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处罚通知单制表部门:矿山安全部制表日期:2013年9月22日受处罚部门矿仓施工工程队所属部门综合运管部所任职务处罚事由9月22日10:00在+800中段矿仓施工过程中,有两名员工作业时未佩戴安全帽,违反《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处罚类型经济处罚200元其他处罚工程队意见所属部门主管意见监察部意见财务部意见备注:1、本处罚通知书一式三联,受处罚工程队、财务部及矿山部各执一份;2、本处罚通知书记入公司档案,,并作为对工程队考评的依据之一;3、受处罚工程队在接到本通知后如有异议,于七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总经理提出申诉;4、本处罚通知书处罚签字之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