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午晚托服务协议书甲方(学生家长或监护人)姓名:与学生关系:家庭住址:工作单位:手机号码:乙方(学校)名称:电话:甲方因工作需要等原因(中午、晚上)无法接送孩子回家和上学,在自愿的前提下,甲方决定将现就读于年级的被监护人(一下简称学生)交由乙方,接受乙方提供的午餐、午休、晚托服务。为明确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平等协商,达成协议如下: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应认真履行监护人职责,与乙方共同承担教育学生的责任,配合乙方培养学生养成良好的习惯,教育学生遵守学校午晚托期间的有关规定,不擅自外出、脱离乙方管理。因学生擅自脱离管理发生意外事故而致人身或财产严重损失的,乙方已经履行了相应的职责,行为并无不当的,甲方不得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2、甲方应按时交纳午餐费。如甲方拒不缴纳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对学生因故不能参加午托的,甲方须提前向乙方请假,请假当天如已交了伙食费,当天伙食费留作下一天伙食费,甲方如不提前请假,当天伙食费照常扣除。3、甲方要积极主动地保持与乙方的联系与配合,甲方如果发生住址、单位、电话等联系方式的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同时,对乙方的管理有建议和监督权。4、甲方作为学生监护人,应对学生损坏或破坏学校的公共财产承担赔偿责任。(二)、乙方的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建立家长联系制度,向甲方通报学生午晚托期间的各方面的表现情况。遇特殊情况随时通报。2乙方应高度重视学生的安全问题,采取有效以并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3、乙方须在午托期间为学生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午餐执行分餐制,由学校食堂统一配餐,学校食堂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领取餐饮服务许可证,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只有健康证。4、乙方应制定有关管理制度并要求学生严格遵守,安排午托管理人员做好学生的安全管理工作。对于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经乙方教育后仍不能改正的学生,乙方有权作出必要的处理,直至终止本协议,并在决定作出之日起两日内书面通知甲方。二、违约责任及争议解决1、甲方有义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如学生不听乙方管理而发生安全问题,乙方不承担责任。2、学生午托期间,若出现生病现象,乙方要及时通知甲方来学校接学生去医院就诊;若出现较重疾病或其他需要紧急救助的情况,乙方在及时通知家长的同时,要协助甲方进行应急处理,学校不给学生提供内服药物。对不服从乙方教育管理擅自外出或打架斗殴对他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由乙方过错产生的后果由乙方承担救助和赔偿责任。本协议自甲方签字、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正式生效。甲方:乙方:时间: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