莱州卡斯凯特工贸有限公司2011-01-01批准2011-01-01实施莱州卡斯凯特工贸有限公司企业标准YTE06-032-2011供应商质量评审管理办法版本:A/0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本标准规定了莱州卡斯凯特工贸有限公司对零部件供应商质量评审的管理办法。1.2本标准适用于莱州卡斯凯特工贸有限公司对零部件供应商质量评审的控制和管理工作。2职责2.1采购部2.1.1负责零部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的归口管理(包括工程、质保、物流的审核需求输入)。2.1.2负责产品年度、月度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需求的收集、汇总、安排,形成计划批准下发(包括工程、质保、物流的审核需求输入)。2.1.3负责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的组织和实施。2.1.4负责零部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结论的发布、评审发现问题整改结果的验收2.1.5负责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资料和记录的归档及管理2.1.6负责供应商质量审核员的培训、资格认可的管理2.1.7负责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结论的复核和批准2.2质量保证部、工程部2.2.1有权根据供应商质量状况、产品开发等需要按附录A格式提报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需求。2.2.2负责参与零部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须具备审核员资格)。2.3质量审核小组负责编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的日程计划、对供应商实施现场评审,编制评审报告,下达评审结论,对整个评审过程负责3工作流程3.1全新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3.1.1全新供应商质量评审包括3.1.1.1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与相关资料评价。3.1.1.2相关资料的现场核实。3.1.1.3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3.1.2全新供应商基本情况及相关资料的收集3.1.2.1在进行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前,由采购部负责被评审供应商基本情况的调查及相关资料的收集,并负责对资料的真实性进行核实,资料包括:(1)供应商基本情况调查表。(2)主要生产/检测设备清单、主要供应商名录。(3)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CCC认证证书/体系认证)。(4)质量手册、工艺流程图、质量控制计划。(5)主要配套厂家及相应证明文件。YTE06-032-2011(6)国家质量检测报告。(7)主要竞争对手情况及市场/配套份额。3.1.2.2采购部门相关资料收集齐全后,按附录A格式填写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需求表,附供应商全套相关资料。3.1.3全新供应商基本情况评价3.1.3.1由采购部负责组织物流、质保、工程等部门人员对提交的供应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评价,并填写附录C“全新供应商资料核查表”,评审通过的,列入月度供应商质量评审计划。3.1.3.2因产品改进项目所引入的全新供应商由采购部负责组织质保、工程部门相关人员对提交的供应商相关资料进行初步评价,并填写附录C“全新供应商资料核查表”。3.1.3.3评价主要以软件资料为主(包括营业执照、质量认证证书、配套经历、装备水平、开发能力等)以确定哪些供应商纳入下一步的评审。3.1.4供应商填报资料须在现场审核时核实。3.1.5现场质量评审计划的下达3.1.5.1采购部每月28日前对各供应商相关资料进行汇总,统一编制、下发月度评审计划。3.1.5.2需紧急进行现场质量评审的,采购部需备案,作为每月度计划的补充。3.1.6全新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的实施的评审标准按“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准则”(附录I)执行,现场评审的实施按照3.2.3、3.3条款的规定实施。