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价费(2011)002号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监督与管理,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根据国务院发布的《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34号)和本市有关规定,现就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本通知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行为。二、经本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认定的审查机构方可承担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任务。审查机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完成主要工作内容(详见附件1)。三、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遵循“谁委托谁付费”的有偿服务原则。其基准价根据《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计算(详见附件2),浮动幅度为上下10%。审查机构可以根据业主委托的工作量大小、服务难易程度等,在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与业主协商确定收费额。四、已通过审查备案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发生重大变更的,根据修改工作量大小,双方商定,另行收费。五、本通知由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按各自职责负责解释。六、本通知自2011年3月1日起执行。此前已签订的审查合同按原合同执行。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工作内容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收费基准价表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城乡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二○一一年二月十七日2附件1: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主要工作内容一、需审查的建设工程项目1、企业投资核准、备案类建设工程项目由相关管理部门对总体设计文件提出征询意见,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独立审查,落实征询意见;2、政府投资和企业投资审批类建设工程项目在初步设计审批后,审查机构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独立审查。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文件1、工程勘察报告(详勘);2、工程设计说明及图纸;3、工程各专业设计计算书。三、审查的主要内容施工图审查是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施工图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内容进行的审查。施工图审查设计文件应当符合编制深度要求。审查主要工作内容如下:1、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2、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质勘察、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安全性;3、管理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相关规定提出的控制性管理要求;4、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初步设计批复的落实情况,核查设计单位对管理部门总体设计文件征询意见的落实情况;5、勘察设计企业和注册执业人员以及相关人员是否按规定在施工图上加盖相应图章和签字;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必须审查的其他内容。3附件2: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基准价表序号计费额(万元)收费标准(万元)12000.7225001.67310003.10430008.315500013.106800020.0071000024.4082000045.2094000084.401060000121.2011800001571210000019113200000334144000006201560000083416800000100017100000011301820000001760注:1、计费额为建安费。建安费由建筑工程费和安装工程费组成。2、计费额2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0.36%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准价,当收费基准价总金额小于5000元时,按5000元计收;计费额>2000000万元的,以计费额乘以0.088%的收费率计算收费基准价。3、当计费额在上述分档之间时,可按直线内插法确定收费基准价。4、幕墙、钢结构等后续工程事项,若建安费用不包括在总建安费内,则根据其单列建安费,收费基准价按照上表计算。