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规程1范围本规程规定了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保设施竣工验收监测范围确定、评价标准选择的原则;工程及污染治理、污染物排放分析要点;环境管理调查和检查主要内容;污染物排放和环境质量监测布点、采样、分析方法、质量保证及质量控制、结果评价技术要求;验收监测方案、报告编制的要求等。本规程适用于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陆地终端工程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可参照陆地建设项目相关验收监测规范。2规范性引用文件本规程内容引用了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程。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程。GB4914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GB/T19485海洋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GB/T17923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分析方法GB17378海洋监测规范GB/T11914水质化学需氧量测定重铬酸盐法GB/T16782油基钻井液现场测试程序GB/T16783.1石油天然气工业钻井液现场测试第1部分:水基钻井液GB18420.1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分级GB18420.2海洋石油勘探开发污染物生物毒性检验方法SN/T1325.1进出口重晶石中汞含量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光谱法SN/T1325.2进出口重晶石中镉含量的测定原子吸收光谱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0]38号)3术语3.1验收监测ComplianceMonitoring海洋石油开发工程完工后,由具备向社会公开出具海洋环境监测数据资质的机构,通过石油开发工程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海水环境质量监测和环境管理调查等手段,考核其是否达到海洋环境保护要求的活动。3.2环境保护设施EnvironmentalProtectionFacilities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一是与石油开发工程有关的各项环境保护设施,包括为防治污染和保护环境所建成或配备的工程、设备、装置和监测手段,各项生态保护设施,例如生产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施、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二是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和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及有关工程设计文件规定应采取的其他各项环境保护措施。3.3环境管理调查EnvironmentalProtectionSurvey对海洋石油开发工程执行海洋环保法律法规、环境管理制度制定与执行、环境档案建立、环境保护设施和监测设施建立与运行、落实有关环境保护措施、清洁生产措施和节能减排措施、溢油应急计划制定与执行等情况的全面调查。4验收监测工作程序海洋石油开发工程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工作,包括验收监测准备、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验收监测实施、验收监测报告编制等四个阶段。验收监测工作流程见图1。4.1验收监测准备阶段验收监测准备阶段的工作包括资料收集和分析及必要的现场勘查。4.2验收监测方案编制阶段在查阅和分析相关资料、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确定验收监测范围、评价标准、验收监测内容,编制验收监测方案。4.3验收监测实施阶段根据验收监测方案确定的内容进行现场监测。4.4验收监测报告编制阶段整理与汇总监测数据、调查结果,得出验收监测结论,提出存在的问题和整改建议,编制验收监测报告,为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提供技术依据。项目基本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三同时检查情况验收监测方案编制质量保证和控制监测依据工程概况环保要求评价标准监测内容环评报告及批复初步设计(环保篇)应急计划及批文其他基础性资料验收监测准备图1验收监测工作流程5验收监测准备5.1资料收集验收监测单位应向建设单位收集以下资料:——环境影响报告书及其核准文件;——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及其备案文件;——溢油应急计划及其批复文件;——“三同时”检查批复文件;——监测方案执行结果报告,钻井液和钻屑检验报告;——工程试生产以来的海上油田防污染记录表;——配置的应急设备名称、型号、数量和存放地点等资料,溢油分散剂型号、数量、存放地点及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核准文件等资料;——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备、污水在线监控装置、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等环保设施的型号、数量、生产厂家、设计效率等资料,污染物检验设备型号、数量、检定证书等资料,船级社有关污染防治检验证书;——清洁生产和节能减排措施及实施情况资料;——其他有关工程建设、运行管理的文件等。5.2资料分析为编制一份切实可行的验收监测方案,验收监测单位应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分析和提炼,并重点研究和熟悉以下要点,对资料分析中存在的疑问和发现的问题详细记录并待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时进一步核实。5.2.1工程建设内容了解石油开发工程是属新建、改建、扩建或是技术改造类项目,掌握工程依托关系,熟悉新建工程设施范围、依托工程设施范围,试生产时有无钻井作业等,以确定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范围。5.2.2工艺流程熟悉主要生产流程、污染物处理流程,主要产污环节,主要环境保护设施,主要环境污染要素及去向,以确定现场勘查和验收监测重点内容。5.2.3污染源石油开发工程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包括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伴生气、钻井液和钻屑等,要熟悉污染物的排放频率、排放速率、排放量,拟定污染源排放监测点位,掌握工程排污混合区范围,以便提出有针对性的监测方案。5.2.4环境管理重点了解石油开发工程环境管理机构,监测机构建立和岗位设置,日常监测方案,溢油应急计划,以及清洁生产、节能减排措施等情况。5.2.5海洋行政主管部门管理要求熟悉环境影响报告书、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的环境保护措施和建议,环评核准文件的要求等。5.3调研与现场勘查调研主要采取与建设单位座谈的形式,验收监测单位对有关问题进行询问,建设单位现场介绍和解答。