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增值税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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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与申报缴纳第三节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第四节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会计处理第五节增值税会计信息的披露教学内容第三章增值税会计□基本技能:掌握增值税的计算程序与方法,特别是进项税额与销项税额的确认和计算;熟练掌握增值税的会计处理方法。□能力目标:理解增值税两类纳税人的划分标准、计税方法及其会计处理的不同,增值税税法与会计准则、制度的差异。学习目标教学重点与难点增值税纳税人类型的认定增值税的征税范围销售额的确定方法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的计算及其会计处理第一节增值税法的主要内容一、增值税的概念、类型和特点链接二、增值税的纳税人链接三、增值税的纳税范围链接四、增值税的税率链接五、增值税的减免链接六、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链接一、增值税的概念、类型和特点(一)增值税、增值额的概念增值税(VAT)是以增值额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最早产生于法国。增值税的产生是为了解决传统流转税重复征税的问题。增值额的概念:是指生产者或经营者在一定时期的生产经营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增值额的计算方法(1)理论增值额=W-C=V+M(2)就个别生产经营单位而言增值额=该单位的商品销售收入—非增值项目的金额(扣除项目金额)(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1、直接计税法:计税依据为增值额应纳增值税=增值额×税率(二)增值税的计税原理2、间接计税法(扣税法)•计税依据为销售额,实行税款抵扣应纳增值税=销售额×税率—购进额×税率(1)按抵扣时间的不同——分为购进扣税法和耗用扣税法(2)按抵扣范围的不同,形成不同的增值税类型。(三)增值税的类型生产型增值税(购建固定资产的税金不允许抵扣,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收入型增值税(购建固定资产的税金分期抵扣,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消费型增值税(购建固定资产的税金符合条件允许一次性抵扣,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主要区别:对纳税人购建固定资产的税金的处理方法不同类型扣除范围主要特点生产型所耗用的外购原材料、燃料、动力等物质资料价值(流动资产)税基较宽、存在重复征税收入型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外购固定资产折旧法定增值额=理论增值额;固定资产折旧部分所含增值税不易采用凭发票进行扣税的办法消费型外购物质资料价值+当期外购固定资产全部价值税基较窄;最适宜采用规范化的发票扣税法;具有刺激投资,加速设备更新,提高资本有机构成的作用(四)特点和优点特点:1)征税面上的普遍性2)多环节征税(生产、流通、委托加工、进口等环节)3)对增值额征税,避免重复征税4)实行税款抵扣5)最终消费者是全部税款的承担者优点:P55价外税二、增值税的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人概述——涉及行业:制造业、流通业、生产性劳务——进口环节——单位或个人(个体工商户、其他个人)增值税纳税人的分类与管理(重点)类型认定标准(年销售额、会计核算)征管办法小规模纳税人生产性企业或提供应税劳务:50万元(含)以下,商业性企业:80万元(含)以下且会计核算不健全简易办法,普通发票,征收率3%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界定标准的其他个人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一般纳税人年销售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单位或个体工商户税款抵扣专用发票税率(17%、13%、零税率)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可申请认定为一般纳税人销售成品油的所有加油站三、增值税纳税范围(重点)(一)一般规定(二)纳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三)特殊行为(一)一般规定销售货物——有偿转让所有权,货物是指有形动产提供应税劳务:加工——受托加工修理修配进口货物2012年1月1日起,上海将在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中正式启动营业税转增值税改革试点。北京于3月3日获批“营转增”试点改革。(二)纳税范围的特殊项目(三)特殊行为1、视同销售行为2、混合销售行为3、兼营非应税劳务4、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1、视同销售行为定义:一般是指未通过货币结算或没有发生所有权转移的货物移送行为。8种情况后5种情况归纳为:外购自制或委托加工对外移送(如投资、分配、赠送等),视同销售对内移送(如:福利、在建工程等),不征税对外移送,视同销售对内移送,视同销售2、混合销售行为定义:既涉及应税货物,又涉及非应税劳务的一项销售行为。两个条件条件1:一项销售行为同时涉及两个税种(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征税范围;条件2:收入从一个受让方取得销售方受让方货物非应税劳务•纳税一般原则:按“经营主业”划分,只交一种税金——从事货物生产、批发或零售企业、企业性单位以及个体经营者(交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人(交营业税)•特殊规定混合销售行为的特殊规定纳税人销售自产货物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务时,应当分别核算货物的销售额(交增值税)和非应税劳务的营业额(交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其货物销售额。例1:某商场销售向消费者销售100台热水器,单价1500元,每台收取安装费50元。试判断该商场的这种销售行为属于何种行为?应如何纳税?3、兼营非应税劳务销售方受让方A货物非应税劳务受让方B属于两项销售行为纳税原则:分别核算,分别缴纳增值税和营业税;未分别核算,由主管税务机关核定货物或应税劳务的销售额。3、兼营非应税劳务例2、君洋计算机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该公司既销售计算机硬件,也从事软件的开发与转让,2009年2月硬件销售额为18万元(含税),另接受委托开发并转让软件取得收入2万元,该企业从事的是何种行为?按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增值税征收率3%,转让无形资产的营业税税率为5%。理解增值税兼营与混合销售的区别-难点兼营非应税劳务混合销售行为应税货物非应税劳务紧密相连,且针对某项销售行为无直接联系和从属关系,针对多种经营活动营业税应征范围的劳务增值税应征范围的货物缴纳增值税以生产批发零售为主,兼营非应税劳务增、营缴纳营业税是否注意50%比例4、兼营不同税率货物或应税劳务经营的货物或应税劳务适用不同的税率纳税原则:根据会计核算情况确定分别核算,按不同税率分别计缴增值税合并核算——从高税率计缴增值税判断下列哪些情况应征增值税?