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资料网()25万份精华管理资料,2万多集管理视频讲座精品资料网()专业提供企管培训资料合和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日常物业服务制度目录前言第一部分公众制度第一章创优秀文明小区倡议书第二章装修管理责任书第三章装修管理规定第四章装修管理协议书第五章治安管理规定第六章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七章消防管理规定第八章交通车辆、停车场管理规定第九章电梯使用管理规定第十章智能化设施使用管理规定第十一章小区商业用房管理规定前言为了促进公司管理处更高效的的运作,加强公司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基本素质,公司现做如下的经营管理体制。1.目的对与服务提供过程有关的各环节和因素进行控制和管理。以符合ISO9001:2000标准7.5条款的要求,确保各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按规定的方法在受控状态下进行。2.范围本程序规定了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控制的内容和方法。适用于生产和服务提供过程的控制策划与实施、确认、标识和可追溯性、顾客财产、产品防护等环节进行有效的控制。3.职责3.1物业管理处负责召集、主持管理处工作小组会议,实施和监督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控制的相关制度。3.2物业管理处负责工作服务的提供。3.3根据物业质量保证标准的有关要求,全面推行质量管理,把质量目标落实到各岗位、各环节直至到个人,并通过质量管理小组监督检查,遇到问题及时解决,使工作质量不断提高,达到用户满意的效果。4.工作程序4.1物业管理处对生产和服务提供的策划,由公司主控,管理处实施,主要有保结、绿化、治安消防、工程维修、客户接待、特约服务、入住及装修管理、突发时间处理、车辆管理、租赁服务等。4.2公司根据服务要求制定各岗位的服务规范,作为工作依据和服务准则。4.3各部门通过日检、周检、月检、层层监督,使服务质量受到监督管理,必要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各部门所提供的各种服务未被检查合格,不得放行或交付。4.4日常对客户服务过程中有些是特殊过程,如突发事件的处置、消防管理工作等,应制定相应的控制文件,建立相关的监控记录。第一章创优秀文明小区倡议书尊敬的各位业主/住户:作为同一屋檐下共同生活的一份子,小区的优美环境需要我们大家的共同爱护。大部分业主都有很高的人文素质,能自觉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为争做“文明市民”树立了榜样。但是仍有一小部分业主、住户,因一时疏忽,或是图一时方便,给小区带来了不和谐的声音。仍有私人物品、在公共通道墙面涂鸦、宠物随处大小便等不文明行为。为了继续维护小区的美好环境,以言传身教培养下一代,小区管理处向全体业主倡议:发扬高尚情操,杜绝不文明行为,遵守社会公德,讲文明、讲礼貌,争做文明住户,共建和谐温馨的家园!保证小区居民在整洁、卫生、优美、和谐的环境里生活,为南京市争创省级文明城市贡献出我们的一份力量,我们倡议:1、增强城市意识和文明意识,培养优良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认真实践《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以小区主人的姿态投入到生活中。2、保持小区整洁、卫生,阳台、窗口不出现有碍观瞻的物品。3、保持楼道整洁、卫生,经常清扫楼道,擦洗扶梯,清洁墙面,不将私人物品摆放在楼道内,有用途的放入室内,无用途的自行处理。4、保持房子四周通畅,房子四周属公共地带,不属于任何个人所有,不乱堆乱放、乱搭乱建,不以损害公众利益为代价来获取个人利益。5、保持小区整洁美观,不乱吐乱扔,乱刻乱画,乱泼乱倒,乱牵乱挂,提倡用可降解塑料袋装垃圾,并且放入指定的地点。6、保护小区环境,维护小区形象,清除小区内“三废”(废水、废气、废渣)和噪声,不乱开乱种,保持绿化布局合理,环境优美。7、小区内不养牲畜,不养禽类,按相关部门要求管理好自己所养宠物,保证宠物安全卫生,不干扰影响他人工作、生活。8、各住户要时常提醒督促租住户遵守小区管理条例,各租住户要保持与房东的联系,接受小区的管理,把自己当作小区的主人,争当“荣誉居民”,不要做不受小区欢迎的人。9、每位居民要同家庭成员一道为小区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监督外来人员遵守小区管理条例,同损害小区形象的现象作斗争。