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仓库租赁合同XXXX-XX号2甲方:乙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以下简称“租赁物”)租赁事宜达成如下条款,以供甲乙双方共同遵守。第一条租赁物位置、面积、功能及用途1.1甲方将位于XXXXXXXXXXXXXXXXXXXXXXX租赁给乙方使用。租赁面积经甲乙双方认可确定为XXXXX平方米。地上一切建筑物(房屋)属于危房,甲方不租给乙方。乙方不得擅自使用和居住,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1.2本租赁物的功能为XXXXX。如乙方需转变使用功能,须经甲方书面同意。1.3本租赁物采取包租的方式,在租赁期限和范围内乙方自行经营和管理,甲方有权对乙方是否遵守本合同条款进行监督。第二条租赁期限2.1租赁期限为XXXXX年,即从X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X年XX月XX日止。若乙方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未向甲方足额支付租金,则本合同自行终止。2.2乙方如需续租,应在租赁期限届满前1个月提出,经甲方同意后,甲乙双方将对有关租赁事项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在同等承租条件下,乙方有优先3权。第三条租赁物的交付3.1甲方将租赁物及设施按现状交付乙方使用,且乙方同意按租赁物及设施的现状承租。3.2租赁物的免租期为XXX天(即从XXX年XX月XX日起至XXX年XX月XX日止)。在免租期内,乙方免交租金,但须缴纳物业管理费和其他应缴费用。第四条租赁费用4.1租赁面积为XXX平方米,租金为XXXX元/月/平方米,即XXXX元/年。4.2公共卫生保洁费为XXXX元/月/平方米,即XXXX元/年。4.3现有租金价格是在国家有关税率的基础上作出,如遇国家税率调整时租金价格也将作适当调整。4.4本合同为续租合同,上一年乙方已交租赁保证金可作为本合同的租赁保证金,乙方无需再次重复缴纳租赁保证金。本合同为新签合同,乙方应向甲方缴纳租赁保证金XXXX元。4.5供电增容费供电增容的手续由甲方负责申办,因增容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包括但不仅限于增容费、设备费、施工等费用)。4.6乙方应及时足额缴纳与乙方相关的各种清洁费、公摊垃圾费、物业管4理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摊费等)。第五条租赁费用的支付5.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支付XXXX年的租金XXXX元及公共卫生保洁费计XXXX元和租赁保证金XXXX元,共计XXXX元整。后/个月的租金及公共卫生保洁费乙方应当在合同履行到第/个月的下旬支付。乙方应将该款项汇至甲方指定的帐户,或按双方书面同意的其它支付方式支付。甲方指定的账户参见合同最后一页。5.2租赁期限届满,在乙方已向甲方交清了全部应付的租金、公共卫生保洁费及因本租赁行为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并按本合同规定承担向甲方交还承租的租赁物等本合同所约定的责任后10日内,甲方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乙方逾期支付与乙方相关的各种清洁费、公摊垃圾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摊费等)的,则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欠缴租金总额×0.5‰。5.3乙方每月根据使用的水、电量交纳水、电费,并于当月20日前交纳。乙方逾期支付水电费的,则应向甲方支付滞纳金,滞纳金金额为:拖欠天数×欠缴水电费总额×0.2‰。水、电收费标准按有关部门规定加损耗收取。5.4乙方如需办理供电增容,应在向甲方提出申请10日内,及时向甲方支付有关费用。5.5乙方应于每月20日前及时足额缴纳当月与乙方相关的各种清洁费、公5摊垃圾费、物业管理费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公摊费等)。第六条场地的装修、维修和保养6.1乙方如要求在甲方租赁物内另建设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其建好的设施所有权在合同期满且不再续租后归甲方所有。6.2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须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的,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同意,同时须向政府有关部门申报同意。如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及其它相邻用户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结构造成影响的,则应经甲方及原设计单位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改建、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6.3经甲方同意,乙方可在租赁物内安装水、电表,材料费用自理。合同期满且乙方不再续租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6.4乙方对租赁物附属物负有妥善使用及维护之责任,对各种可能出现的故障和危险应及时消除,以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隐患。6.5乙方在租赁期限内应爱护租赁物,因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损坏,乙方应负责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第七条安全责任7.1租赁物、租赁物内及周边的通道、租赁物的电气设施、用水设施和用电设施及其使用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严格控制各类设施的用量负荷,确保使用安全。因使用不慎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发现安全隐患需用书6面形式及时通知甲方。7.2乙方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以及南宁市消防有关制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消防安全。因各类消防火灾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随时检查租赁物的防火安全,乙方不得无理拒绝或延迟给予同意。7.3租赁物公共区域内的消防器材、设施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在租赁物内按有关规定配置灭火器,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7.4乙方对其在租赁物上所从事的生产、经营等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安全、消防、污染、人身伤害等事故承担全部责任。7.5如乙方用以作生产加工等场地,必须根据国家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取得相应的生产经营许可证,确保安全生产,达到国家环保标准。7.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提前终止时,应于租赁期满之日或提前终止之日将租赁物清扫干净,搬迁完毕,并将租赁物交还给甲方。如乙方归还租赁物时不清理杂物,所产生的费用及各类损失由乙方承担。7.7乙方严禁在租赁物内储存,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有腐蚀性、有放射性等危险物品或废弃物品。