将外购货物用于基建将外购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某服装厂向一服装店销售衬衫100件,并送货上门,收取劳务费30元。音乐茶座销售饮料的收入某企业将外购的床单用于职工福利装潢公司为客户包工包料装修房屋将自产的货物分给职工做福利某家具厂既销售家具,又对外承揽室内装修业务四、增值税的税率、征收率一般纳税人(适用税率):17%;13%;0%——用来计算销项税额扣除率:13%(收购免税农产品时);7%(运费)——用来计算进项税额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3%、2%(优惠)一般纳税人特殊情况下使用的征收率:4%,6%P61上海试点:交通运输业11%,研发和技术服务、文化创意、物流辅助和鉴证咨询等现代服务业6%五、增值税的纳税期限与纳税地点P61六、增值税的减免税政策免税即征即退P63举例先征后返减半征收p66起征点例:某软件开发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某月销售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取得销售收入50万元,假设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为17000元,要求计算该纳税人获得的即征即退的增值税额是多少?先征后返减征财税[2009]9号(关于适用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税的通知)、国税函[2009]90号减半征收P66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属于条例第十条规定不得抵扣且未抵扣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按简易办法依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当按照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除其他个人外,下同)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减按2%征收率征收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自己使用过的除固定资产以外的物品,应按3%的征收率征收增值税。纳税人销售旧货,按照简易办法依照4%征收率减半征收增值税。所称旧货,是指进入二次流通的具有部分使用价值的货物(含旧汽车、旧摩托车和旧游艇),但不包括自己使用过的物品。1、销售使用过的固定资产(不包括房屋)——一般纳税人(区分购入时间)——小规模纳税人:减按2%征收2、销售旧货(旧货的含义P66;不区分纳税人,一律按4%减半征收)3、销售使用过其他物品(如:材料、包装物等)——一般纳税人:按适用税率征收——小规模纳税人:按3%征收计税方法P73销售使用过的物资的相关增值税政策某企业(一般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包装物(增值税已抵扣)原值10万元,已摊销6万元,销售价5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9年购进的设备(增值税已抵扣)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3万元,售价98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7年购进设备(增值税未抵扣),原值100万元,已提折旧30万元,售价80万元开出普通发票。计算税额。某企业(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已使用过的包装物,原值10万元,已摊销6万元,销售价5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边角废料,售价2万元开出普通发票;销售2007年购进设备,原值10万元,已提折旧4万元,售价7万元开出普通发票。计算税额。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增值税起征点的适用范围限于个人。增值税起征点的幅度规定如下:(1)销售货物的,为月销售额2000-5000元;(2)销售应税劳务的,为月销售额1500-3000元;(3)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销售额150-200元。七、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P66领购开具范围(重点)抵扣管理第二节增值税的计算和申报缴纳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二、小规模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三、进口货物增值税的计算四、增值税的申报缴纳一、一般纳税人应纳增值税税额的计算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本期发生+上期留抵-进项税额转出)(一)销项税额的计算销项税额=销售额×增值税税率1、销售额的基本规定时间规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新规定组成内容开票时间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委托代销:补充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销售额的组成组成内容:①收取的价款②向购买方收取的各种价外费用P71还包括价内税(消费税、关税等)不包括的内容:销项税等(新规定)对销售额是否含税的判断对含税销售额的换算不计入销售额的新规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1.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2.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3.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销售货物的同时代办保险等而向购买方收取的保险费,以及向购买方收取的代购买方缴纳的车辆购置税、车辆牌照费。①专用发票上的销售额一般为不含税金额,普通发票上的销售额一般为含税金额(如零售价为含税价)。②一般纳税人采用简易征税办法的应税项目,为含税销售额。③小规模纳税人一般为含税销售额。④价外费用、包装物押金、租金以及应征税的固定资产出售收入一般视为含税金额。对含税销售额的换算(1)价格偏低或视同销售行为按纳税人或其他纳税人近期同类货物的平均售价组成计税价格确定——根据消费税率的形式,为比例税率时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组成计税价格=不征消费税:成本+利润应征消费税:成本+利润+消费税2、特殊销售方式下销售额的确定例:某企业(一般纳税人)向灾区捐赠材料一批,成本50万元,捐赠自产小轿车一批,成本100万元,消费税率5%,成本利润率8%;捐赠自产啤酒10吨,成本2万元,单位税额250元/吨,成本利润率5%。以上货物均无同类售价。计算销项税额(2)包装物押金、租金一般包装物押金:逾期没收或收取在1年以上的押金计征增值税除啤酒、黄酒外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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