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X露天煤矿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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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肃南裕固族自治县西大口煤矿安全管理制度(2016年修订版)二0一六年三月-2-目录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4-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6-四、安全技术措施投入保障制度..................................................-8-五、安全生产信息管理制度........................................................-10-六、安全生产调度例会制度..........................................................-10-七、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11-八、职工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13-九、安全监督检查制度.................................................................-18-十、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21-十一、矿用设备、器材使用检查维修管理制度...............................-23-十二、煤矿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26-十三、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制度......................................................-28-十四、安全操作规程管理制度......................................................-30-十五、矿领导带班制度..................................................................-32-十六、矿领导带班交接班制度........................................................-34-十七、矿领导带班记录档案管理制度............................................-35-十八、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制度...........................-36-十九、煤矿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38-二十、事故报告、调查与处理制度............................................-41--3-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积极履行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及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第三条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书,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内容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程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第六条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交由矿办公室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公布,矿领导、各部门及所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第七条煤矿办公室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公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第八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编制工作小组必须根据安全生产-4-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结合本矿的实际情况,及时修改完善有关制度,并公布实施。二、安全办公会议制度第一条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第三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安全第一责任者)亲自主持,矿长外出时,由矿长委托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代理主持人在安全会议上行使矿第一责任者的权力,会后要及时向第一责任者汇报会议内容、解决的问题及决策等情况。第四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下列人员参加:矿长、各副矿长、技术负责人和安全检查人员,安检科正副科长、生产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采掘区队长、办公室主任,必要时可吸收班组长参加。任何人都不得借故缺席,因故未能参加会议的,要主动了解会议内容,并要积极认真地执行会议决定。会议由安检科负责考勤。第五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会议工作指示、指令;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5-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4.决定事故隐患治理、安全投入、奖惩、表彰等事项;5.研究其他相关安全生产事项。第六条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当有准备,并提前一天将会议内容通知与会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可不参加。否则,按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处罚。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50元。第七条凡安全办公会议决定的事项,各有关单位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议要求处理的安全隐患,有关单位正职领导负责组织整改,相关单位要认真配合做好工作,不能互相推诿,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按100至2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于不整改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第八条由于难度较大,确定不能按时整改的项目,有关单位必须书面汇报安全科。安全科分送矿长及相关矿长。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第九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应设规范的专门会议记录。1.准确记载会议时间、地点、主持人、参加人员、记录人、会议主题内容、会议决定事项,按发言顺序如实记录发言人的姓名、职务和发言要点;2.会议结束,会议记录由主持人审阅签字;3.会议记录保存2年,不准缺页、不得涂改。-6-三、安全目标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建立自我约束、自我激励机制,促进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目标管理。煤矿在规划长远发展的同时规划安全生产,制定煤矿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的同时制定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第三条矿长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实行民主管理,鼓励职工参加安全目标管理工作。矿必须在每年12月底前制定出次年的安全生产总体目标,由分管安全的领导制定实现该目标的安全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目标及实现目标的措施要经矿安全生产办公会议讨论通过。第四条依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矿每年制定企业安全目标管理的内容包括:1.企业的安全生产形势和政府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2.年度安全管理目标;3.保证完成安全生产目标的组织、技术和政策措施;4.安全目标管理的实施、考核和奖惩。第五条纳入年度安全管理目标计划的安全管理目标包括:1.事故死亡人数;2.千人负伤率;3.工日损失;4.设备完好;5.工程质量;-7-6.设备和财产损失;7.安全教育与培训;8.遵章守纪,制止“三违”。各项管理目标值要符合国家有关法规、政策规定和政府主管部门对安全工作的要求。第六条矿与各班组以签订合同或责任书等形式,将各项安全管理目标计划层层分解落实,并制定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逐级按季、月考核。考核内容包括:1.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完成情况;2.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4.遵章守纪,制止“三违”情况。第七条每一区队、部门必须根据总体目标,制定出本区队、部门管理范围实现安全生产的措施计划并认真落实。第八条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抓好各级人员的思想教育,确保全员对安全目标管理的统一认识。1.每一员工必须支持、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实现安全生产。2.各区队、部门必须严格、扎实做好各项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严格实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3.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执行责、权、利结合。4.矿对各区队、部门及个人进行划分责任区、明确责任人、层层把关,确保安全生产。5.矿必须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8-必须落实措施,及时进行整改。第九条煤矿鼓励职工参与安全目标管理。矿年终对安全目标管理状况进行综合考核、评比。对在安全目标管理中有突出表现、成绩显著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未能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区队、部门和个人进行处罚。第十条年度、季度、月份安全管理目标考核,实行单项打分,综合考核、一票否决的办法,即将班组承诺的安全管理目标各赋一定的权值,满分100,出现死亡、重伤事故,年度不得奖。第十一条奖励标准平均每月300~500元,月考核,季兑现,年度一次结清。四、安全技术措施投入保障制度第一条为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落实,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护职工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第二条安全技术措施,是指煤矿为改善工人劳动条件、解决事故隐患、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危害所采取的技术措施,为保证职工安全健康所必需的设施和一切措施以及职工培训。第三条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一季度编制年度生产计划的同时,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完成时间和责任人,由矿安排专项资金。第四条矿长对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负责:组织编制、审批、实施安全技术措施计划;保证实施计划的资金;经常检查、-9-督促计划落实,听取职工意见,接受职工监督。第五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由生产技术负责人具体负责,生产副矿长、安全检查人员参加,共同编制,班组长有权提出建议。第六条编制矿井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应重点解决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并分轻重缓急,将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工程计划。“一通三防”、大型固定设备的保险、保护装置存在事故隐患的,应优先安排。当生产与安全同时需要时,应优先满足安全的需要。当生产与安全工程同时发生时,应优先安排安全工程施工。第七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主要内容包括:单位或工作场所、措施工程名称、措施工程内容和目的、经费预算及来源、设计、施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开竣工日期、安全技措计划的执行等。第八条建立安全技措经费提取使用制度,按规定提取足额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由矿统一安排使用。第九条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资金由矿给予保证,必须专款专用,严禁挪用。要做到资金、队伍和物资三落实。项目负责人对计划的实施负责。第十条安全技术措施工程项目竣工,应对其质量和安全性能进行验收。确认合格后,经矿长批准,方可投入使用。第十一条安全投入资金主要用来保证新增、改善和更新安全系统、设施、设备,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各种安全资金投入后,必须经矿生产、安检等有关部门现场检查验收,经主管领导审核签阅,方可生效,进行结算。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奖励,推广应用先进安全技术措施和管理方法,抢险救灾等应有可靠的资金来-10-源,从安全投入资金中列支。第十三条不得以任何借口挪用安全项目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