁的交叉路口时,应当减速慢行,让行人和优先通行的车辆先行,确认安全后通过。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和道路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上、公路上行驶时,最高速度分别为每小时30公里和每小时40公里。机动车在没有限速标志、标线,且同方向只有1条机动车道的道路,城市道路最高行驶速度为每小时50公里,公路为每小时70公里。高速公路上都标有限速标志,小型载客汽车最高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20公里,其他机动车不得超过每小时100公里,摩托车不得超过每小时80公里,最低车速不得低于每小时60公里。驾驶机动车在同方向有2条车道的,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00公里;同方向有3条以上车道的,最左侧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110公里,中间车道的最低车速为每小时90公里。机动车进出非机动车道,通过铁路道口、急弯路、窄路、窄桥,在冰雪、泥泞的道路上行驶,掉头、转弯、下陡坡时;或遇雾、雨、雪、沙尘、冰雹、结冰天气时,要降低行驶速度,能见度在50米以内时,最高行驶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30公里。变更车道时,应让正在该车道内行驶的车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者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时,支路车辆应让有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干路车辆先行;均为支路的交叉路口且无标志、标线时,应让右方道路车辆先行;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或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遇相对方向来车,左转弯车辆应让直行车辆先行;右转弯车辆应让左转弯车辆先行;绿灯亮时,转弯车辆应让被放行的直行车辆先行,但如果转弯车辆已在路口内时应让其先行;红灯亮时,右转弯车辆应让被放行的车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会车时,有障碍的一方应让无障碍的一方先行;但有障碍的一方已驶入障碍路段而无障碍的一方未驶入时,有障碍的一方先行。在没有中心隔离设施或者没有中心线的坡路上会车时,上坡的一方先行;但下坡的一方已行至中途而上坡的一方未上坡时,下坡的一方先行;在没有道路中心线的狭窄山路,不靠山体的一方先行5.超车与会车通行规定夜间会车时,应当在距相对方向来车150米以外改用近光灯,在窄路、窄桥与非机动车会车时应当使用近光灯。6.铁道路口通行规定通过道路与铁路平面交叉道口,有两个红灯交替闪烁或者一个红灯亮时,要将机动车停在停止线以外等待(没有停止线的铁路道口,要停在距离道口50米以外),等红灯熄灭后通行。五、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