禁止乙方在租赁物内饲养家禽、家畜和开垦种菜等。7.8乙方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包括但不限于“搭建临时用房、临时仓库”)的,必须经甲方同意,并且取得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同时应符合法定设计的安全和消防标准。乙方对装修、改建等行为可能引起的一切安全、消防、污染、人身伤害等事故承担全部责任。乙方搭建的临时租赁物和装修的结果出7现安全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7.9乙方在使用租赁物时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本区、市的法规以及甲方有关租赁管理的有关规定,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责任。如果由于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影响建筑物周围其他用户的正常运作,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赔偿。第八条保险责任乙方负责购买租赁物内乙方的财产、人员及其它必要的保险(包括但不限于责任险)。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购买上述相关保险,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第九条广告9.1若乙方需在租赁物的本体设立广告牌,须按政府的有关规定完成相关的报批手续并报甲方备案。9.2若乙方需在租赁物的周围设立广告牌,需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第十条有关税费按国家、广西及南宁市有关规定,因本合同缴纳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应由甲方作为出租人、乙方作为承租人分别承担。8第十一条违约条款11.1乙方不得将租赁物进行转租。如擅自转租,甲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11.2在租赁期限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公共卫生保洁费或水、电费超过1个月的,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交纳欠款之日起5日内,乙方未支付有关款项,甲方有权停止乙方使用租赁物内的有关设施,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若遇乙方欠交租金、公共卫生保洁费或水、电费超过2个月,甲方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并扣除租赁保证金。在甲方以传真或信函等书面方式通知乙方之日起,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有权留置乙方租赁物内的财产,并在解除合同的书面通知发出之日起5日后,甲方将有权处置乙方被留置的财产,用于抵偿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全部费用。11.3如乙方确需提前解约,须提前1个月书面通知甲方,且履行完毕以下手续,方可提前解约:a.向甲方交回租赁物;b.交清承租期的租金及其它因本合同所产生的费用;11.4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如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则应于本合同提前终止前一日或之前向甲方支付相等于当月租金2倍的款项作为赔偿。甲方在乙方履行完毕上述义务后五日内将乙方的租赁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11.5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即构成违约,守约方为实现其权益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公告费、执行费、拍卖费、评估费、律师9费、差旅费)均由违约方承担。第十二条免责条款12.1若因有关政府租赁行为的法律法规的修改或甲方租赁物用途改变导致甲方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时。12.2凡因发生严重自然灾害、战争或其他不可预见的、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致使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用邮递或传真通知对方,并应在30日内,提供不可抗力的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部分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证明文件。该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区的公证机关出具,如无法获得公证出具的证明文件,则提供其他有力证明。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由此而免责。第十三条合同的终止本合同提前终止或有效期届满,甲、乙双方未达成续租协议的,乙方应于终止之日或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迁离租赁物,并将其返还甲方。乙方逾期不迁离或不返还租赁物的,应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双倍租金,并有权收回租赁物,强行将租赁物内的物品搬离租赁物,且不负保管责任。第十四条通知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甲方与乙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应以书面形式进行;甲方给予乙方或乙方给予甲方的信件10或传真一经发出,挂号邮件以本合同最后一页所述的地址并以对方为收件人付邮10日后或以专人送至前述地址,均视为已经送达。第十五条适用法律15.1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应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则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辖。15.2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第十六条其它条款16.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法人资格证、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操作证、税务登记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复印件两份,以备存档。16.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16.3本合同一式5份,甲方执3份、乙方执2份,5份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第十七条合同效力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且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首期租赁保证金款项后生效。11甲方(印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开户行:帐号:地址:邮编:电话:乙方(印章):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地址:邮编:电话:签订时间:XX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