调研内容包括:执行海洋环境保护制度情况、环境管理制度建立及执行情况、环境保护档案建立、监测机构设置、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核准文件的落实情况、试生产阶段生产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以及在资料分析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等。在石油开发工程设施众多、工艺复杂的情况下,验收监测单位可以进行必要的现场勘查。勘查内容包括:生产工艺流程,污染物处理工艺流程,实验室与检验设备,采样监测孔、监测点的设置,并确定污染物排放监测点位。6验收监测方案编制6.1前言石油开发工程立项情况、投入试生产时间,验收监测工作由来、监测目的及验收监测委托情况等。6.2验收监测依据包括验收监测所依据的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与环境保护有关的批复文件,环境保护资料性文件,以及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委托书等。6.3工程概况6.3.1基本情况包括石油开发工程位置、环评情况、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建设情况、环境保护投入、石油产量、试生产状况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6.3.2依托工程设施及生产工艺对于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类项目应详述依托工程设施及其生产工艺,改建、扩建或技术改造要求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6.3.3新建工程设施及生产工艺包括新建工程设施的布置、生产工艺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6.3.4主要污染源及环境保护设施包括石油开发工程建设阶段、生产阶段的主要污染源、污染因子,污染因子排放频率、排放量、处理措施,主要环境保护设施、措施及必要的图件、图表等。6.4环境影响评价、初步设计回顾及其批复要求回顾石油开发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的环保措施与建议、环评核准文件要求以及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中有关的环保措施建议,应特别关注划定的排污混合区范围、总量控制、事故应急管理要求、环境保护措施等。6.5验收监测评价标准应列出环境影响报告批复时,执行的海水水质标准,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及其他海洋石油开发污染物的排放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标准等级和限值,环境影响报告书及批复中的特殊限值要求,初步设计(环境保护篇章)中的环境保护设施设计指标或要求等。这些标准和指标将被用于作为验收监测的评价标准。同时,也应列出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作为参照标准。6.6验收监测范围与内容根据石油开发工程建设范围、建设内容确定验收监测的工作范围与内容。验收监测内容包括石油开发工程海上开发设施(如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周围海水环境质量,生产水、生活污水、机舱污水、固体垃圾、钻井液和钻屑等排放监测,以及对石油开发工程执行海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环境保护设施建设、溢油应急计划制定等情况的环境管理调查。要详述监测因子、频次、点位的布设情况,附监测站位图;采样、分析方法。6.7验收监测的质量保障和控制列出拟采取的质量保障和质量控制措施。6.8验收监测进度安排及经费概算验收进度包括现场验收监测时间、样品分析时间、数据汇总与报告编写时间等,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经费概算。7验收监测7.1监测点位设置7.1.1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点位设置包括:——生产水排放口;——生活污水排放口;——机舱污水排放口;——石油类等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监测,监测点设置在生产水排放口;——固体垃圾监测,监测点位包括生产垃圾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以及周围海域水面环境;——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点,本项监测主要以收集已有检验报告为主,必要时(例如验收监测期间有钻井作业)现场抽样监测。7.1.2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效率测试主要测试生产水处理装置、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船用油水分离设备的运行效率,在其进水口和排放口分别设置监测点。7.1.3海水环境质量监测在海上设施(如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周围海域设置海水环境监测站,在排污混合区边界处东南西北4个方向分别设置1个监测站;在排污混合区外东南西北4个方向距排污混合区边界500米处分别设置1个监测站;必要时可在主体海流下海流方向排污混合区外加密2~4个站;在环境影响报告书预测的可能受石油开发活动影响的环境保护目标边界处设置2~4个站。海水采样层次可根据生产水排污口所在水深位置确定,应包括表层(距水面0.5米)和10米层,必要时可在排污口所在水深以上10米增加1层。7.2监测因子与频次根据建设过程和试运行期间可能带来的污染物及环境保护管理要求确定监测因子。为使验收监测结果全面和真实地反映项目污染物排放和环境保护设施的运行效果,采样频次应充分反映污染物排放和环保设施的运行情况。主要验收监测因子及频次见表1。表1验收监测因子及频次类别监测点位监测因子监测频次污染物达标排放监测生产水排放口石油类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4次[1]生活污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机舱污水排放口石油类验收监测期间,每次排放前固体垃圾收集设施,食品废弃物粉碎设备以及周围海域水面环境生产垃圾、生活垃圾(食品废弃物和其它垃圾)连续监测3天,每天监测1次钻井液和钻屑排放点含油量、汞、镉、生物毒性容许值验收监测期间,每次排放前环保设施运行效率测试生产水处理装置、船用油水分离设备进水口、排放口石油类与生产水达标排放监测频次一致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化学需氧量与生活污水达标排放监测频次一致海水环境质量监测海上设施周围海域石油类、悬浮物、化学需氧量、无机氮(氨、亚硝酸盐和硝酸盐)、无机磷、汞、镉一般为1~3天[2],每天监测1次[1]每天4次采样时间应均匀设置。[2]可根据实际海况及首次监测结果等,适当调整监测天数。7.3分析方法污染物及海水监测因子分析方法按照表2所列方法执行。表2分析方法序号类别监测因子分析方法引用标准1污水生产水中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GB/T17923-1999序号类别监测因子分析方法引用标准萃取重量法GB4914-20082机舱污水中石油类红外分光光度法紫外分光光度法GB/T17923-1999GB17378.4-20073化学需氧量[1]重铬酸钾法碱性高锰酸钾法GB/T11914-1989GB17378.4-20074固体垃圾生产垃圾目视法GB4914-20085食品废弃物6其它垃圾7钻井液和钻屑水基钻井液和钻屑含油量蒸馏法红外分光光度法GB/T16783.1-2006GB491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