潞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培训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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潞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培训资料潞安集团建设中心汇报人:龙超项目概述1项目前期准备2项目建设管理3项目竣工验收4项目后评价5工程建设项目主要风险6◎建设程序的概念◎建设项目简介◎建设项目分类◎项目建设管理项目概述01一、建设程序的概念基本建设程序是指工程建设项目从提出、可研论证决策立项、设计、施工到竣工验收、投入生产或交付使用的整个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必须遵循的先后工作次序,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是基本建设项目必须遵循的根本原则。这个建设工作次序是在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结合企业规章制度,对工程建设过程客观规律的反映,是建设工程项目科学决策和顺利进行的重要保证。主要工程流程如下:2014年基本建设项目程序图2018年潞安集团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流程图2019年潞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流程图主要流程图二、建设项目简介15423工程建设项目:是按一个总体规划或设计进行建设的新建、技改等的各类工程,由一个或若干个互有内在联系的单项工程组成的工程总和。单项工程:是指在一个建设工程项目中,具有独立的设计文件,竣工后可以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效益的配套齐全的工程项目。单位工程:是指具有单独设计和独立施工条件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但竣工后不能独立发挥生产能力或工程效益的工程,是构成单项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部工程:不能独立发挥能力(或效益),不具备独立施工条件,但具有结算工程价款条件的工程,它是单位工程的组成部分。分项工程:是指分部工程的细分,是构成分部工程的基本项目,又称工程子目,它是通过较为简单的施工过程就可以生产出来并可用适当计量单位进行计算的建筑工程或安装工程。简介项目建设性质项目建设过程项目建设规模项目投资渠道项目行业性质三、工程项目建设分类添加标题添加标题煤炭、化工、房屋、市政、电力、船舶、铁路、农业、水利等这里可以添加主要内容这里可以添加主要内容行业性质大型、中型、小型。如:煤矿等建设规模政府投资项目、非政府投资项目投资渠道筹建项目、在建项目、竣工项目、收尾项目。建设过程新建、技改、迁建、恢复等。建设性质说明:一个建设项目只能有一种性质,项目未按设计建设成前其建设性质是不变的。四、项目建设管理及相关规定在工程建设管理上,集团公司坚持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坚持项目建设责任单位(项目法人)是各类建设项目(新建、改建、扩建、迁建、修缮等)的第一责任单位,对工程建设项目从前期准备到竣工验收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管理,对建设管理负主体责任;集团公司相关业务处室根据业务职责分工对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业务进行监督管理,按其职责分别负业务主管责任、业务分管责任、业务协管责任。此外,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还坚持实行招标投标制、承包合同制、工程监理制、施工监理备案制、工程质量监督制等进行项目建设。集团公司业务处室职责分工集团公司层面工程建设项目管理的工程建设项目业务管理部门主要为投融资中心、建设中心(技改项目设计管理原为总工办),在不同时期对工程项目建设管理的主管部门和职责分工是不同的。在2018年4月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的通知》(潞矿办函〔2018〕167号)下发以前,投融资中心牵头负责项目可研、立项、投资概算、计划、非煤产业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大修工程工程管理、安全维简环保等工程项目预算及决(结)算管理等。建设中心主要负责煤矿基本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含工程经济),其他工程项目工程及施工图设计管理等。下发《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的通知》以后,对集团工程项目建设管理从前期准备阶段(立项、核准)、建设实施阶段(初设、建设实施、经济、竣工验收)按照项目不同类型、不同性质进行了由不同业务部门负责的分散式职责分工。为进一步规范项目建设管理,根据集团公司[2018]92号会议纪要安排,将集团公司制定了《潞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定》(潞矿建字[2019]59号)文件规定,集团公司对工程建设项目按建设过程划分为可研立项阶段、建设实施阶段(初步设计至项目竣工)、后评价三个阶段进行实施。1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定关于印发《潞安集团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潞矿投字[2015]166号)2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潞矿建字〔2019〕59号)3关于下发《潞安集团煤化工项目建设管理程序及要求(试行)》的通知(潞矿建字〔2018〕712号)4关于印发《潞安集团招标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潞矿投字[2015]162号)5关于下发《关于规范内部建设市场支持企业管理的若干规定》的通知(潞矿建字〔2017〕526号)6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公司项目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备案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潞矿基投字〔2015〕454号)7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工程及基本建设项目招标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潞矿基投字〔2015〕531号)8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内部市场管理办法》的通知(潞矿企字[2017]170号)9关于印发《潞安集团招标监督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潞矿监字〔2015〕373号)10关于下发《潞安集团设备招标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潞矿机字[2017]132号)11关于下发《潞安集团设备购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潞矿机字[2017]131号)12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合同管理办法》的通知(潞矿法字〔2017〕189号)13关于下发《潞安集团公司矿井建设工程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与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潞矿安字〔2015〕650号)14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的通知(潞矿办函〔2018〕167号)15《关于全面加强煤矿建设项目考核的通知》(潞矿基字[2016]108号)16关于印发《潞安矿业集团公司工程项目审计规定》的通知(潞矿审计字〔2018〕680号)关于下发《潞安集团环保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潞矿节环字〔2018〕580号)17关于下发《潞安集团环保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实施细则》的通知(潞矿节环函〔2019〕80号)18◎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述◎项目报批(建)阶段项目前期准备及项目报批(建)02一、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述一个大型新建国家核准项目最终取得项目开工批复完成前期准备工作至少要经过、省、国家部委数十个专题的审查批复,涉及到从村、乡、县、市、省、直至国务院的多个主管部门,以及铁路、银行、交通、电信等多个行业,难度非常大。