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催办函致:XXXXXX我公司甘肃XXXXXXX有限公司于2018年10月份完成了贵单位发包的xxxxxx工程施工。从该项目完工以后,我公司一直敦促贵单位办理工程结算,贵单位以各种理由拖延未予办理,至今无果。因此,请贵单位从接到本函之日起15日内安排管理人员与我公司办理工程结算事宜。如接到本函后贵单位仍不予办理结算或有意拖延,则到期以后,我公司就以贵单位和监理单位已确认的工程数量为依据裁定的结算单为准,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贵单位自负。特此致函。施工单位:xxxxxxxxxx日期:2018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