3.1.7全新供应商质量评审在审核现场只通报评审情况,不做评审结论,要求被评审供应商对《评审发现的问题清单》(见附录K)进行确认,但不要求供应商返回《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见附录L)。3.1.8全新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合格、按流程批准进入体系进行产品开发时,须对现场质量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在PPAP现场审核时进行跟踪验证。3.2例行、例外现场质量评审3.2.1年度计划的制定采购部在年底前根据本年度质量问题突出的、市场及生产过程千台故障项次指标长期排在前几位的零部件供应商具体情况,视情况制订年度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指导性计划并应明确审核类型(见附录D),由公司主管采购副总批准后下发实施。3.2.2月度计划的制定3.2.2.1月度供应商审核需求提报现供货供应商有如下情况之一,物流部、工程部、质量保证部每月25日前提出现场质量评审需求,填写“供应商质量评审建议表”(附录A),报采购部,经主管经理审核后,纳入月度审核计划。(1)供货产品生产线/生产产地/关键生产设备/生产工艺发生变更。(2)公司兼并/重组、合资。(3)停产半年/停供三个月以上。(4)重大组织结构及人事变化。(5)发生重大顾客投诉、生产/装配过程中发生重大质量事故。(6)市场及生产过程零部件千台故障项次月度排序突然上升、产生异常的现货供应商。3.2.3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的准备3.2.3.1评审前采购部向审核组提供如下信息:(1)供应商的地址、联系电话、联系人。(2)供应商概况(组织机构、人员及质量体系认证等)。(3)供应商拟供或已供产品的生产历史及配套情况。(4)体系内供应商近期的PPM值及主要的质量故障模式等。当以上资料或内容不齐全时,审核组有权拒绝或推迟审核。YTE06-032-20113.2.3.2审核组长应编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日程计划(见附录F),计划应包括:(1)评审目的、范围、依据、评审组成员、评审实施日期。(2)评审日程计划安排,包括首末次会议、评审内容、被评审供应商涉及部门及人员、评审时间、评审人等。3.2.3.3采购部在月度评审计划中应指定供应商现场评审组长和审核组成员,人数为2人及以上(1)审核组组长由具备供应商质量审核资格的人员担任:负责供应商现场评审过程的协调、控制,并负责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计划的制订、评审结论的确定和评审报告的编制。(2)审核小组成员由采购部与审核员所在部门协商确定,审核员中必须有一名从事同类零部件设计、质量或工艺背景的工程师(必要时可外聘)。3.3现场质量评审的实施3.3.1审核小组成员根据拟评审供应商的相关资料,制定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日程计划(见附录F),并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下发供应商对其实施评审。3.3.2审核小组在对供应商实施质量评审前,由采购部向供应商下发“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工作联系函”(见附件G),并附“供应商现场质量审核日程计划”(见附件F)。3.3.3审核组组长主持召开首次会议,向供应商介绍审核组成员、本次评审的目的、评审计划安排、评审的主要内容,需供应商配合的工作事项等;同时向供应商简单介绍我公司的生产经营状况,物流、采购、质保、技术有关的部门和职责,以及公司的采购政策、采购流程等内容。3.3.4按照现场评审计划,审核小组根据评审准则对供应商实施现场评审。3.3.5就评审发现的问题与供应商主要领导交换意见,提出整改要求。3.3.6质量审核员在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过程中必须详实、认真地按《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准则》(见附录I)要求打分,填写评审记录。3.3.7审核组组长主持召开末次会议,向被评审供应商通报评审中发现的问题,并将评审发现的问题以《评审发现的问题清单》(见附件J)的形式提交供应商确认(复印一份报采购部门),同时提出整改要求;最终分值及评审结论不在本次会议上通报。3.3.8供应商针对评审发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并采取纠正措施,针对不合格事实填写《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见附件K)。当整改完成后供应商将《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提交我公司采购部。