前期准备阶段,是指项目建设从立项起到批准项目开工这一期间的工作。项目前期准备阶段概述落实资金计划四通一平组建管理机构其他质量监督注册社会稳定性(核准)取得矿权等项目选址意见书各设计专篇可研与立项项目前期准备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立项决策的主要依据。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明确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职责的通知》(潞矿办函167号)等文件规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建设责任单位初审后,报集团公司专业技术处室审查同意后,由投融资中心进行投资估算审查,审查完成后上报集团董事会审查同意后,下发立项批复。项目立项项目立项对工程建设项目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为加强项目立项管理,集团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管理》[2015]166号、《潞安集团投资项目内部论证决策管理办法》(潞矿投字[2015]163号)等文件。项目立项主管部门:集团公司投融资中心及相关专业处室。集团内部立项原则对不超过500万元的工程由集团公司投融资确定是否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对超过5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或单位工程由集团公司投融资牵头组织实施,工程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或项目申请报告核准。由建设责任单位或专业处室提出项目建设申请→集团公司专业处室根据公司领导安排组织审查并拿出评审书面意见、投融资中心进行投资估算审查→报请集团公司相关分管领导同意后→报公司办公会(董事会)集体研究同意后进行项目立项。流程政府核准或备案对需政府部门核准或批复或备案的项目,在集团公司完成内部立项后,由建设责任单位负责按相关规定进行上报,集团公司投融资中心配合完成。根据国家《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2号)、《山西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第258号)等文件规定,对符合国家、省等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项目按规定报请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核准(各级发改委),对不属于项目核准的建设项目,按规定到政府主管部门完成项目备案工作,符合核准或备案条件的项目,由相应政府主管部门下发核准或备案文件。具备条件项目申请报告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具备以下条件:应当附具自然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办理的其他相关手续。项目建设可能对公众利益构成重大影响的,项目核准机关在作出核准决定前,应当采取适当方式征求公众意见。其他根据项目性质需办理的相关手续。注意:项目核准有效期限一般为2年,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开工审批的,可申请延期1次1年。政府备案项目对于《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企业投资项目,实行备案制,除国家另有规定外,由企业按照属地原则向地方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备案。备案制的具体实施办法由省级人民政府自行制定。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要对备案工作加强指导和监督,防止以备案的名义变相审批。初步设计及概算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是项目建设的技术及经济纲领性指导文件,是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贯彻与细化,是安全、环保等专篇编制和施工图设计、项目投资及进度控制、设备订货和项目联合试运转、审计、竣工验收的基本依据。初步设计及概算应达到足够深度,必须完整的反映工程项目全部投资,包括不可预见费。投资概算原则上不能超过立项的10%。审批程序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完成经建设责任单位初审合格后,报集团公司建设中心进行审批,审查通过后下发初步设计审查批复;投资概算在初步设计审查完成后报投融资中心审批,并下发投资概算批复;需政府部门审批的初步设计及概算按规定报批(如:新建120万吨以上的煤矿建设项目由省能源局负责审批等)。注意为实现工程建设项目设备工艺及工程建设最优化,对以下工程建设项目(或主要环节),由建设中心委托以重点环节技术为主的专业处室牵头进行设计审查工作,审查完成报建设中心备案(需政府部门审批的按规定报批)。初设及概算审批程序资料建设项目选址申请表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选址研究报告项目选址意见书此项为项目核准和项目建设的必备条件之一,审批部门为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原为住房与城乡建设管理部门)。1区域性重大基础设施,包括高速公路、二级(含)以上公路、铁路、机场、电厂、220KV(含)以上高压输电线路及变电站、输气管道及门站、区域性防洪工程、水利枢纽工程、引水工程;2化工、天然气、煤层气等易燃易爆危险性项目3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街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建设项目4涉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湿地、地质公园、水源保护区等的建设项目5因选址需要对城乡规划进行修改的建设项目需编制项目选址报告的项目国务院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省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以及设立开发区,由省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市、县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建设项目,由同级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核发选址意见书项目选址意见书审批原则123说明:选址意见书自核发之日起,有效期为2年。需要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当在选址意见书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原核发机关申请延期,经批准可以延期一次,延长期限为1年。项目建设用地一、土地预审根据国土资源部《建设用地审查报批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办法》(国土资源部令68号),在建设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向建设项目批准机关的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提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受理预审申请的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使用标准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对建设项目的有关事项进行预审,出具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注:项目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的,还应当提供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二、土地征用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城市建设用地范围外单独选址的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建设单位应当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