建设整洁有序的居住环境,打造优美和谐的小区形象,是我们的共同愿望,也是我们的共同责任和应尽义务,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创建潜中文明小区努力!第二章装修管理责任书1、目的:为加强对房屋装修的管理,保障小区所有业主的合法权益,维护区内的公共秩序,根据《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凡业主申请装修经管理处审批同意后,由业主、装修单位、管理处三方就家居装修的有关事宜达成共识,签定本责任书,并共同遵守。2、责任范围:2.1.业主2.1.1.业主选择的装修单位承接其家居装修工程,必须持有市主管部门颁发的《承建资格证书》。如业主违反本规定,应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2.12.业主在房屋装修前,必须会同其委托的装修单位向管理处申报登记,如实申报装修项目、标准、施工人数、拟开工时间和竣工时间等内容,并提交装修合同复印件,交验装修单位《承建资格证书》原件,经管理处批准后方可动工;2.1.3.楼顶、平台、外墙门窗、阳台的装修及空调的安装,须保证建筑物外观的协调统一,选择管理处指定的样式、材料、安装方法安装。如有违反,除恢复原样外,扣除装修保证金;2.1.4.业主在装修过程中临时增装修项目,须报管理处审核批准;2.1.5.装修完毕,业主验收合格后,由业主向管理处提出验收申请,管理处指定专人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2.1.6.根据《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住宅装修施工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2.2.装修施工单位2.2.1装修单位应如实申报施工人员名单,交验施工人员有效证件(如有特殊作业,还需交验特种岗位从业资格证书),并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2.2.2.装修单位领取《装修许可证》、《临时出入卡》之后方可开始施工。施工时须将《装修许可证》张贴在单元门外,《装修管理规定》张贴于室内明显位置,便于装修人员阅读和管理处检查;2.2.3.施工人员须佩戴《临时出入卡》进入小区,凡未办理《装修许可证》和《临时出入卡》而擅自施工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2.2.4.装修施工时间为:星期一至星期五每天8:00-12:00,14:00-19:00。周六、周日和法定假日每天9:00—12:00,14:00—18:00,否则管理处有权采取措施责令停工,对于屡禁不止者将按照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处理;2.2.5装修活动必须保证建筑物结构和使用安全,并严格按照业主户申请的项目进行,严禁下列行为:(1)改变房屋承重结构;(2)在承重墙、天花、地面上打孔,拆除连接阳台的墙体、门窗;(3)不适当增加楼面静荷载,包括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铺设大理石地板(超过10毫米)等;(4)任意刨凿、重击顶板、外墙内侧及排烟管道,不经穿管直接埋设电线或改线;(5)破坏或者拆改厨房、厕所的地面防水层;(6)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装修材料;(7)其他违章装修活动。对于以上行为和其它不经批准私自改变房屋结构及用途者,除恢复原样、扣除装修保证金外,业主/用户及装修施工队还应该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2.2.6严禁擅自改动、暗藏燃气管道设施,确需改动的,应提前向供气单位申请,由供气单位组织实施;2.2.7装修单位负责人必须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严禁下行行为:(1)用砖头或其他物品强行顶住电梯、防盗门;(2)将装修垃圾、各类胶、漆等杂物倒入排水管道;(3)在修改排水管道时,将生活污水排入雨水管道;(4)骚扰其他住户或影响其他住户的正常生活,造成投诉和财产损失;(5)串栋、串户,或在其他住户门前逗留、休息;(6)在规定装修时间外施工;(7)擅自进入地下室和天台,或在公共场所(地)施工作业;(8)私自在户外接驳水、电;(9)将电源线直接接在漏电开关上端,(10)装修房间内抽烟,使用电炉及大功率炊具;2.2.8装修过程中,如需要进行电焊、气焊操作,须事先向管理处提出申请,提供操作人员岗位操作证,并采取有安全防火措施方可施工;2.2.9施工人员必须爱护公共设施,不得随意移动、拆除消火栓等消防设施,对于违反管理规定破坏公共设施(包括楼道、墙面、天台、电梯等)行为的,按责任照价赔偿;2.2.10.