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规范和报废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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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合成纤维吊装带使用规范和报废标准各类吊装带必需按如下使用规范使用:1、每次使用前,确信吊带没有损坏。2、使用保护物隔开吊索与负载物的棱边。3、柔性吊装带不得打结。4、吊装时,吊带和负载物不得拖拉。5、避免冲击或振动负载物。6、带危险的吊带不必维修。7、使用吊带前请仔细阅读吊带标签使用方法和环境。8、请在额定负荷内使用,严谨超载,并留意安全。柔性吊带,扁平吊装带等合成纤维吊装带泛起下列情况之一,应报废:1、当织带(含保护套)严峻磨损、穿孔、切口、撕断。2、承载接缝绽开,缝线磨断。3、吊装带纤维软化、老化、弹性变小、强度减弱。4、纤维表面粗拙易于剥落。5、吊装带泛起死结。6、吊带表面有过多的点状松散、侵蚀、酸碱烧损以及热融化或烧焦。7、带有红色警戒线吊装带的警戒线裸露。一、合成纤维吊装带分为柔性吊带和扁平吊带:1、柔性吊带:由多股加捻成承载芯并封闭在护套里的吊带,分为两种,即环形()和异形(O—OO),载荷范围0.5T-300T,长度0.5m-80mOO2、扁平吊带:由无梭机一次织成并经染整加工成型吊带,可分为单层多层,有环形和两头扣及多种形式,载荷范围0.5T-30T,长度0.5m-80m。3、保护套:由皮革或其他材料编制而成的组件,对带子起保护作用,但不影响吊带的承载能力。4、末端件:加在吊带末端的环,钩等金属件。5、吊带破断力(kgf):吊带在检验中能承受试验载荷的最大力。6、吊带最大的有效力(MFU):吊带所允许承受的最大作用力。7、吊带安全系数:破断力与最大有效力的比较值,按JB/T8521-2007标准规定最小安全系数为6,吊带的安全系数:吊带破断力/吊带最有效力≥68、极限工作载荷(WLL):吊带在垂直状态下所允许承受的最大重量。9、吊装方式系数(M):由于吊挂方式不同,而影响承载能力的一种修正系数,用来计算最大安全工作载荷。10、最大安全工作载荷(SWLmax):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即不考虑可能出现的极端情况,如高温、磨擦、化学作用等所允许的承受质量,以千克(kg)或吨(T)表示:SELmax=WLL×M二、合成纤维吊带的选用:1、规格:可根据所吊装实际物体的重量,决定选用所需吊带大小(详见下表):2、根据不同的吊装方式(M),确定安全工作载荷(SWLmax),正确选用纤维吊装带(见附录A:图A1)三、吊装带的安全使用1、吊带在每次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检查吊带表面是否有横向、从向擦破或割断,边缘、软环及末端件是否有损坏,确认吊带良好方可进行吊运。2、严格遵守吊装方式系数(见附录A),正确使用吊带。3、吊运工件表面应平滑,不得有尖角、毛刺和棱边,杏则应使用吊带专用护套和护角。禁止用吊带直接吊运有尖角、毛刺和棱边的物件。4、当用软环直接吊挂使用时,其支承件直径不超过软环内长的1/3,如果带宽大于75mm时,不应直接用软环与钩环连接悬吊,如果带宽小于75mm时,可以用软环直接与钩环连接悬吊,但钩环的曲率半径不得小于带宽的0.75。5、不得集中使用不带保护的栓结吊升方式。6、不得将软环同任何可能对它造成损坏的装置连接起来,软环连接的吊升装置应平滑、无任何尖锐的边缘,其尺寸和形状不应撕开缝合处或使带子负载过重。7、在移动吊带和货物时,吊带不准随地拖曳,以免损坏吊带表面。8、在承载时不得在打结或打拧的状态下吊运。9、禁止吊带长时间悬挂货物。10、当货物停留在吊带上时,不得将吊带从承载状态下抽出,以免损伤吊带。11、吊带在吊运过程中应避免被它物挂住或受其它冲击载荷。12、吊运物品吊带软环张开角度不得超过200。13、吊运过程中不得改变受载状况。如需几支吊带同时使用时,尽可能布在每支吊带上。14、禁止用打结的方式来连接或接长吊带。15、吊带在使用中尽量避免酸、碱等化学物品的接触,避免在高温和有火星飞溅的场所使用。如吊带被弄脏或在有酸、碱的环境中使用后,应立即用凉水冲洗干净。A、聚酰胺(尼龙):对酸有中等强度腐蚀作用;在潮湿环境下强度降低约15%;不受碱影响;紫外线会加速它的老化。B、聚酯(PES):在碱中会损坏;具有中等抗酸腐蚀能力。C、聚丙烯:酸、碱对它的影响很小。16、不使用时,应将吊带放置在专用存放架(处)。吊带不堆放置在明火、有明火作业或其它热源附近。不准长时间放置在烈日下。17、每天使用完毕,应将吊带上的油污等用清水擦拭干净后放置在专用存放架上。四、合成纤维吊装带的报废标准1、当吊带表面损坏时。如吊带被尖物划伤,吊带边缘割断等。2、无标记、标牌或标记、标牌不清楚时。3、当与吊带原由颜色改变较大时。4、当软环缝合处出现撕开时。5、当末端出现变形、裂纹时。6、当绳、带粗细出现变化时。7、当绳、带长度出现变化时,工作载荷时3%。8、经常疲劳使用无损1年需报废。9、长期存放超过1年时。10、长期露天作业,露天存放不超过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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