3.3.9供应商认真填写《供应商质量评审人员行为规范评价回执表》(见附件H),并在评审完毕一天内以邮寄的方式反馈我公司采购部。3.3.10现场评审出现以下情况时审核组长有权终止评审:3.3.10.1供应商弄虚作假。3.3.10.2供应商不具备最基本生产条件。3.3.10.3供应商不具备必备的检测手段。3.3.10.4供应商极不配合。3.4评审结果的判定3.4.1质量评审结果判定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结束后,审核组按评审标准要求,对供应商进行评分,每项最高分为10分,最低分为0分。3.4.1.1其中符合性每项最高分为4分,最低分为0分,评分标准为:4分3分2分1分0分完全符合绝大部分符合(3/4以上),有微小的偏差,且无特别的风险部分符合,有较大的偏差小部分符合,有严重的偏差完全不符合YTE06-032-20113.4.1.2其中有效性每项最高分为6分,最低分为0分,评分标准为:6分5分4-3分2-1分0分完全有效效果明显,有欠缺基本有效效果不明显完全无效3.4.1.3关键条款评价得0分的原则:(1)无关键检测设备。(2)对分供方零部件无控制。(3)关键生产设备、工装落后,不能满足批量生产需要。(4)关键工序失控。(5)最终产品不能按技术法规或标准要求进行性能试验和质量特性检查。(6)产品/工艺重大改进未评审验证。3.4.2得分率的计算和审核结论的确定3.4.2.1得分率=(被审核项得分总和/被评审项总数×10)×100。3.4.2.2评审结论确定规则:得分率级别结论备注得分率≥90,无得0分项A合格有能力配套75≤得分率<90关键项得0分项无B合格能力不足,需改进60≤得分率<75关键项得0分项≤三项C有条件合格临时通过,需制定质量管理体系升级计划,有严重不符合项的需进行现场验证。得分率<60关键项得0分项多于三项D不合格淘汰;停供,半年后重新审核3.5评审结论的处置3.5.1评审结束后三天内,由审核组组长编制《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报告》(见附录L),评审须对供应商质量管理的优势和弱势进行评估,记录评审得分、下达评审初步结论,并对不合格项提出整改要求,如整改进度及验证要求等,使采购部门能够根据评审报告对供应商进行提出进一步处理的意见。3.5.2评审报告和评审记录经公司采购部经理审核通过后,按照《采购控制程序》和相关的采购管理文件规定可转入下一阶段的工作。3.5.3当发现评审报告不真实或根据报告无法判断供应商的质量能力时,按照3.8条规定对审核人员进行考核。3.5.4采购部负责供应商质量评审资料的存档,相关的资料如下:3.5.4.1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日程计划。3.5.4.2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报告。3.5.4.3评审发现的问题清单。3.5.4.4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3.5.4.5供应商质量评审人员行为规范评价回执表。3.5.4.6供应商质量评审记录。3.6评审发现问题的整改和验收3.6.1被评审供应商针对审核小组在评审现场发现的不合格项进行整改,并以《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的格式将整改情况按时反馈审核组长。YTE06-032-20113.6.2审核组长负责例外评审不合格项的督促整改及验证工作。3.6.3采购部采购工程师负责例行审核不合格项的督促整改及验证工作,并跟催、调度例外审核及其它质量评审不合格项的改进进展。3.6.4供应商不合格项整改情况验收方式3.6.4.1评审结论为“合格”的供应商:验收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不合格项纠正措施单》和相应的书面材料,不进行现场验收。3.6.4.2评审结论为“有条件合格”的供应商(1)全新供应商及关键件的供应商,必须要进行现场验收,否则不能纳入合格供应商名单或进行下一阶段的工作。(2)其他情况下的验收方式由审核小组提出,采购部门最终确定。3.6.4.3评审结论为“不合格”的供应商(1)定为复审的供应商,半年后,可申请重新安排评审。(2)结论为淘汰的供应商,不对其不合格整改情况进行验收。3.6.5凡因“不合格”需要重新安排质量评审的,审核组差旅费由受审方负责;不合格项需安排现场验证的,验证费用由由受审方负责。3.7质量评审结论通报3.7.1审核小组评审报告经采购部主管经理批准后,由采购部采购工程师负责将初步结论以“质量评审结果通知单”(附录M)形式发送供应商、公司相关部门/事业部及有关需求部门。3.7.2每月10日前,采购部负责将上月供应商现场质量评审情况汇总发送公司相关部门。3.7.3采购部采购工程师负责建立“供应商质量评审信息台帐”(附录N)和“质量评审不合格项完成情况统计表”(附录O),便于供应商质量评审信息的追溯。3.8质量评审考核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