因装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损毁他人物品等,均由装修单位负责修复并赔偿全部损失;2.2.11装修垃圾须用袋封装,并按照管理处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清运。对违章堆放、抛弃装修垃圾者,管理处有权责令其限期清理或由管理处代为清理,其费用由装修单位承担;2.2.12装修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装修现场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并做好消防防范措施;2.2.13施工过程中,装修单位必须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严密巡视,防止案件发生,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报告管理处;2.2.14装修时必须关闭户门,避免灰尘或噪音影响公共环境;2.2.15经管理处验收后,如无违章装修或渗、漏、堵、损坏等情况,业主及装修单位凭收据于十日内领取装修保证金。因装修中的违章行为导致产生维修费用,将从装修保证金中予以扣除;2.2.16在装修期间,若需搬运任何物品出小区(大厦),须提前与管理处联系,填写《物品外出放行条》,经管理处确认后,方可搬出小区;2.2.17如业主与装修单位因装修问题产生争议,双方依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自行协调解决。管理处无权处理双方的纠纷,也无权代其中一方对他方履行约束或追缴行为,且也不承担因双方纠纷产生的任何后果。3、处罚办法3.1对违反本协议书的任何违章装修行为,管理处均有权制止、责令整改,并报请有关部门予以处罚;3.2.装修单位应遵守装修管理规定,服从管理处的管理。如施工人员违反管理规定,又不服从管理处管理者,管理处有权要求业主更换施工队伍,否则管理处将强制停止施工,并拒绝其进入本小区;3.3.违反以上条款者,将按照《深圳市家庭居室装修管理规定》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4、附则本责任书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经三方签名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装修房号:管理处(甲方)业主(乙方)装修单位(丙方)负责人:负责人:日期:日期:日期:第三章装修管理规定1.目的:对房屋装修实行依法管理,维修房屋的整体形象和客户的利益,确保房屋的使用安全。2.适用范围:适用于各辖区所有房屋的装修管理。3.职责3.1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用户装修申请手续,并同工程部一起对用户装修结果进行验收。3.2财务室负责核收装修应缴费用。3.3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验收。3.4保安部负责装修施工过程中的治安巡查,核查施工人员的出入证,监督和报告违章行为。3.5物管部负责装修申请的审批,并负责通知工程部、保安部跟进检查、监督和记录。4.工作程序4.1客户提出装修申请填写《室内装修申请表》和《业主担保书》,提供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4.2物管部预审装修内容及有关装修施工队资料,对装修面积超过50平方米和采用装修材料不符合消防规定的,需报请消防部门审批,有消防部门的批复。4.3主管装修的领导对有关装修项目进行审批。4.4财务室人员核收用户装修各项应缴费用。4.5物管部预审人员负责办理装修人员《出入证》。4.6工程部、保安部接到物管部发出的客户装修申请表后,安排日常巡查,对装修施工队的作业情况进行监督,并记录在《装修检查表》中。如发现有违章装修现象发生应立即予以制止,填写《整改通知书》交客户并通知物管部预审人员按深圳市住宅装修管理规定进行处理。4.6.1工程部负责对装修线路、管道、用电设备进行检查监督,每周至少一次巡查装修现场,隐避工程每天巡查一次。4.6.2保安部负责监督装修施工人员按规定清运垃圾,同时防止施工人员破坏公共设备、设施。4.7客户装修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及工程部人员对装修工程进行验收,并核对有无违章记录,对装修更改变动分隔、卫生间处理等,都必须投入使用三个月后再复验,确定无违章现象且外墙、楼板无渗漏现象出现后,给予办理退回装修押金手续。4.8在装修工程验收完毕后,物管部预审人员应督促施工队交回《出入证》,对丢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